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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商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提示
关于加强商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提示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5-05-20 阅读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保障商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根据有关要求,结合商业领域工作实际,现将有关要求提示如下:
    一、强化安全意识,时刻警钟长鸣
    安全生产,重于泰山。商业领域作为人员密集、经营活动频繁的场所,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理念,维护商业经营秩序,时刻保持警惕,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真正做到警钟长鸣,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二、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
    要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切实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环节、每个员工,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商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全面排查隐患,筑牢安全防线
    强化消防安全管理
    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定期检查消防设施设备,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加强日常防火巡查,重点检查电气线路、易燃物品存放及充电设备使用情况。定期组织开展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消防应急预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迅速有效地组织人员疏散和初期火灾扑救技能。
    规范动火作业管理
    对于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场所,必须严格遵守动火作业规程,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审批制度,落实到专人现场监护,配备消防器材。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风险评估,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清除周边可燃物;动火作业期间,应有专人监护,确保作业区域无易燃易爆物品;动火作业后彻底检查现场,消除遗留火种。严禁无证操作、违规交叉作业或在营业期间进行高风险动火作业。
    加强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
    对用作商业经营的自建房开展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的全面自查,确保其符合建筑安全标准。严禁违规加建、改建。加强自建房的日常维护,及时修复破损结构和设施。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应立即停业整改,经专业机构鉴定合格后方可恢复使用。
    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检验维护,确保设备运行正常。电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须定期检验,操作人员需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立特种设备档案,记录设备使用、维护和检查情况,完善日常维护和应急处理机制,发现故障立即停用并报修。
    严格燃气安全管理
    使用正规燃气源,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加强燃气设施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确保无泄漏。对使用燃气的商户进行燃气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安全使用意识。定期检查管道、阀门安全性。配备必要的燃气泄漏报警和切断装置,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及时切断气源。餐饮场所严禁超量存储燃气钢瓶,闭店时确保关闭总阀。
    大型促销及夜间营业安全防范
    促销活动前评估客流承载能力,制定分流预案,避免拥挤踩踏。在促销活动、节假日期间,加强大客流的安全管理,合理安排安保人员,确保秩序井然。夜间营业场所需加强安保力量,确保应急照明和疏散指引清晰有效。
临时搭建的展台、舞台等设施须符合安全标准,安排专人巡查。装修施工期间须围挡作业,严格管理现场施工用电、用火,严禁占用消防通道;遵守施工安全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防止施工对顾客造成伤害。提前报备施工计划,明确安全责任人,与营业区域做好物理隔离。制定针对性应急预案,明确人员分工和处置流程,配备应急物资。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
    上海市松江区经济委员会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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