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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松江区首席技师工作室资助的操作办法
关于开展松江区首席技师工作室资助的操作办法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11 阅读次数:

上海市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沪松人社〔2023〕101号

 

关于开展松江区首席技师工作室资助的操作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本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弘扬工匠精神,努力营造有利于本区技能人才工作发展的良好环境,充分发挥发挥高技能人才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上海市首席技师资助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职〔2016〕83号)、《松江区关于加快G60科创走廊人才高地建设的实施办法》(松委〔2017〕165号)以及《关于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实施办法》(沪松人社规〔2023〕2号)要求,特制定本操作办法:
    一、资助条件

(一)首席技师是指具有较高技能水平、良好职业道德、丰富实践经验、较强组织能力及突出贡献且由本区企业、职业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选聘担任首席技师职务的高技能人才。

(二)松江区首席技师工作室资助项目是指依据申报条件要求,由所在单位申报,经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评审、认定并给予资助的项目。

(三)松江区首席技师工作室资助项目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长三角G60科创走廊、松江新城和松江枢纽建设,服务“五个中心”建设重要使命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以科创驱动为引领,以实现“松江创造”为目标,以高技能人才为主体,以G60科创走廊企业为重点,为加快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三先走廊”和重要创新策源地提供人才支撑。
     二、选聘要求
    首席技师由其所在单位按以下条件和办法自主选聘:

(一)选聘条件

被聘为首席技师的高技能人才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一线岗位上直接从事生产技术或技能培训工作,掌握关键技术、能够带领团队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实际问题,或擅长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总结先进操作法等,或在传技带徒、培养技能人才等方面成绩显著。

2.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或相同水平);对于从事职业尚无国家职业标准的,如在本岗位长期工作且作出突出贡献、具有一定绝技绝活且在同行业中具有较高声誉,符合聘任条件,经过行业内水平认定后,也可聘为首席技师。

(二)选聘原则

首席技师的选拔应坚持德才兼备、好中选优、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选拔对象的先进性和选拔程序的规范性。选拔对象必须经过公示,得到职工群众的广泛认可。

各镇、街道、开发区应积极推动辖区内企业开展首席技师培养选拔工作,并发动企业申报首席技师工作室资助项目。

三、资助名额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首席技师资助培养工作,鼓励更多企业建立首席技师工作室制度,发挥首席技师的示范引领作用,每年将资助10个左右松江区首席技师工作室项目,并对符合条件的区首席技师工作室项目择优推荐申报上海市首席技师资助项目。

 四、资助标准

(一)对获评松江区首席技师工作室资助项目的企业,按每家5万元标准给予企业资助。

(二)各首席技师工作室资助项目所在单位应配套给予工作室不低于5万元的工作经费,用于首席技师带徒津贴、研究(攻关)项目补贴、日常工作经费等。

(三)对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获评上海市首席技师资助项目的企业,按每家8万元标准给予企业资助。

五、资金使用

资助资金主要用于首席技师及其团队开展培训进修、技术交流、著作出版、带徒传技、创新科研、技术攻关及其他相关待遇等。首席技师工作室资助项目所在单位要做好以下资金管理工作:

1.严格实行项目管理,完善项目经费管理制度,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

2.首席技师资助项目的资助资金要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和效益。

3.及时使用资助资金,在资助周期内使用完毕。
   六、申报条件及评审程序

(一)申报条件

松江区首席技师工作室资助项目由首席技师所在的企业、职业院校为单位提出申报。申报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1.建立健全首席技师制度。规范首席技师选拔聘用,按照德才兼备、公开透明的原则选拔聘用首席技师,明确聘用工作程序和办法,严格按照既定条件选拔、聘用首席技师。

2.发挥首席技师带头作用。已建立首席技师工作室或项目组等工作团队,并已为其提供资金、场地、设备、设施、人员等方面的支持。已获得市级及以上技能奖项、科研技术攻关奖项,或已有显著项目产出和经济效益的,可优先申报。

3.落实首席技师相应待遇。已实行首席技师岗位津贴或给予其它薪酬待遇激励,并为首席技师交流学习、培训进修等创造条件。申请资助的首席技师须在聘期内。

4.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按规定提取使用职工教育经费组织开展职工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参与技能竞赛、技能比武、技师继续培训等活动。

   (二)评审程序

首席技师工作室资助项目申报、评审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申报,下发工作通知,明确申报条件、名额、时间及有关要求。

2.符合申请条件的单位按实填写资助申请表,并向所在镇(街道、开发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报送申报材料。

3.各镇(街道、开发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应按照申请条件及要求,严格审核辖区内企业的申请表及申请材料并出具初审意见,按时将确定的候选项目上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开展差额评审,择优拟定资助名单,向社会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发文公布名单,并按规定将资助经费下拨至申报单位。

七、项目任务

松江区首席技师工作室项目资助周期为三年。资助期间,工作室工作任务包括:

1.组织并带领团队承担技术革新、技术攻关任务。

2.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总结先进操作法等。

3.积极带徒传技,为行业、企业培训、培养技能人才。

4.保质保量完成项目所在单位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八、管理考核
    (一)项目管理

首席技师资助项目日常运作及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为该项目带头人。项目应按既定的规章制度及目标任务积极开展活动、规范日常运作;项目所在单位应与该项目带头人签订目标任务责任协议,并实施定期考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首席技师工作室资助项目的日常指导和监管。

(二)项目考核

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工作室的运作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届中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给予第二期资助。考核可直接组织专家开展,或委托第三方进行。考核可采用实地考察、资料核查、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法。考核的内容应包含以下要素:
    1.硬件建设,如工作室场所、设备设施、资金投入等。

2.内部管理,如规章制度、规划计划、财务管理台账、工作档案、会议记录等。

3.项目成果,如技术技能创新产品、攻关项目成果、先进操作法、课题成果、教材、著作成果等。

4.人才培养,如带徒人数、培训人数、证书荣誉等。

5.社会效应,如为本行业或其它企业提供支持、协作、交流等活动,积极参与技师协会活动、技能竞赛等各项技能人才培养工作。
    九、其他

1.资助资金从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列支,评审通过后拨付50%,中期检查合格后拨付50%。

2.本操作办法内的资助标准与本区其他高技能人才资助政策有相近或相似之处的,按照同类资助就高不重复原则实施。

3. 本操作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上海市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7日                                       

 

上海市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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