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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上海市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24 阅读次数:

2022年,松江区人社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服务民生为本,进一步发挥法治在人社工作中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法治人社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在国家人社部开展的首届法治人社示范创建活动中,区人社局以上海市第一名的优异成绩被推荐上报。在11月份开展的区法治督察中,法治建设工作成效得到充分肯定。

一、2022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行政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优化部门组织结构,集中行政审批事项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全面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11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区政务服务大厅,100%实现“一窗”分类受理,压减审批时间94.87%。深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照分离”改革,2个涉企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二是落实权责清单制度。梳理行政权力权责清单事项65项,编制政务服务事项清单108项,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推进权责清单与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有机衔接。三是加强监管体系建设。15项资金、资质类事项列入2022年事中事后监管清单,抽查监管对象840余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6项,抽查企业60余户次,其中,部门间联合“双随机”抽查2次。推进“互联网+监管”,运用“松江区事中事后监管平台”,接收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双告知”信息125条,反馈率100%。实施劳资争议预警预防分类监管,发出红黄橙三色预警信息349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局放管服改革和一网通办工作行动方案》141项政务服务事项上线“一网通办”平台,网上可办率达92.91%4项“一件事”办件量位居全区第一,实现3项“好办”“快办”服务。制订《“好差评”工作管理制度》,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总量位居全区第二。建立差评件调查、反馈、整改、问责闭环处置机制,差评回访整改率100%。五是优化公共服务。加强为民帮办体系建设,结合“局长走流程”活动,推出由领导干部全程帮助、陪同申请人办理政务服务的“帮办陪办”举措,从体制机制、业务流程、窗口服务等方面找准企业、群众办事的痛点、堵点问题。在局办事大厅设立“办不成事窗口”,通过现场解答咨询、提供办件指引、直接协调办理等方式,帮助群众“办成事”。推进就业服务“进园区进校区进社区”系列活动,在街镇园区设立人才工作服务站,通过上门培训、实地指导、集中受理等方式,力求让群众“少跑腿”。

(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

一是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发管理机制。提升政策治理的“刚性约束”,压减发文数量;无上行文依据的,禁止制定规范性文件。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保障市场主体的公平竞争权利。以区政府名义制发规范性文件1份,局制发规范性文件1份,合法性审核率、报备率、报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所有的规范性文件归集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并向社会公开。二是健全规范性文件审查和清理机制对20本局制发文件进行清理,对11件本局起草以区政府名义发文的规范性文件提出清理建议三是提高制度建设公众参与度2022年,局制发规范性文件《松江区征地养老人员养老和医疗待遇实施办法》(沪松人社规〔2022〕1号)。制定过程中,局社会保障科、区保障中心多次进行内部讨论、完善后形成征求意见稿,通过召开会议、发文征询等方式,向区财政局、区医保局等征求意见,就办法中涉及的适用范围、管理部门、养老待遇及办法、医疗待遇及本法、资金保障等方面内容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根据意见反馈进行修改。经局行政班子会议审议通过,形成正式发文稿。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一是依法决策制度机制健全。严格落实《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对决策事项目录和决策草案的形成、会前审查和集体讨论、决策执行和调整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合法性审查率、集体讨论率达100%。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决策事项外,采取多种形式增强公众参与度,对社会各方面提出的意见认真归纳整理、研究论证,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二是重大行政决策流程规范2022年印发文件《松江区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实施意见》(沪松就办〔2022〕1号)列入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制定过程中,先后4次召开政策条款梳理和廉政防控风险点排摸会,对政策不足和短板进行了详实分析。走访和召集人社业务基层部门、街镇社区事务中心、家政服务公司、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重点用工企业、创业孵化基地、就业见习基地、街镇领导、就业指导家、创业指导专家等对象召开8次政策座谈会,剖析就业工作中存在的难点、痛点、堵点,广泛征集政策诉求。广泛征求区就业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区府办(区合作办)、区经委、区残联、区妇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及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意见,统筹兼顾各类群体诉求和各部门要求,并与区财政局对草拟稿进行逐条逐款修改和完善。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行政处罚、工伤认定等案件办、审、定分离制衡。推行柔性执法,多开“体检单”,少开“处罚单”。实施工伤认定案件“繁简分离、快慢分道”管理机制,提升办案效能。整合执法职能,厘清执法权限,杜绝权责交叉、多头执法等问题,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权责统一、权威高效。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关于推行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实施意见》等制度措施,确保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地落细执法大队配备执法记录仪,全过程记录执法过程。谈话室配备监控设备,全程录音录像。三是全面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落实《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10起案件纳入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率达100%四是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经费保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健全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程序。召开疑难工伤认定案件、劳动监察执法案件研讨会提升案件办理质量。严格落实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邀请市人社法规处、闵行区法院、区司法局、外聘法律顾问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审。1份案卷获得松江区2022年度十大优秀行政执法案卷。强化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开展非法职业中介机构整治、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等专项行动突出监督检查重点行业及多次违法的用人单位欠薪情况2022年以来共检查用人单位1707户,补发工资525户。强化疫情期间劳资纠纷隐患排查化解,排查企业欠薪隐患396起化解群体性劳资纠纷隐患10起。局执法大队在2022年全国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中获人社部等三部委联合通报表扬

