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并附相关的说明和统计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本可以在松江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电话:67848517,地址:上海市松江区荣乐东路2378号,邮编:201613。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松江区人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贯彻落实十一届市委十二次全会、六届区委二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聚焦就业培训、人才建设、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及时的原则,深入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信息公开,扎实做好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编制,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政府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对于新条例第二十条第(一)至(十五)项内容、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政府信息,及时通过“上海松江”门户网站以及“松江人社”微博和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予以主动公开。每季度将主动公开信息提交至松江区档案馆、松江区图书馆、区行政服务中心,供公众查阅。
1.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年内制定规范性文件5件,并及时发布图文政策解读,做好规范性文件信息备案。
2.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在区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区人社局专栏中公开领导分工、机构职责、内设机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并根据实际对领导信息及时更新。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在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和企业、公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上海市松江区“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和《 松江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十四五”规划》两个专项规划,并在区门户网站相关栏目进行公开。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及时将人社政策、信息动态在区门户网站新闻中心、“松江就业”微信、“松江人社”微博公开发布。
5.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制定《局放管服改革和一网通办工作方案》,推进区级人才、就促办件系统整体接入“一网通办”平台,网办件、全程网办件数量占全区前四;加快落实人社服务“好办”、“快办”事项,下大力提升“好差评”工作质量,“好差评”件总量居委办局第二。
6.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在区门户网站开设了劳动监察公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公告两个专栏,及时发布行政决定书、仲裁文书。年内行政处罚24件,均严格依法依规。
7.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在区门户网站政务公开“财政资金—预决算”专栏中及时公开区人社局本部及下属事业单位的财政预决算数据、“三公”经费等。
8.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2021年行政性事业收费1项。
9.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政府集中采购信息在区门户网站政务公开“财政资金—政府采购”专栏中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及采购结果按规定在区门户网站政务公告专栏中及时发布。
10.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2021年本局无此类信息。
11.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通过“乐业上海”“松江就业”“公共招聘网”、区人力资源招聘平台等新媒体发布招聘信息65期;发布线上招聘会216场,推出就业岗位27537个;为1076家企业举办线下招聘会31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走村入户举办“家门口”招聘会97场,帮助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2245人;帮助西双版纳州、昭通市(一区三县)脱贫劳动力来松就业510人。通过区门户网站新闻中心和“松江人社”微信、“松江人社”微博进行公开。
12.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2021年本局无此类信息。
13.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2021年本局无此类信息。
14.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由区公务员局统一发布,本局无此项信息。
15.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无此类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发布《区人社局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建立依申请公开处理机制,明确受理机构、申请方式、申请处理和相关程序等内容。
年内,办理答复依申请公开4件。办理中,每起都事先与申请人沟通,了解申请的目的及用途,并在规定的时限范围内,根据流程及时办理。办结后,与申请人对接做好情况反馈,申请人对我们的办理结果均表示满意。
(三)政府信息管理
1.建立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按照区府办政务公开要求,将政务公开要求纳入办文程序,建立公文公开属性认定机制。对政务公开属性的范围、公开属性的确定、认定程序和责任追究进行规定。发文均按照由区政务办公平台发文流程,在发文拟稿时前置公开选项,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由拟稿人选择后经法规科初审,科室负责人核稿,分管领导人审核,最后经由主要领导签发。
2.建立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在“上海松江”门户网站、“松江人社”政务微博和“松江就业”“G60人才直达车”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内容、流程进行规范。明确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发布第一责任人,规范审核发布流程。
3.做好信息动态调整。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更新工作,明确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做好本局机构设置、职能、领导分工等信息维护。定期对公开情况进行复查审查,对公开属性变化的信息进行动态调整,进一步提升公开率。
4.推进政府信息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严格按照政务公开操作指南,在信息上传方式、格式、信息发布时限、审核、保密审查上严格遵守操作指南,提升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四)平台建设情况
区人社局积极加强公开平台建设,拓宽政府信息传播渠道,确保公众知晓和有效获取公开的政府信息。
1.区门户网站。市民可以通过“上海松江”门户网站的“政务公开”专栏查询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政务公开查阅点。市民可以在区档案馆(松江区中山中路38号)、区图书馆(松江区人民北路1626号)、区行政服务中心(松江区乐都西路867—871号)等常设公共查阅点查询政务公开事项。
3.政务新媒体。在“学习强国”、“上观新闻”、“上海松江”等媒体平台发布新闻报道80余篇,“G60人才直达车”、“松江就业”公众号推送信息1600余条,多渠道讲好人社故事。开通了“G60人才直达车”视频号,发布视频74条,点赞转发6203次,浏览量158455次。
4.线下公开渠道。在本局办公区域设置政务公开栏,定期公开重要政策文件和“三重一大”事项。
(五)监督保障方面
1.开展工作督查。认真落实《公文公开实施办法》,规范发布程序和渠道,做好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及公文备案工作,并做好定期审查和汇总上报。年初在班子会上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每季度在班子会上对当季度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情况通报。在编制标准化目录的同时,对各科室的政务公开流程重新梳理,并纳入日常督查范围,全面提升行政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和公开能力。
2.接受社会评议。通过网络检索浏览(门户网站)、提交公开政府信息申请、电话调研、现场调研等方式,对我局主动公开工作、依申请公开工作以及政务公开保障监督机制进行测评与打分。
3.加强培训指导。明确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并在“上海松江”门户网站领导分工中公布,明确局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明确办公室1名工作人员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上级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参加区政府办公室组织的政务信息公开培训,提升政务公开服务水平,做好政务公开业务指导和精神传达。
4.责任追究结果。成立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产生严重后果的人员严肃追究责任。本年度未发生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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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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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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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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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5 |
5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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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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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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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11 |
