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机电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松江)
- 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 公开主体: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发文字号:沪松人社〔2021〕35号
- 成文日期:2021-05-20
- 发布日期:2021-05-20
上海市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沪松人社〔2021〕35号
关于2021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机电专业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松江)
为做好上海市工程系列机电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根据本市有关文件精神,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就2021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机电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
上海市工程系列机电专业第六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挂靠上海市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评审专业
机械、机电、电气、自动化。
三、评审对象
1.在本市各区企事业单位、重点松江区属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至申报截止当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报:
(1) 具有本市户籍;
(2) 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 近2年(2019年7月至2021年6月)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2.下列情况者不在申报范围内:
(1)本年度达到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
(2)上一年度参加本市中级职称评审未获得通过的专业技术人员(之后在专业技术领域取得重大业绩者除外,重大业绩指省部级以上获奖,或出版过专业论著)。
四、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无不良诚信记录,且无在有效期中的行政处罚。
(二)岗位条件
有独立承担中级职务岗位的专业技术工作能力,能够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能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有从事本专业技术岗位的实践经验,能较好地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技术经济效益。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业务工作和专业理论知识学习。
(三)学历、资历条件
1.理工类相关专业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2.理工类相关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聘任助理工程师工作满4年;
3.理工类相关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聘任助理工程师工作满4年;
4.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后取得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规定学历的人员,其取得规定学历后的资历一般不少于1年。
5.已评聘工程系列其它相关专业中级职务人员,因工作需要转评本专业的,原则上在机电专业岗位上从事一年以上。
6.破格申报人员,原则上按《关于完善本市科技创新领域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的实施细则》(沪人社专发[2016]2号)执行,须由行业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推荐。
7.任职资历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四)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沪人社专〔2017〕256号文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完成公需科目课程30个学时。2021年与2019年、2020年累计计算需完成公需科目课程学习90个学时(其中必修课45个学时、选修课45学时),必修课须含知识产权、创新能力、项目管理、人工智能及应用、数据分析等课程不少于20学时;必修课时可抵扣选修课时。具体报名事宜请查询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www.sacee.org.cn)。
因受疫情影响,公需课程继续采取在线直播和网上课件学习相结合方式进行。
(五)论文、论著要求
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以后,独立撰写与本人所从事专业工作密切相关的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业论文,或本人从事专业相关的科研生产及工程设计项目的技术总结等(技术总结须由单位审核并出具申报人独立撰写的证明);存在学术造假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学位论文不作为职称评审论文报送。公开发表的专业论文1篇,或不公开发表的论文或技术总结2篇及以上。论文或技术总结原稿字数达2000字(含)以上(需上传Word稿)。
(六)答辩
本次申报设置专业答辩环节。答辩范围为:
1.上年度评审未通过人员;
2.工程系列其他专业转评本专业申报人员;
3.现有资格非本市评审人员;
4.破格申报人员;
5. 中评委随机抽取的其他人员。
(七) 其他
1.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不再作为申报本职称的必要条件。已经取得证书的,可自愿提供相关证书材料供评审参考。
2.在本市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按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实行缺额申报。
五、申报程序和材料要求
(一)网上申报
1.系统登录。
进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sh.gov.cn)--信息公开--职称专家,点击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
2.申报注册。根据操作提示及帮助,选择“上海市工程系列机电专业第六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选择“机电专业学科组”,后进行网上注册。
3.如实填写申报信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上传附件应为JPG或PDF格式,1个项目对应1个附件,多页的可合并扫描,不得上传压缩包等其它格式文件。请确认上传附件不含病毒,以免影响评审。具体填写要求参见附件3。
网上申报时间:2021年6月22日至7月5日。逾期未申报的不能参加本年度评审。
(二)材料审核。评委会办公室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通过初审人员分配受理号,通知参评对象递交书面材料。如材料不符合填写要求被退回修改的,须在7月23日17时前完成修改。未提交完整材料的,审核不通过。初审未通过的,通过职称服务系统告知,请及时关注评审进程。
(三)缴费。评审费用600元/人。已取得受理号的申报人自行通过微信(微信付款码在附件5中)或网银完成缴费。需要开具单位抬头发票的,请提供单位税号(附件5)。
收款单位:上海市松江区人力资源发展协会
收款账号:9808 0155 2600 00147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松江支行
微信支付或转账时务必在备注栏注明:受理号+姓名+评审费。如果申报者请别人代缴,必须标注申报者的姓名,而非代缴者姓名。
(四)材料受理
受理时间:2021年8月9日至8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相关材料需验证原件。
