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22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松江区人社局现有职业培训学校筹设审批、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劳务派遣经营许可、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等5个事项纳入2022年度本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一直以来,区人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落实行政许可清单式管理,新设立行政审批服务科实现“一个窗口对外”,积极推行“网上审批”“上门审批”“承诺告知审批”等服务机制,严格执行首问负责、首办负责、一次性告知等规章制度,不断提升行政审批工作效能。职业培训学校筹设审批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对愿意承诺的企业,现场发证;劳务派遣经营和特殊工时许可的企业,通过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将行政许可审批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做到“提速、提质、提效”。2022年,依法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共计1274件。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今年以来,新冠疫情给行政审批工作带来巨大考验。审批事项有严格的办理时限要求,超过时限将对企业生产经营、劳动用工等方面带来风险隐患。区人社局与市局相关部门积极沟通,第一时间明确疫情下行政审批处置方法和政策口径。汇总行政许可事项网上申请指南,在局公众号进行公示,对所需材料和办事流程进行详细说明;通过微信群对企业经办人员提供“云”咨询服务,一对一解答疫情期间遇到的实际难题;指导企业进行线上申请和扫描报送,充分落实“两个免交”要求,在线完成初审工作;纸质材料通过快递方式寄送,对部分材料实行“容缺后补”,进一步提升办事效率。全程实现不见面审批、无接触办理,确保行政审批和疫情防控平稳有序。办理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3件,其中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2家,非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1家;相较2021年,办理量持平,但咨询量明显增加。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审批67件、劳务派遣许可审批238件、企业实行其他工作时间审批966件。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一)完善监管制度。制定《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中介标准化治理方案》《关于完善本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的管理办法》《关于松江区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松江区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夯实监管基础。进一步完善落实企业负责人定期约谈、企业日常监管、执法监督检查等制度。完善行政审批结果公示制度,实施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和劳务派遣年度经营情况报告制度,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行政许可备案、年度报告等情况。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执法效能。
(二)开展多元化监管。一是加强日常监管。将监管环节引入审批过程,对可能存在的审批风险和监管负担最大限度地预判在前、解决在前。利用上海市职业培训信息系统对获得资质的职业培训学校实施网络化管理。依托区网格化管理中心,做好非法职业中介排摸和核查工作,健全工作台账,组织常态化整治。在全区推行职业中介规范化运营,对职业中介经营场所相关规定进行统一明示,做到“四统一、一承诺”。二是开展专项检查。在职业培训机构监管方面,会同街镇、区疾控部门对其开展了恢复线下培训服务的现场防疫检查。结合就业培训资金管理专项整治工作以及职业培训机构(培训项目)网络化定期核检工作,要求区内培训机构进行自查整改,并会同督导对25家培训机构实地检查。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派遣机构监管方面,针对疫情防控方舱隔离点临时用工,局执法大队及时下发招聘用工工作指引,规范职业机构招聘用工和劳务派遣用工行为;复工复产后,及时对“涉阳”劳动者就业岐视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与市场监管、公安、城管等部门以及街镇联合开展12次专项执法,检查人力资源机构和用人单位119户,关闭非法职业中介33户。三是开展双随机抽查。严格按照随机抽查工作规范,使用执法系统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监察执法人员。共抽查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6家、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审批7家、劳务派遣许可审批6家、企业实行其他工作时间审批5家。各责任科室与执法大队协同监管形成合力,通过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采用听取介绍、查阅资料、职工调查等方式,对照监管内容逐项逐条开展检查。对发现问题的企业进行约谈,做出行政指导,并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发现问题企业3家,目前均已完成整改。
四、改革创新情况
一是因时制宜确保审批不延期。疫情期间,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打造“在线咨询、在线申报、在线审批、快递送证”的“云”审批闭环,通过“容缺办理”“帮办代办”等方式,实现审批加速度。二是群策群力实现监管再提效。局行政审批服务科与执法大队对企业执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情况进行联合监管。召开专项会议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就问题集中、多发易发的用人单位,进行集中约谈整改。
五、监督制约情况
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切实提升审批监管效能。一是规范审批流程。实行窗口、科室、分管领导三级审批机制,确保审批结果公平公正。对于重大、复杂、疑难问题,由分管领导牵头,与局政策法规科、局外聘法律顾问、执法大队等共同协商讨论,确保依法依规化解难题。二是审批监管相互分离。对于劳务派遣许可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两个事项,由局行政审批服务科行使审批职能,业务科室(劳动关系科和人才开发科)负责批后监管。三是建立效能投诉机制。健全以“投诉有门、受理有效、结果反馈”等为主要内容的投诉工作机制,对外公布投诉方式,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部分窗口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不强,导致存在多头咨询情况。今后,要加强窗口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和服务礼仪培训,进一步提升窗口人员综合素质。二是批后监管中发现部分企业存在不合规行为。今后,要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重点检查在行政许可期限内合规经营情况、举报投诉处理情况、受到劳动监察处罚(处理)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