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5-12-03阅读次数: 】
市医保局介绍,2026年度上海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即日起开始受理,至2025年12月25日结束。在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且连续参保的人员,可享受2026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城乡居民医保待遇。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在非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者未连续参保的人员参保,在待遇等待期满后,方可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详见↓
近年来,通过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扩充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实施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推广应用“医保码”等措施,上海参保居民的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就医购药更加便捷。
2026年上海继续加大政府财政对城乡居民医保的投入力度,对每个参保居民给予普惠性补贴。同时,落实居住证参保要求,进一步扩大居保覆盖范围,在本市依法设立的各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托幼机构的在册在籍学生和幼儿,不再区分本市户籍和外省市户籍,均可参加2026年本市城乡居民医保。

继续对困难人群参保进行帮扶补助,城乡居民中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低保边缘家庭老人、重残人员以及高龄老人等,政府相关部门继续对其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同时,各区政府及村集体经济继续对农村居民个人缴费给予适当补贴。
各类人员的参保登记方式均与往年一样,没有变化。除在校学生、在园(所)幼儿外,其他参保人员可至任意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完成2026年度参保登记,18周岁以上本市户籍人员还可通过“一网通办”线上办理参保登记。完成参保登记的申请人,可在5个工作日后,通过线下、线上多个渠道,完成个人缴费。

为进一步方便居民办理参保手续,已参加2025年本市城乡居民医保,无外省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且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人员,视作续保人员,不需要前往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可直接通过线上缴费渠道缴费或由他人代为缴费,或通过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缴费,实现“零跑动”(习惯线下窗口办理的人员,仍可通过线下缴费渠道自行缴费)。具体条件如下:1上一年度年满19周岁及以上的本市城镇户籍人员。2除在校学生、在园(所)幼儿以外的18周岁以下本市户籍人员。3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人员(有效期内,下同)。4本市户籍人员的持《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的配偶及18周岁以下的子女,《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人员的持《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的配偶及18周岁以下的子女,以及持有本市公安部门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5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人员的外省市户籍配偶及非本市在校学生(18周岁以下)和非在园(所)幼儿。6持B类居住证人员的配偶及非本市在校学生(18周岁以下)和非在园(所)幼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