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戴昆海公告送达《限期拆除正在搭建的违法建筑催告书》(沪松府限拆正搭催字〔2025〕第11号)的公告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公告
戴昆海:
你在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沪松公路1991弄37号的房屋正在擅自搭建建筑物,因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限期拆除正在搭建的违法建筑催告书》(沪松府限拆正搭催字〔2025〕第11号),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 《限期拆除正在搭建的违法建筑催告书》
2025年0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