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消保委统计数据显示,2025年家居类投诉高居榜首,占投诉总量一成以上,其中“全屋定制”成为争议高发区。质量问题、材质不符、交货延迟、货不对板等问题频发。

去年11月,市民张先生花3.2万元定制一张床,却遭遇商家将颜色做错的“乌龙”。商家虽承诺按日赔偿千分之三,但需等待一个月后重做;张先生则因无法入住要求赔偿一个月房租,双方僵持不下。经松江消保委介入调解,最终商家同意加急生产、送货并额外赠送枕头,纠纷得以化解。
另一消费者花3.3万元定制全屋柜子,合同约定“一口价”。中途增项时,销售员微信承诺“不收取额外费用”。然而施工时,门店却要求加收5000元,否则取消订单。消费者投诉要求按约履行。松江消保委调查发现,虽然销售员有微信承诺,但双方书面协议中并未列明增项内容,且明确标注“乙方工作人员的所有口头协议无效”。面对“口说无凭”的法律困境,消保委无奈解释维权难点。最终,消费者放弃增项诉求,双方按原合同履行。
消保委提醒,全屋定制“水很深”,签合同是关键。在签订全屋定制合同时,要使用《上海市全屋家居定制合同示范文本(2023版)》,并建议或引导乙方执行由上海市消保委发布的《绿色低碳全屋定制家居》团体标准;明确设计图纸和全屋定制产品的项目量、价款、工艺、项目进程、安装日期、完工时间、付款比例等内容;明确品牌、材质、型号、数量、等级、规格、尺寸等细节;明确违约责任,以免出现问题时产生争议。
网购和互联网服务仍是投诉热点,2025年松江消保委受理涉及网购的投诉有300多件,在互联网服务中,涉及会员和充值等问题的纠纷近20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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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先生网购数码相机后发现功能与描述不符,申请退货。商家以“已拆封影响二次销售”为由拒退,强行索要500元包装费。杨先生遂投诉至松江消保委。调解中,商家辩称页面标注需“未拆原包装”且需重新包装。松江消保委指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打开包装,只要不影响商品原有品质,经营者应当予以退货,“拆封即不退”属不合理限制。经协调,商家最终同意杨先生仅承担180元合理包装费后办理退货。
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前应仔细了解商品详情与售后政策,对相关内容有疑问的可在购买前与经营者确认清楚,并保留好相关内容,以便发生维权事宜时有相应的证据。经营者亦应明确自身义务,不得擅自扩大不适用无理由退换货的范围,对确实不适用的产品或情况,应在消费者购买时进行确认。
黄女士发现其五岁孩子在家长不知情下通过手机App连续扣款订阅包月服务。因无法联系商家,黄女士投诉至松江消保委。平台起初推诿称与其无关。消保委指出,若平台无法提供商家有效联系方式,需先行赔付;且经营者未在续费前以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经协调,平台协助追回自动续费的全部费用。
消保委提醒,自动续费必须“显著提示”。平台应加强入驻商家监管,切莫让“无声扣款”钻空子;家长需妥善保管支付密码,定期检查账单,履行好对未成年人的监管义务,避免不必要的消费纠纷。
陈女士在某店购买面部美容套餐,在享受服务的过程中,店员要求陈小姐帮忙在平台上进行好评,陈小姐以正在做美容不方便拒绝了店员的要求,随后店员又以帮助陈小姐点评为由,擅自拿起陈小姐的手机进行了好评,并且在评价过程中偷偷拍摄了陈小姐美容的照片发表在评论中。服务结束后,店员告知陈小姐,在美容过程中,因其肤质问题,额外使用了套餐外的产品,现在需要补一部分差价。陈女士愤而投诉。

调解中,商家辩称低价引流项目求好评“无可厚非”,加项是为效果且收费不高。消保委严正指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消费者评价权不受价格影响,严禁强迫;未经同意搭售商品,侵犯自主选择权。经营者不得违背意愿搭售或附加不合理条件。最终,经营者同意道歉、退还差价并赠送清洁服务,双方和解。
消保委提醒,评价应基于真实体验,商家将好评当引流工具甚至造假,践踏消费者权益,破坏市场公正。偷拍泄露隐私触犯法律红线,强制搭售更是变相欺诈。商家若靠“低价引流、强制好评、侵犯隐私、强制加价”等手段获利,无异于饮鸩止渴,唯有尊重权益、诚信经营,方能赢得长久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