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6-10-13阅读次数: 】
【我要打印】
【关闭】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岳阳街道办事处 施宇: 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相关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调查(询问)通知书》(文书编号:沪(松)岳办调(询)通字〔2026〕第040684号)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调查(询问)通知书》(文书编号:沪(松)岳办调(询)通字〔2026〕第040684号)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岳阳办事处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