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6-03-13阅读次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对松江枢纽高架联络道新建工程动迁评估第三方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特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其他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业单位;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一级资质证书;
(4)在本市承接参与过重大工程项目的供应商;
(5)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6)本项目不接受组成联合体磋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松江枢纽高架联络道新建工程动迁评估第三方服务
2、项目主要内容:
松江枢纽高架联络道新建工程动迁评估第三方服务,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至动迁完毕为止。
4、房屋评估的最高限价:60.2427万元
5、装修、附属设施、绿化、设备评估费费率最高不超过总价的2%;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落实预留份额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审时中小企业产品均不执行价格折扣优惠。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发布于“永丰街道政务平台”( https://www.songjiang.gov.cn/shsj_yongfeng/xwzx/),凡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26-3-13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3-22(工作日工作时间段内)截止,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现场报名验证:
1、营业执照(含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原件和原件的复印件;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一级资质证书原件和原件的复印件;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原件的复印件(被授权人需为本公司在册员工,提供社保在册证明);
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需盖公章及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字);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页面的供应商网上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不接受除公章以外的:比如投标专用章等)
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松吉路169号3楼,逾期不再办理;
原件审阅后退回。如以上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报名将不予接受。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6-3-23 13: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 2026-3-23 13:3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永丰街道动迁办公室。
2、磋商地点:松吉路169号3楼。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需为本公司在册员工,提供社保在册证明)。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永丰街道政务平台”( https://www.songjiang.gov.cn/shsj_yongfeng/xwzx/)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请于2026年3月23日上午10:00 前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提疑,招标人将主动或依据投标方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磋商文件,并发布澄清公告。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上海新仓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松吉路169号3楼
邮编:201600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33523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