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人民政府公告
金雨航:
你名下位于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祥严路88弄14号101室的房屋存在搭建违法建筑的情况。因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确认有效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权利义务告知书》(沪(松)泗府告字〔2025〕第130040号),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后文件:权利义务告知书
2025年0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