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5-08-14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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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松江区关于使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支持开展职工职业培训的实施细则》(沪松人社规〔2024〕4号)的文件要求,经我镇企业职工职业培训工作审核小组联合审核,新浜镇符合2024年企业自行开展职工职业培训企业有7家,拟给予培训费补贴,现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14日—2024年8月20日。如有异议,请与审核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57891223。
新浜镇企业职工职业培训工作审核小组
202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