0 |
1468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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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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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91 |
0 |
24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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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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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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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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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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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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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0 |
0 |
0 |
0 |
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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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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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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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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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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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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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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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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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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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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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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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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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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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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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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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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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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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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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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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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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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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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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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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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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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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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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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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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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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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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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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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2021年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结合第三方测评和自查自纠,还暴露出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待拓宽;二是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形式还不够多样;三是“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公开意识树得还不够牢。
改进措施:下一步,一是将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的意识。通过培训学习,使全局系统进一步熟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内容和内涵,增强主动公开的意识,提升主动公开工作的业务能力。二是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就业、保障、人才等民生政策,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更多运用图文解读、视频解读等形式在“上海松江”门户网站和“松江就业”微信公众号公开。增加热点回应信息,并主动开展政府开放日等活动。三是加强决策公开,及时公开决策草案、依据和意见收集汇总及采纳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围绕我局在社会保险领域的工作职责,从三方面提升披露力度。一是涉及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的业务信息,通过“一网通办” 部分事项实现网上办理,全流程信息可通过网站平台查询获悉。二是多途径、多形式的宣传社保相关政策。三是对就业、创业、培训、人才等补贴信息及时通过微信公众号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一是开展送政策到企业活动。年内,开展2021年松江区“红领创业”政策宣讲24场,吸引了近700 家企业参与;活动开展前期在各街镇社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以及本区高校等创业群体较为集中的地方广泛宣传,调摸了解中小微企业、意向创业者和青年大学生等遇到的创业瓶颈和“急难愁盼”的难题,以及咨询指导、扶持政策的需求。
二是丰富活动形式,提升公开力度。邀请近百名交大机械学院优秀在校学子来松实地感知松江,在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展示馆、库卡机器人(上海)有限公司、正泰启迪智电港等地进行了实地参观、座谈交流。旨在通过宣传推广活动,增强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对“双一流”大学毕业生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三是采取“请进来”的方式,倾听企业代表意见建议。围绕长三角G60科创走廊“1+10”人才政策发布,召开企业代表肯谈会;聚焦松江新城建设,召开新城人才政策座谈会,人才引进、落户“四办”座谈会,倾听企业代表对人才政策的意见建议。
政策解读:一图读懂《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