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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人民政府
公告
姚雪球:
因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决定书》(沪(松)佘府责停限拆决字[2025]第140026号),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决定书》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