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消防救援支队充分认识推进“一网通办”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上级相关要求,不折不扣抓好工作落实。结合消防部门职能,加强与联系沟通,形成改革合力,并按照改革时间节点要求,推进职能整合工作。深入研究流程再造,不断提高服务效能。
一、总体情况
我部门承担行政许可事项名称为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主管部门及实施机关为上海市松江区消防救援支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上海市消防条例》《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关于本市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分类分级检查实行告知承诺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本区一定规模的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救援机构根据场所性质、建筑面积、火灾风险程度等差异性,实行分类分级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管理。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2024年,我区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事项共申请268件,其中申请承诺制48个。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实时掌握事项申报情况,主动指导办事人员补充完善申报材料,实现网上审批、补正、发证等全过程网办。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对审批完成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单位均导入消防“双随机”检查库,纳入后续双随机抽查,同时被抽中检查的单位在支队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对未经许可擅自使用、营业的场所进行严肃处理,并在本部门政务网站进行处罚结果公开。
四、改革创新情况
(一)积极落实“一业一证”改革工作及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积极融入区“好办”、“快办”服务,将相关办理高频事项纳入“一件事”工作,提供个性化指南,降低企业及群众的学习成本。
(二)通过部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宣传开业检查告知承诺工作。通过制作流程图、教程视频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告知承诺工作。同时制作《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办理方式确认书》,在受理窗口向单位进行告知。告知目前办理开业检查的两种方式、承诺制的程序以及做出虚假承诺的惩戒措施,由单位确认申报方式。
(三)出台相关便民利民措施,进一步加大消防“放管服”改革力度。取消了部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施分级分类监管;优化审批环节,减少审批材料,实行容缺受理制度。针对“一网通办”自行申报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项目,上传材料符合要求的,无需到窗口重复提交纸质材料,直接在检查现场提供,实现办事群众“零跑动”“不见面”,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四)缩短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办理时限。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办理时限,由原先10个工作日内现场检查、3个工作日内审批发证,缩短为在6个工作日内检查并发证。
(五)提供申报咨询服务。由支队专业审批及消防工程师提供来电咨询及现场提供消防意见,在减少前置审图审批的前提下,尽可能避免因不当改建产生的严重隐患,减少后期整改的问题。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开业检查承诺制审批项目比例较低。受制于消防审批的专业性,社会单位对于开业检查承诺制审批方式尚存在疑惑,对于自身单位消防安全情况不了解、不自信,制约了申报承诺制的意愿。
(二)保持政策连续性,加强政策宣传。将审批事项所涉及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办事指南、操作说明、问题解答等统一集中公布,实现全流程管理要求和操作路径的公开透明。
(三)加大提前查看、咨询服务范围。采取咨询、提前服务等方式,提前解决可能出现的技术性问题,提高承诺制审批的申报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