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5-01-20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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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人民政府
公告
吉恒锋:
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人民政府于2025年1月6日作出《附有违法建筑的不动产认定书》,现因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附有违法建筑的不动产认定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附有违法建筑的不动产认定书》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