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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周雯公告送达《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决定书》的公告
向周雯公告送达《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决定书》的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5-07-28 阅读次数:

向周雯公告送达《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决定书》(沪(松)泗府责停限拆决字〔2025〕第130112号)的公告

 

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人民政府公告

周雯:

     你在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泗陈公路1888弄220号的房屋正在搭建叁处钢筋混凝土建筑物,该行为违反了《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因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决定书》(沪(松)泗府责停限拆决字〔2025〕第130112号),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 《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决定书》

 

                           2025年0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