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5-12-03阅读次数: 】
佘山镇人民政府2025年12月购买服务意向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佘山镇人民政府租赁车辆项目
2、预算金额(元):799200元
3、采购需求概述:根据《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松江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租赁车辆管理规定>的通知》(沪松府办〔2021〕3号)文件要求,佘山镇人民政府拟租赁14辆车用于开展专项工作,其中新能源纯电轿车9辆,新能源纯电皮卡5辆,服务期限为1年,预算金额799200元。提供车辆需安装“北斗”或“GPS”实时定位系统;车辆配置不得低于现有车辆配置;不得为发生过重大事故(包括但不限于:存在结构性损伤、泡水车、火烧车等)的车辆;服务期限内供应商根据车辆实际情况按时对所提供车辆进行检查及维修,及时更换损坏或老化零件等;若在服务期限内发生交通事故,供应商指定负责人在一小时内赶至交通事故发生地点,并负责处理相关事宜,采购方需协助处理及当事人负责报案;车辆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新能源车辆续航里程不得低于200公里。
4、履约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5、报名时间: 2025年12月3日至2025年12月5日
6、报名地点:松江区佘山镇佘新路358号1117室
7、评审资料递交时间: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其他资质要求:
(1)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或企业(具备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采购意向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
(3)经营范围内具有汽车租赁。
3、递交的评审资料需装订成册且一式三份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购买服务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可咨询:项目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方式:(021)57653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