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中山街道办事处
公告
袁朝铃:
因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文号:沪(松)中办责改通字[2026]第010073号,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后文件:《责令改正通知书》文号:沪(松)中办责改通字[2026]第010073号
202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