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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产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产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6-03-02 阅读次数:

各相关园区(产业地块):
为贯彻落实《松江区关于加快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赋能先进制造业发展集聚区建设的若干措施(试行)》(沪松府规〔2025〕9号)精神,根据《松江区优秀产业园区评定管理办法》(沪松经〔2025〕397号),现就2026年度产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5年度获评的松江区星级园区(产业地块)、年度评估优秀的培育型园区(产业地块)
二、支持标准
    (一)初次获评松江区星级产业园区(产业地块)称号的,于获评年度的次年按星级给予运营主体一次性奖励(五星级100万元、四星级50万元、三星级30万元)。复评升星的,按照初次获评实施奖励;复评星级维持原状的,按照五星级80万元、四星级40万元、三星级20万元予以复评奖励;复评降星的,不予以奖励。
    (二)星级产业园区(产业地块)运营管理主体新建、改建、扩建厂房并用于引进产业园区(产业地块)主导产业优质项目的,按照核定改造建设投资总额的20%给与补贴,最高500万元。相关项目竣工验收和完成审价后给予第一笔50%补贴,引进项目落地后根据综合评估情况最高给予第二笔50%补贴。
    (三)星级产业园区(产业地块)、年度评估优秀的培育型产业园区(产业地块)实施产业园区(产业地块)数字化、绿色化建设的,相关项目竣工验收和完成审价后,按照核定项目投资额的20%给与补贴,最高100万元。
三、申报材料及注意事项
    (一)星级园区(产业地块)获评奖励
    1、产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松江区产业专项扶持项目申报街镇(开发区)意见书(由属地政府部门统一出具);
    3、园区(产业地块)运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
    4、星级园区(产业地块)评价结果文件(复印件);
    5、园区(产业地块)运营主体信用报告(申报当月出具);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平台申报注意事项:
    1、项目名称应填写为“2026年度星级园区(产业地块)获评奖励”。
    2、所有上报材料均需为电子版(电子文档或扫描文档),并按材料类型备注附件名称后分别上传(材料3-6项)。
(二)园区(产业地块)软硬件设施改造补贴(新建改建扩建)
    1、产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松江区产业专项扶持项目申报街镇(开发区)意见书(由属地政府部门统一出具);
    3、园区(产业地块)运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
    4、项目开发建设投入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单位资质证明、工程决算审计报告、竣工备案相关材料、发票、财务支付凭证等(复印件);
    5、新建、改建、扩建厂房位置图;
    6、园区(产业地块)运营主体信用报告(申报当月出具);
    7、项目简介(含拟引进项目情况);
    8、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9、项目建设前后对比照片;
    10、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平台申报注意事项:
    1、项目名称应填写为 “2026年度园区(产业地块)软硬件设施改造补贴”。
    2、所有上报材料均需为电子版(电子文档或扫描文档),并按材料类型备注附件名称后分别上传(材料3-10项)。
(三)园区(产业地块)软硬件设施改造补贴(数字化、绿色化建设)
    1、产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松江区产业专项扶持项目申报街镇(开发区)意见书(由属地政府部门统一出具);
    3、园区(产业地块)运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
    4、项目简介;
    5、项目投入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合同、项目决算审计报告、项目验收证明材料、发票、财务支付凭证等(复印件);
    6、园区(产业地块)运营主体信用报告(申报当月出具);
    7、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平台申报注意事项:
    1、项目名称应填写为“2026年度园区(产业地块)软硬件设施改造补贴”。
    2、所有上报材料均需为电子版(电子文档或扫描文档),并按材料类型备注附件名称后分别上传(材料3-8项)。
四、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
    申报企业使用法人一证通登陆“一网通办-企业专属网页-松江区-松江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监管平台-园区载体”(https://zwdt.sh.gov.cn/qykj/shell_oc_sj/developmentFunds),按要求填报信息,上传附件材料。
(二)书面申报
    1、将纸质申请材料报所在街镇、开发区。
    2、所在街镇、开发区对企业的申请资格、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
    3、申报企业在项目规定申报时间内向区经委递交具有推荐意见的申请材料及附件。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按申报材料顺序胶质装订成册,盖企业公章、骑缝章,由区经委进行受理审核。
五、申报时间
    星级园区(产业地块)获评奖励即日起至2026年2月26日;
    园区(产业地块)软硬件设施改造补贴即日起至2026年3月13日
六、受理部门
    松江区经济委员会产业园区和结构调整科
    联系人:王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37737090、37737093
    联系地址:松江区人民北路3456号2号楼919室
    上海市松江区经济委员会
    2026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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