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3-05-05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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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于2023年03月22日在本市松江区博安路258号被发现涉嫌擅自搭建建筑物。本机关于2023年04月03日开具《调查(询问)通知书》(沪(松)九办调(询)通字〔2023〕第180055号),现因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调查(询问)通知书》(沪(松)九办调(询)通字〔2023〕第180055号),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于公告期限期满后十日内,至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九里亭街道城管中队(松江区越联路96号)接受调查(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