(五)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自觉接收人大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政协提案35件,满意度100%。区人大常委会在全市率先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一周年执法检查。及时落实、反馈司法建议和检查建议,按期办复率达100%。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被上级评定为优秀二是建立内部层级监督机制。制定局权责清单管理办法,打造权责一致、相互制约、畅通高效的管理闭环。对机关科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实行定期轮岗。开展规范管理年工作,紧盯重点问题、重点部门、重点岗位从严监管,常态长效开展社保基金、就业培训资金监督检查。持续健全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的就业培训资金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完善稽核监督机制,落实涉嫌违法行为线索的移送、报告制度常态化开展社保基金、就业培训资金监督检查。三是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健全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通畅。全年未发生舆情事件。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将权责清单事项、公共服务事项、规范性文件、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审批信息、补贴资金发放信息等按规定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予以公开。对符合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达100%。办理依申请政务公开4件。

(六)完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

一是健全纠纷依法多元化解机制。与区人民调解中心联合推进疑难案件调解。巩固区、街镇、园区、企业四级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在街镇设立3个仲裁派出庭、3个仲裁巡回庭。开展“互联网+调解仲裁”。制定《松江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群体性矛盾应急处置机制》,落实突发事件情况报告、事件处置、舆情管控“三同步”工作机制。二是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聘请法律顾问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进行指导,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及时提交行政复议答复材料,配合行政复议机关化解争议,落实《松江区行政应诉工作规则》,开庭审理案件20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20次,局负责人出庭率100%。及时履行法院生效的判决或裁定,落实司法建议和检查建议。未发生行政复议撤销、行政诉讼败诉案件。收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3件,对两家公司在招聘活动中存在性别歧视等违法行为做出行政处罚。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更新局普法责任制清单》。运用“线上+线下”组合式普法,采取“直播讲法”“以案释法”“送政策进企业”等形式,开展各类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制定关于处理涉疫情劳动争议纠纷的政策问答》。疫情期间开展多场线上政策宣讲会,2600余家企业参与。

(七)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

建立干部职工常态化学法机制围绕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及重要讲话精神开展学习培训,周密制订计划、精心安排实施,推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学习重点内容、干部职工培训重点课程。制定局领导干部学法应知应会清单围绕宏观引领、基础总纲、中心工作、专业实践、底线警示等方面列出学习目标和学习内容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业培训36学时。邀请法学专家学者、外聘法律顾问面向全局干部职工开展培训在局青年干部培训班开设人社系统政策法规培训课程,包括稳就业工作进展、人才服务相关政策劳动保障工伤保险政策法规解读等。制定系统法治人才培养规划。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局主要领导及11名中层干部法学毕业

(八)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

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召开部署安排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专题会,认真开展年终述职述法。二是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落实。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全局干部职工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科室、单位进行约谈整改。三健全法治建设保障机制。局系统法治宣传、法治培训等经费保障充足。

   (九)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完善

落实《松江区关于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外聘1名法律顾问,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并报区司法局备案,对法律顾问统筹使用。法律服务年度预算15万元,按照《松江区外聘法律顾问办理涉法事务付费办法》《松江区重大、疑难、复杂涉法事务认定标准》,及时支付相关费用。局2名公职律师会同外聘法律顾问,参与政策制定和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复议与应诉案件办理、民事合同审核、复杂重大信访案件集体讨论的法律论证等。加强外聘法律顾问使用管理,建立法律顾问工作台账,完善法律顾问年度考核办法,不断拓展法律顾问履职外延。外聘法律顾问累计参与案件讨论23次,代理案件18次,拟定、修改、审核合同3次,出具法律意见书3次。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部分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还不够深入、不够透彻,把理论有效融入日常业务工作的水平有待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还有欠缺。需要开展分众分类培训教育,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法治能力。二随着电子信息网络技术发展,违法违规行为取证难度较大,执法技术存在滞后性。需要进一步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的力度,以适应新常态人社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三是企业和群众对法治宣传的关注度和获得感有待进一步提升。有时仅满足于完成普法规定动作,没能将普法宣传教育与人社工作实际、工作职能融会贯通、统筹推进。要认真履行好“谁执法、谁普法”职责,确保普法责任落到实处。

三、主要负责人2022年度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情况

主要领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示范带动,全局上下自觉践行、狠抓落实,把依法行政工作贯穿于人社工作的全领域全过程。一是加强工作领导。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强化责任落实和协调联动。二是加强工作落实。结合人社系统工作实际,落实《法治松江建设规划(2021-2025年)》,将法治建设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之一,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统筹推进。定期召开法治工作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协调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三是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依托“局长走流程”深入一线调研企业群众办事堵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有效措施推进行政职能依法全面履行。局主要领导出庭应诉2次。围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带头讲法治课2次。主要领导在全区法治政府工作会议上作交流发言,规范开展年度述法活动。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人民为中心思想落实到社会保障、劳动关系等各项工作中,以实际行动推动新时代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方案,厘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重点、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保障、提出工作要求,确保依法行政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二是持续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学习,不断增强人社部门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进一步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贯彻落实力度,抓好任务分解,强化责任落实,健全工作机制,推动法治人社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上海市松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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