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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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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 公开主体: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2026-01-28
    • 发布日期:2026-01-16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由上海市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方面,并附相关的说明和统计表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电话:021-67848715,地址:上海市松江区荣乐东路2378号905室,邮编:20161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主动公开发文206件,其中规范性文件2件,主动公开率95%。办理答复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30件,其中主办件5件均向社会主动公开。在松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仲裁、劳动监察专项公告993条。“松江就业”微信公众号推送人社政策、动态、招聘信息959。及时发布局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2025年预算信息公开、2024年决算公开。每季度向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档案馆、区图书馆移送主动公开公文,方便群众查阅。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其中予以公开3,信息不存在(无法提供)3件,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1件,不予公开1件。注重办理过程中与申请人的沟通,认真做好便民解答、指引和服务,推动申请人合理诉求的实质性解决。对无法向申请人提供的政府信息,及时做好情况说明和便民答复

    2025年度本机关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2件,行政诉讼案0件,无涉及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诉举报。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制度,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属性认定,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准确把握时效性,严防泄密和相关风险,加强对个人隐私的保护。修订了人社领域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对每一项公开的事项,明确法律条款依据,公开渠道、公开时限、公开期限,确保企业群众关心的各类信息公开到位。

    四)监督保障情况

    将信息公开作为优化人社服务重要举措之一,加强组织领导,优化流程、明确责任;组织开展局系统业务培训,确保流程规范、工作有序;实施信息公开自查和专项检查,及时督促各科室单位对照标准化公开目录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确保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4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8.02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也收到了两起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反映了信息公开工作离群众的需求和期盼还有差距。对此我们认真审视工作中的不足认真加以改进:一是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发布。运用松江就业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等领域讯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二是扩大政府开放活动影响力。结合“政府开放月”开展4场人社领域推介活动:服务松江区重点产业链座谈会、外贸外资企业送政策宣讲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政策宣介会、高校毕业生创业政策座谈会。三是持续优化政策咨询服务,畅通政民互动渠道。同步发布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引导群众更好的了解政策适用范围、补贴条件和标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将政府信息公开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结合起来。丰富线上宣传形式,在松江就业微信公众号开设“营商环境·政策”“营商环境·服务”“云间仲说·劳动解纷”专栏,宣传解读最新政策以及开展的工作举措。拓展“一网通办”平台惠企政策宣贯,为企业精准推送政策,便利企业高效查询政策,扩展人社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直达快享”,确保各项惠企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组建“人社惠企政策宣讲团”,以“多发劳动争议之证据规则”“企业高发争议注意事项”“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政策解读”“工伤认定申请流程和认定情形简析”等主题,为企业提供“点单式”上门服务。

    2.联合区融媒体中心开展“松江区优化营商环境主题访谈”,推出“科长讲政策”视频和“职到遇见你”栏目。在微信公众号推出“云间仲说·劳动解纷”等普法栏目。

    3.2025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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