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通知》(人社规(2024)8号),本市已归集市统计局、市委金融办等部门相关数据,确定绝大部分用人单位划型,但仍有部分企业因缺乏相关信息等原因,无法确定划型,为进一步推动稳岗返还工作,请附件1名单内的单位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划型补充信息填报确认表》(见附件2);
2、申请单位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如申请单位为分支机构,还需提供总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3、申请提供申请单位2023年年度报告(工商年报),如申请单位为分支机构,只需提供总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工商年报)。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并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xx公司划型材料。
请名单内的企业于2024年8月10日之前提供相关资料,逾期视为放弃本次划型。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67848589
电子邮箱:sjsybx2378@163.com
松江区就业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