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生态环境监管,压实主体责任,增强监管合力,健全长效机制,切实提升黄浦江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质量水平,近日,松江区生态环境局召开黄浦江中上游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一期)生态环境保护专题会议,区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沈飞跃、章立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黄浦江水源地保护涉及市民饮水安全,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各单位务必保持高度重视。要严格落实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持续加强隐患排查整治,严密防范生态环境风险,以高水平保护助推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黄浦江中上游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一期)是市级重大工程,是民生工程,更要提升政治站位,扛起使命担当,守牢生态环境保护底线。要对照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明确施工各条线、各环节、各工艺环保工作要点,把环保事项落实贯穿到工程各阶段和全过程。
同时,会议要求,各有关单位要持续强化责任意识、底线思维和大局观念,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工程项目落实主体责任,严格遵守水源地保护、危险废物管理、垃圾分类处置、扬尘噪音控制、野生动物保护等规定要求;二是相关街镇加强属地监管,做好日常巡查,及时掌握施工区域生态环境状况和环保要求落实情况;三是各职能部门形成监管合力,建立联合巡查、问题会商、情况专报等长效机制,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要一盯到底、闭环管理,确保“老问题彻底解决,新问题不再发生”。
会上,工程各工区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了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义务、落实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以及前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建设单位上海市堤防泵闸建设运行中心作表态发言,表示将深刻吸取经验,认真抓好问题整改闭环,后续施工将严格落实有关规定要求。相关街镇通报了属地环保监管情况,各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从规划用地、绿化迁移、渣土清运、水工作业、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文明施工等方面明确了管理要求。
区建管委、交通委、水务局、规划资源局、绿化市容局、城管执法局、生态环境局等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叶榭、泖港、石湖荡、车墩、永丰等相关街镇环保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为确保会议效果,会期安排2天,工程建设、管理单位以及全部6个标段29个工区施工、监理、环保等条线负责人分3批次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