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3-01-19阅读次数: 】
一面锦旗,一张答卷。近日劳动者吴女士专程来到中山街道,将一面印有“惠民之举暖人心,倾力为民办实事”的锦旗亲手送到了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诚挚地表达了中心调解员帮助她解决了劳资纠纷的感激之情。
经了解吴女士是一家餐饮店的一名员工,实行的是“做六休一”(无特殊工时制度),每天工作8小时,约定工资2590元每/月。在她离职后,该餐饮店没有将加班费结算给她,所以她来到了中山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寻求帮助。目前很多企业特别是餐饮、服装销售企业实行的都是“做六休一”这种工作制度,首先,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如果企业在标准工时制下,规定员工“做六休一”,那么如员工实际工作每周时间超过44小时,且双方在劳动合同中未约定月工资中包含周六加班费,则公司应当另行支付员工休息日加班费用。中心调解员张涛了解到吴女士的具体情况后,积极开展与企业的沟通与指导工作,帮助企业在合法合理合情的情况下处理劳资纠纷,保障劳动者的利益。最终在调解员耐心地调解下,该餐饮公司同意支付吴女士在职期间加班费工资差额。吴女士感到非常欣慰,事后为调解员送上了锦旗。
锦旗虽小,意义非凡。中山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始终以为民服务为宗旨,以群众满意为导向,在每一起劳动纠纷中都积极协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关系,不仅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帮助用人单位有效化解矛盾,切实发挥了劳动调解的职能作用,为构建中山街道和谐劳动关系作出了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