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5-12-26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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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人民政府
公告
李怡、翁杭科:
你们名下位于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兰墅路555弄156号的房屋存在擅自搭建建(构)筑物的情况。现因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调查(询问)通知书》(沪松佘府调询通字[2025]第140260号),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调查(询问)通知书》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