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松江九峰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开展社会职业技能培训的批复
信息来源:
浏览次
【字体:大中小】
- 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 公开主体: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发文字号:沪松人社〔2021〕8号
- 成文日期:2021-01-21
- 发布日期:2021-01-21
上海市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沪松人社〔2021〕8号
关于同意上海松江九峰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开展社会职业技能培训的批复
王志勇:
你递交的《关于成立“上海松江九峰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的申请》收悉。
现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制订的<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上海市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上海市非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办发〔2017〕82号)等相关文件的精神,经组织专家审核,同意上海松江九峰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开展社会职业技能培训,同意开设可编程序控制器技术(专项)、艺术插花(专项)、家政服务(专项)、创业能力(专项)职业培训项目。
请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办学活动,接受监督和管理。
特此批复
上海市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21日
抄送: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
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1年1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