1.《评审材料目录》(附件1)。粘贴在评审档案袋上,一人一袋。
2.《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系统生成,一式3份,加盖单位公章)。
3.代表性论文、论著。已公开发表的论文需提供刊物的封面、目录、正文及封底复印件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
4.凡申报表中涉及有效证明件,须验证原件(验证后当场归还),并用A4纸复印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制作封面目录,装订成册。有效证明件主要包括:
(1)身份证、《上海市居住证》(外省市户籍人员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学信网(www.chsi.com.cn)能验证的,无需提交;不能验证的,需提供学籍档案复印件并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印章。
(3)职称资格证书、聘书。本市评聘的助理工程师只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附件2)。
(4)专业技术成果获奖证书原复件。原件核验后退回。
(5)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在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可以查询的内容可无需提交(附件4)。
(五)受理地点
1.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松江区荣乐东路2378号1109室,咨询电话:步老师 67848533、宋老师67848531)
2.松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仅限园区入驻企业,广富林路4855弄107号楼306室,联系电话:潘老师 67754336)
3.临港松江科技城(仅限园区入驻企业,松江区莘砖公路518号园区3号楼203室,联系电话:吴老师38295345)
4.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仅限本公司人员,松江区思贤路3255号2号楼213室,联系电话:匡小林 67777777-880113)
5.中国龙工控股有限公司(仅限本公司人员,松江区民益路26号龙工聚才楼,联系电话:肖国琳 37602037-8178)
附件1.材料目录及要求
2.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
3.网上信息填写要求
4.继续教育学时汇总表
5.缴费码和信息(单位抬头)
上海市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20日
附件1
工程系列机电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材料目录及要求
申报专业:(机械□、机电□、电气□、自动化□)
申报人单位: 申报人姓名:
申 报 类 别 : 合格□ 破格□ 转评□
序号 | 材 料 名 称 | 原件 | 复印件 | 要求 |
1 | 中级职称评审申报表 | 3份 |
| 系统生成,A4纸双面打印,单位核实加盖骑缝章、公章,转评人员需另附原评审申报表原件一份。 |
2 | 论著、论文 | 公开发表或出版的论著、论文1份 | 1份 | 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公开发表或出版的论著、论文须另附刊物封面和目录复印件。 |
3 | 身份证、上海市居住证(非本市户籍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鉴定、任职资格证书、职务聘任证书、继续教育证书、科技成果鉴定证书、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 | 学历(学位)、 鉴定1份 | 1份 | A4纸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按所列顺序装订成册。若获奖证书中的获奖对象为单位,还须提交本人所作贡献证明,否则无效。 |
注:1、请将申报材料按上述顺序装入档案袋内,并在档案袋正面粘贴用A4纸打印的本表。
2、申报者联系电话: 其他联系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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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聘 任 表
工作单位: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参加工作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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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 居住证号 (非本市户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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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全日制 |
| 毕业学校及 专 业 |
| 毕 业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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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职 |
| 毕业学校及 专 业 |
| 毕 业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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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位 |
| 取 得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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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依据 | □ 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含文件规定可聘任职务的职业资格等)后聘任 □ 只聘不评 □ 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考核后直接聘任 □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专业技术资格 (职业资格)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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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等级 | □ 高级 □ 中级 □ 初级 | 取得资格 方 式 | □ 评定取得 □ 考试取得 | |||||||||||
评 委 会 名 称 或考试证书颁发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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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取得时间 |
| 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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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部门 |
| 行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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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名 称 (级 别) |
| 首次聘任 时 间 | 年 月 日 | |||||||||||
聘 任 期 限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行政负责人 (签章) | 年 月 日 | 单 位 (盖 章) | 年 月 日 | |||||||||||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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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 表 说 明
