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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划型补充信息材料的公告
关于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划型补充信息材料的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7-31 阅读次数: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通知》(人社规(2024)8),本市已归集市统计局、市委金融办等部门相关数据,确定绝大部分用人单位划型,但仍有部分企业因缺乏相关信息等原因,无法确定划型,为进一步推动稳岗返还工作,请附件1名单内的单位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划型补充信息填报确认表》(见附件2)

2、申请单位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如申请单位为分支机构,还需提供总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3、申请提供申请单位2023年年度报告(工商年报),如申请单位为分支机构,只需提供总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工商年报)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并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xx公司划型材料。

请名单内的企业于2024810日之前提供相关资料,逾期视为放弃本次划型。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67848589

电子邮箱:sjsybx237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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