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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区生态环境局一周要闻(6.22-6.26)
松江区生态环境局一周要闻(6.22-6.26)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6-06-29 阅读次数:

 

1.江区生态环境局召开生态环境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

6月24日,区生态环境局召开生态环境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区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马红英参加,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大队长马骏主持会议。机关各科室、部门负责人,执法大队中层以上干部线下参加;各街镇、经开区、临港松江科技城、中小企业城环保负责人,部分重点监管单位相关负责人线上参加。马红英下半年生态环境安全风险防范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心中有责任,以最坚决的态度扛起安全生产责任重担。二要防患于未然,以最严格的排查摸清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底数。三要有人民情怀,以最有力的举措提升隐患整改与监管效能。会议组织观看了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传达学习了多项文件,通报了松江区生态环境局年初至今的安全工作情况,并对下半年重点安全工作作了具体部署。会后对参会人员跟进开展了安全相关专项培训。

2.区环境监测站联合开展柴油车尾气专项执法行动

近期,区生态环境局联合交警部门开展柴油车尾气专项执法,区环境监测站全程提供专业技术支撑。本次行动构建起“生态环境部门牵头监管、交警部门路面执法、环境监测站技术保障”三位一体协同治理体系。交警借助日常巡查、路段定点布控、黑烟智能抓拍预警,及时拦截尾气排放异常车辆;监测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依规核验车辆信息、规范开展尾气检测,当场出具检测报告并交由驾驶员确认。针对检测超标车辆,监测人员现场固定全套违法证据,交警同步依法作出处罚。此外,同步推进源头管控,建立机动车检测机构溯源倒查机制,从源头杜绝不合格车辆上路。

3.某公司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案

松江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检查某电子有限公司,现场发现车间设置酸洗清洗区域,存有酸性清洗药剂,清洗废水无治理设施。该企业原有环评不含酸洗工艺,但该工序依法应申领简化管理类排污许可证,企业无证排污。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改正、罚款人民币20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同时,当事人新增清洗工艺未重新申报环评的行为,涉嫌未按规定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另案查处。案件启示企业新增表面清洗工艺需及时完善环评并申领排污许可证。《生态环境法典》将于2026年8月15日实施,相关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大幅提升,企业应尽快梳理补齐环保手续,防范违法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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