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市委、市政府聚焦主导产业、深耕细分赛道工作部署,落实《松江区关于加快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赋能先进制造业发展集聚区建设的若干措施(试行)》(沪松经规〔2025〕9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产业特色赛道高质量集聚发展,赋能松江先进制造业发展集聚区建设,打响区域特色产业品牌,现就开展松江区重点产业集聚区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一)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状况良好,两年内(指自项目申报起始之日起向前推算两年)未发生严重的违规、违法行为;未发生重大环保、安全事故。
(二)属于经认定的产业集聚区的专业运营机构、链主企业等;
(三)主营业务符合国家、上海市和松江区的产业导向。
二、支持标准
发挥产业引领作用,吸引上下游企业集聚,构建协同发展产业生态,对经认定的产业集聚区,根据集聚区内相关主体在项目孵化、平台建设、场景应用等方面对产业链赋能作用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
三、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企业需要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一)松江区重点产业集聚区专项资金申请表(在线填写,填写完可下载);
(二)松江区产业专项扶持资金项目街镇(开发区)初审意见表(由所在街镇(开发区)出具);
(三)2026年度项目任务书(项目申报单位与所在街镇(开发区)盖章提供);
(四)2026年度项目投入情况表(分类别列出2026年投入计划);
(五)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企业信用报告(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下载,加盖公章)。
四、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一)网上申报。申报企业用法人一证通登陆松江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监管平台(https://zwdt.sh.gov.cn/qykj/shell_oc_sj/developmentFunds),按要求填写信息并将附件(三)-(六)打包上传。上传附件材料需备注附件名称。之后由街镇(经开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区经委。
(二)书面申报。申报企业在松江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监管平台上成功提交所有项目申报材料,且所在街镇(经开区)审核同意推荐并出具《初审意见表》(需签字盖章)后,申报企业在项目规定申报时间内将完整的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至区经委综合规划和法规科。纸质材料一式二份,需按上述申报材料顺序胶装成册,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单位必须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和完整,实事求是,不得虚假申报。
(三)项目评审:区经委在受理项目单位申报材料(含线上申报材料与书面申报材料)后,将组织开展项目评审。
五、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2026年1月28日至2026年2月14日
纸质材料提交时间:2026年2月24日至2026年2月26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区经委综合规划和法规科
联 系 人:刘老师 陈老师
联系电话:37737235 37737151
联系地址:松江区人民北路3456号2号楼913室
上海市松江区经济委员会
202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