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5-08-04阅读次数: 】
根据《关于推进本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沪民残福发【2023】4号)文件要求,拟购买第三方服务,在永丰街道实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现就项目实施开展公开招标,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5年永丰街道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活动地点:永丰街道
(二)时间:2025年8月15日—2026年8月14日
(三)项目产出目标
1、服务对象:永丰街道精神障碍患者及其家属;社区志愿者及关爱精神障碍群体的社会人士。
2、服务内容:
(1)对象筛查
在2024年40名服务对象中,综合考量患者本人的参与意愿、家属配合程度以及病情稳定性等多方面因素可为该部分对象继续提供服务。同时,按照严格筛选和评估流程,筛选出总数不少于40名精神障碍患者纳入2025年服务范围,且每半年开展评估1次。
(2)居家康复指导
对40名的服务对象开展个案居家康复指导,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确定本机构可提供服务种类及服务方式,与其及家属共同制定个性化康复方案,组织康复服务,并做好相关记录。周期内,每名服务对象开展个案居家康复指导不少于4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
(3)团体康复
邀请专业人员,针对不同个体的康复需求,设计有针对性的多种相关课程,组建互助自助小组,帮助服务对象学会药物自我管理,促进服务对象恢复原有的生活技能,提高服务对象主动与人交往及参加社会活动能力,以及提高康复信心。周期内对遴选出的服务对象开展不少于8次团体康复活动,每次团体康复活动不少于(含)15人参加,累计不少于(含)120人次参与。
(4)家庭赋能
邀请专业人员为有需要的精神障碍患者及照料者提供家庭照护能力培训,开展照护培训、交流互动、联谊会等多样式活动课程。通过一系列的活动课程让精神障碍患者照料者正确应对精神障碍患者在生理、行为及情绪上的问题,让照料者学会自我减压方法,自我调整情绪等缓解负面情绪和心理压力。周期内开展活动2场,每次不少于(含)10人参加,每次不少于1小时。
(5)心舟共渡·四季传暖
邀请相关专业活动老师为精神障碍患者及家属群体构建一个融合文化体验与心理支持的康复平台,为精神康复旅程注入持续的文化动力与人文关怀。项目周期内,开展相关传统主题活动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20人参与。
邀请相关专业讲师结合每年“世界双相情感障碍日”(3月30日)和“世界精神卫生日”(10月10日),充分运用多样化的宣传科普形式开展主题宣传日活动。项目周期内,开展“心光行动”——精神卫生主题宣传日不少于(含)2次,累计服务不少于80人参与。
(四)项目预算总费用共100000元,包括社工费用、志愿者费用、管理费、业务培训费用等内容。
支付方式:协议签订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费用的25%;项目结束后进行综合评估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75%,如评估不合格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剩余费用。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
2、具备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3、投标人的业务运营范围是康复或心理服务或组织宗旨应与本次招标项目内容相关;
4、投标人必须具备一定面积固定的办公场所,配套的办公设施设备;
5、投标人必须具有该项目的服务的能力,有承接经历优先(提供以往承接的合同等相关材料);与永丰合作过项目优先(提供其他合同);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有意者请提供下列文件
1、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提供2025年永丰街道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投标文件(一式二份),并标注费用明细及项目具体时间安排表。
以上文件将作为最终招标文件评审。
五、报送文件时间、地点
1.报送截止时间:2025年8月8日下午15:00
2.报送地点:松江区人民政府永丰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胡强铮 联系电话:021-57817220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