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正值 “松江泖蟹”(黄浦江大闸蟹)地理标志产品集中上市期,为落实农业农村部《2025 年水产养殖过程违规用药治理行动方案》要求,10 月11日 - 14日,松江区农业农村委执法大队对辖区内大闸蟹养殖生产单位开展了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行动,筑牢水产品质量安全防线。
此次行动覆盖 5 家大闸蟹养殖单位及 1 家小青龙养殖企业,采集样品 10 份(大闸蟹 8 份、小青龙 2 份)。执法人员联合第三方检测机构,在养殖单位负责人陪同下,严格遵循 “抽检分离” 原则,按采样、制样、封样、送检规范流程操作,样品经低温冷链运输后带回实验室进行药残检测,重点检测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孔雀石绿、氯霉素等国家禁用药物残留。执法人员在抽检同步开展普法宣教,明确要求养殖单位规范饲料与渔药使用,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落实 “合格上市” 主体责任。此举既是履行法定监管职责,更是对 “松江模式” 养殖标准的强化保障,助力维护区域养殖水产品品牌声誉与市场竞争力。
下一阶段,大队将深化检打联动机制,聚焦水产养殖投入品采购、使用及产品出塘检测等全链条监管,持续守护市民餐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