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2-08-09阅读次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对松江区永丰街道SJC10011单元H02-16地块、H02-18地块出让前规划实施评估进行第三方服务,特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松江区永丰街道SJC10011单元H02-16地块、H02-18地块出让前规划实施评估》
2、项目主要内容及要求:
松江区永丰街道SJC10011单元H02-16地块用地规划评估,东至三新路,南至丰收河,西至中桥港,北至沪杭高速,占地面积约为33666.2平方米(50.5亩),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松江区永丰街道SJC10011单元H02-18地块用地规划评估,东至三新路,南至荣乐西路,西至中桥港,北至丰收河,占地面积约16867.9平方米(25.3亩),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两个地块计划于2022年出让,现根据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要求,需对该地块进行规划评估。
3、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180天内完成。
4、交付标准:符合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要求
5、采购预算金额:336000元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其他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的单位;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不得转包、不得违法分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投标时间 :
1、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22年8月9日至2022年8月15日上午09:00~11:00,下午13:00~16:00,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松蒸路6号上海市松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局永丰所,报送报名验证所需资料及项目投标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及投标携带资料:
2.1、法定代表人出席需携带: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资质证书复印件;
(4)企业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
(5)本单位(近三年)无不良记录的承诺;
(6)其他材料。
2.2、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携带:
(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资质证书复印件;
(5)投标人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
(6)本单位(近三年)无不良记录的承诺;
(7)其他材料。
备注:1、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2、欲投标单位请自行前往项目实施地点进行场地勘察,如对于项目有异议,则在报名截止前至松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局永丰所提出纸质报告,松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局永丰所将统一组织会议解释;逾期则视为项目无问题。
四、开标时间于2022年8月16日下午3:00在永丰规划资源所三楼会议室进行现场开标。
五、联系方式:
电 话:57836173
联 系 人:杨老师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