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通知公告/便民公告/公示公告
向袁朝铃公告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文号:沪(松)中办责改通字[2026]第010073号的公告
向袁朝铃公告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文号:沪(松)中办责改通字[2026]第010073号的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6-05-31 阅读次数: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中山街道办事处

公告

 

袁朝铃:

   因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文号:沪(松)中办责改通字[2026]010073号,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后文件:《责令改正通知书》文号:沪(松)中办责改通字[2026]010073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中山街道办事处

                        2026531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