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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松江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改造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松江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改造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5-10-15 阅读次数:

根据《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号)、《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4〕23号)、《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实施指南》(工信厅信发〔2022〕33号)、《松江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方案》(沪松经〔2025〕151号)、《松江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资金管理办法》(沪松经规〔2025〕3号)等相关文件,现启动松江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对象
    聚焦高端装备、汽车零部件、电子元器件及设备三大细分行业;在松江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运营状况和信用记录良好,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
    支持范围
    1、数字化改造
    支持企业开展生产过程数字化、产品生命周期数字化和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等高价值、高带动性场景的数字化改造,推进智能设备更新、数据采集、场景集成和系统互联互通。对通过改造验收的企业,按照核定项目总投入给予不超过50%,最高100万元的补贴。
    2、上云用云
    支持企业通过公有云、私有云和混合云等形式,采取按需付费、以租代买、服务租赁等模式,使用云平台提供的计算、存储、数据库等信息技术基础设施,以及采用研发设计、经营管理、生产管控、售后服务等云化核心业务系统,实现业务在线协同,促进降本提质增效。对经认定的“上云用云”项目,给予最高2万元的补贴。
    以上两项支持内容,企业须在2024年10月18日至2026年10月17日期间完成,非此期限内的投入不予补贴,申报时需一并提交相关申请和佐证材料。数字化改造及上云用云工作完成后,由数字化水平评测机构按照工信部《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2024年版)》及《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试点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南(2024年版)》进行现场评定,对达到数字化水平二级及以上的企业,给予补贴奖励。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在松江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shedt.cn/,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平台”)上注册,并提交“试点企业申请”。
    2、申报单位须在公共服务平台上完成“一企一档”及验收申请模块中数字化基础、管理、成效、经营四个维度的填报。
    3、申报单位须在2024年10月18日至2026年10月17日期间完成数字化改造,并实现核心业务“上云用云”。
    4、对已获得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重复支持,已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22〕22号)中改造试点的中小企业不重复支持。
    申报方式
    此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申报单位须登录公共服务平台,按照平台提示要求,及时准确完成“一企一档”、“验收申请”等模块信息填报(详见附件1:《松江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共公共服务平台企业操作手册》)。
    本专项实行常态化申报机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申报。
    申报材料
    1、《改造实施方案》(模板见“公共服务平台”);
    2、云应用证明材料、改造合同、改造项目相关发票、支付凭证(包含记账凭证)、项目期间的全量发票导出结果-进项(该材料可在“电子税务局”下载);
    3、《松江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项目验收申请表》(模板见“公共服务平台”);
    4、营业执照;
    5、数字化改造项目期间,企业的财务报表;
    6、信用报告(该材料在“信用中国”网站下载);
    7、声明书(模板见“公共服务平台”)。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谢老师   67743112
    公共服务平台技术支持:刘老师  18856868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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