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23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我部门承担行政许可事项名称为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主管部门及实施机关为上海市松江区消防救援支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上海市消防条例》《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关于本市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分类分级检查实行告知承诺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本区一定规模的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救援机构根据场所性质、建筑面积、火灾风险程度等差异性,实行分类分级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管理。办理范围为:(一)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歌厅、舞厅、录像厅、游艺厅、网吧、夜总会、卡拉OK厅和具有卡拉OK功能房间的场所、具有桑拿服务功能房间的场所等。(二)建筑面积大于300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影剧院、礼堂、会堂、游乐场所、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等。申请人可自主选择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或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2023年,我区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事项共申请296件,其中受理230件,不予受理66件;下发《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批准)169份、下发《不同意投入使用、营业决定书》(不予批准)61份;针对所有申请对象进行申请办理告知,让申请单位自由选择办理方式,该事项无收费情况。该事项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和自助办理窗口办理。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对审批完成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单位均导入消防“双随机”检查库,纳入后续双随机抽查,同时被抽中检查的单位在支队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对未经许可擅自使用、营业的场所进行严肃处理,并在本部门政务网站进行处罚结果公开。
四、优化审批服务流程
(一)积极落实“一业一证”改革工作及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积极融入区“好办”、“快办”服务,将相关办理高频事项纳入“一件事”工作,提供个性化指南,降低企业及群众的学习成本。(二)通过部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宣传开业检查告知承诺工作。通过制作流程图、教程视频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告知承诺工作。同时制作《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办理方式确认书》,在受理窗口向单位进行告知。告知目前办理开业检查的两种方式、承诺制的程序以及做出虚假承诺的惩戒措施,由单位确认申报方式。(三)出台相关便民利民措施,进一步加大消防“放管服”改革力度。取消了部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简化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申报材料,实行容缺少理。
五、监督制约情况
我支队法制科室、纪检科室及市消防总队法制处室每月均会对消防监督执法情况(含行政许可办理情况)进行执法质量抽查并下发相关通报。行政许可方面重点就办理超期情况、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情况、检查表格填写情况、法律文书制作质量、文书送达等情况进行抽查分析及内部监督。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明确新业态、新产业的定性及处理。对于一些新业态、新产业,应从市层面明确牵头主管部门,明确审批范围、属性归属、审批标准、部门责任。
(二)强化改革成效评估。对于一些改革举措,应听取企业的评判,由办事企业评判改革绩效,不断完善政策措施,提升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做好告知承诺工作的宣传和事后管理。支队通过支队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宣传开业检查告知承诺工作。对于采取告知承诺方式的单位,在后续核查中,提前介入进行技术指导,对于无违反重大事项的,给予整改机会,进一步体现为民办实事精神。
松江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