(本页无须存档)
1.本表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是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证明。
2.本表由单位人事部门填写,并由单位行政负责人签章、加盖单位公章。
3.本表一式三份(一份存入本人档案,一份存入单位档案,一份交本人保管)。本表为A4设置,存档可按档案管理要求剪裁。
4.对实行直接聘任(只聘不评)的系列(专业),首次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应附相应的学术、技术评价材料。
5.如工作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级别、聘任期限等情况发生变动,需重新填写本表并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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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网上信息填写要求
1.身份证。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照片(JPG格式),确保信息清晰可见。
2.基本信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写完整。其中,“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名称”栏应提交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扫描件(PDF格式)。破格申报的要在“是否破格及依据”栏填写相关信息。
3.学习经历。填写高中起始的学习起止时间、学校名称、职务、证明人、电子证书号、是否全日制等要素,并在最高学历对应附件栏提交最高学历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学历验证扫描件,PDF格式,学位证书不作为评审依据)。
4.工作经历。填写参加工作以来的起止年月、单位及部门、职务(岗位)、职称、证明人等要素,并在对应附件栏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聘用合同、退工单等)扫描件(一个单位对应一个PDF文件)。
5.工作业绩。形成文字,填写聘任为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取得的工作业绩。撰写要求:担任助理工程师以来,主要从事的技术或技术管理工作,本人在这些工作中所起的作用;参加过的科研项目,承担的角色,获得何种奖励;在业务工作中解决过的实际问题及效果。附件仅作为佐证材料,不能代替工作业绩。
6.项目情况。填写聘任为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本人承担或参与的项目名称、立项单位、立项时间、担任角色等要素,并在并在对应相关附件栏内提交证明材料(如项目合同等)扫描件(一个项目对应一个PDF文件)。
7.专利/课题。填写聘任为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本人承担或参与的专利课题,并在对应相关附件栏内提交证明材料扫描件(一个专利对应一个PDF文件)。
8.论文著作。提交聘任助理工程师以来本人发表的论文或技术总结报告等,确保要素完整。论文内容或技术总结WORD电子版在附件栏内提交。
已发表论文论著,需将期刊的封面、目录、主办和主管单位以及统一刊号或准印证号、论文内容的原件扫描成PDF文件。
技术总结报告等其它文章按照单位出具《技术总结报告鉴定表》(盖章)、报告原文的顺序扫描成PDF文件,在“附件资料”栏内上传。
一篇论文(技术总结)对应1个PDF文件,并确保按序、清晰、完整。
9.附件资料。原则上一个项目对应一个PDF文件,材料较多时可合并上传,主要包括:
①《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附件2)(可多张扫描一并上传,确保能认定资历年限);
②继续教育证书;
③本市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④科技成果鉴定证书、获奖证书以及其他重要业绩方面的证书;
⑤非必需提供的外语和计算机材料等;
⑥已发表论文论著或技术工作总结扫描。
10.申报表格打印。申报材料填写和附件上传完成,确定信息完整,生成打印纸质申报表。
11.上传单位意见。将系统自动生成的申报表打印后,由所在单位填写审核意见并盖章,将盖章后的原件扫描上传至系统《单位意见》栏,主要上传2个文件,一是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页(仅事业单位),二是个人学历、经历核实情况页。
12.申报对象上报。信息确认无误的点击上报,提交评委会审核。一经上报,无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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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继续教育学时汇总表
一、近3年公需科目培训学时 | ||||
年份 | 必修课(学时) | 选修课程 | 学时小计 | |
面授或直播课程 | 在线课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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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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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近3年其他继续教育培训课程 | ||||
培训时间 | 课程名称 | 学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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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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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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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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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支付时请备注:受理号+姓名+评审费。
缴费信息
姓名 |
| 受理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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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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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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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税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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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单位名称须与单位公章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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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1年5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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