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松江区就业见习基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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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002009N1012024051717
-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 公开主体: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发文字号:沪松人社〔2024〕28号
- 成文日期:2024-05-10
- 发布日期:2024-05-10
上海市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沪松人社〔2024〕28号
关于认定松江区就业见习基地的通知
为切实提升青年就业创业能力,规范见习基地管理,按照《关 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工作》(沪人社规〔2021〕29 号)和《〈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松就办〔2021〕1 号)的要求,通过企业自主申报见习基地,经社会中介机构评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现认定以下基地为市级就业见习试运作基地,自就业见习试运作协议确认起开始试运作,试运作期限为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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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获批的市级就业见习试运作基地,应严格按照就业见习基地的相关要求,规范基地管理,做好见习学员的带教指导工作,切实提升青年就业能力。
特此通知
上海市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4年4月28日印发 |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