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5-08-25阅读次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上海市松江区永丰街道SJC1-0015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15街坊实施深化方案进行第三方服务采购,特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松江区永丰街道SJC1-0015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15街坊实施深化方案
2、项目主要内容及要求:
控详实施深化编制范围:涉及永丰街道SJC10015单元15街坊,东启影路、南至玉阳路、西至松泰路、北至北杨路,占地面积7.20公顷。拟将15-09地块进行分割,分割后地块编号调整为15-11、15-12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6701平方米和8868平方米,其他开发指标保持不变。
整街坊方案研究范围:考虑到地块属于产业地块,位于产业区域,整街坊方案研究范围与规划编制范围一致,总面积7.20公顷。
3、交付日期: 合同签订后180天内完成。
4、交付标准:符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要求。
5、采购预算金额:35万元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其他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的单位;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供应商;
(3)投标人必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投标时间 :
1、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8月29日工作日上午09:00~11:00,下午13:00~16:00,地点:地点:永丰街道永隆路330弄 永丰街道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报送项目投标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2、投标携带资料:
2.1、法定代表人出席需携带: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缴纳社保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本单位(近三年)无不良记录的承诺。
(6)其他材料。
2.2、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携带: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5)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投标人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社保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本单位(近三年)无不良记录的承诺。
(8)其他材料。
备注:1、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2、欲投标单位请自行前往项目实施地点进行场地勘察,如对于项目有异议,则在报名截止前至永丰街道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提出纸质报告,永丰街道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将统一组织会议解释;逾期则视为项目无问题。
四、联系方式
电 话:57715550
联 系 人:杨老师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