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4个多月,令松江某足浴店老板没想到的是,因为平面图与实际情况不符,到手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竟然被撤销了,不仅如此,他还被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据悉,这是区卫健委监督所首次因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而对申请人作出行政处罚,在全市卫生系统尚无先例。
今年1月25日,某足浴店以承诺的方式向区卫健委监督所办证窗口申请办理了《上海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并明确经营范围为足浴。2月20日,依据《上海市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卫生监督员对该足浴店承诺内容是否属实开展现场监督检查时发现,该足浴店未设置清洗消毒间,也不具备清洗消毒水池和紫外线消毒柜,再对照承诺制新证许可提供的平面图,更是发现图中标注清洗消毒间的位置实际为卫生间,与承诺内容不符,卫监监督员当即告知整改,并于3月3日向其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
然而,3月15日复查时,该足浴店清洗消毒间整改后仍与承诺内容不相符。针对上述情况,区卫健委监督所于4月16日向该足浴店发出《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并收回其《上海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6月2日,依据《上海市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区卫健委监督所对该足浴店违反承诺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放权不是甩手不管,减权并没有减监管的责任,坚持把‘放’和‘管’统一起来,让有效监管成为简政放权的必要保障。”区卫健委监督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放”主要是针对一些不涉及安全的制造业和一般服务业,对涉及安全生产、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等领域和事项,国家强调要实行全覆盖严格监管,不能有任何松懈。
区卫健委监督所提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如果行政许可申请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