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上海茸科新型塑料制造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为松江区就业见习基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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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002009N1012025061007
-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 公开主体: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发文字号:沪松人社〔2025〕33号
- 成文日期:2025-06-10
- 发布日期:2025-06-10
上海市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沪松人社〔2025〕33号
关于认定上海茸科新型塑料制造有限公司
等8家单位为松江区就业见习基地的通知
为切实提升青年就业创业能力,规范见习基地管理,按照《关 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工作》(沪人社规〔2021〕29 号)和《〈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松就办〔2021〕1 号)的要求,通过企业自主申报见习基地,经社会中介机构评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现就相关认定情况通知如下:
一、市级就业见习试运作基地
认定以下基地为市级就业见习试运作基地,自就业见习试运作协议确认起开始试运作,试运作期限为12个月:
(一)上海茸科新型塑料制造有限公司;
(二)泰康之家申园(上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三)上海泰康申园康复医院有限公司。
二、区级就业见习基地
认定以下基地为区级就业见习基地:
(一)上海佘山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二)上海长川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三)上海新森林绿化发展有限公司;
(四)上海新晖大酒店有限公司;
(五)上海新桃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以上获批的 3家市级就业见习试运作基地和5家区级就业见习基地,应严格按照就业见习基地的相关要求,规范基地管理,做好见习学员的带教指导工作,切实提升青年就业能力。
上海市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5年6月3日印发 |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