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公开主体:区司法局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2026-01-20
- 发布日期:2026-01-20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松江区司法局办公室,电话:37895107。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松江区司法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密对接区委、区政府的重点任务及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立足司法行政职能,积极回应企业与公众关注。不断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持续提升信息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治化程度,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进一步增强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公信力和群众获得感。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共主动公开行政发文1件。同时,每季度及时、全面向区政务公开专区、区档案馆、图书馆移交主动公开行政发文。
1、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方面:2025年,我局无相关信息产生。
2、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方面:相关信息已在区门户网站(http://www.songjiang.gov.cn)的政务公开专栏中进行公开。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方面:在政务公开专栏中专设规划计划、行政事务、人事任免等专栏,并及时将相关信息进行公开。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方面:及时将司法行政工作相关信息在区门户网站新闻中心(76条)、法治松江微信(563条)、松江司法行政微博(140条)、上海市司法局网站(48条)等进行公开发布,2025年累计发布信息827条。
5、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方面:将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在上海“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平台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专栏公开,共涉及3大类12项行政许可,7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对外公共服务事项66项。2025年,共实施行政许可202件,反馈率100%。办理结果分别在“中国上海(一网通办)”门户网站、上海市法律服务信用信息平台等公开。
6、实施行政处罚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方面:在上海市松江区门户网站政务公开-行政权力-部门权责清单中进行公示。2025年,共作出2次行政处罚决定,相关信息在12348上海法网进行公开。
7、财政预算、决算信息方面:在政务公开专栏中专设预决算专栏,分别将局(本级)与区法律援助中心2024年度决算、2025年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及时进行公开。
8、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方面:2025年,我局无此项信息。
9、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方面:我局严格按照《上海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沪财采【2023】24号)中的目录及标准进行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情况及时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和区门户网站中进行公开。
10、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方面:2025年,我局无此项信息。
11、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方面:有关我局的政策信息均在区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进行公开,举措及成效情况在区门户网站新闻中心进行公开。
12、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方面:2025年,我局无此项信息。
13、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方面:我局无此项信息。
14、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方面:我局公务员招录统一由区委组织部、区公务员局组织开展,我局无此项信息。
15、公共法律服务获取的途径、内容、方式:在12348上海法网向公众公布获取各类公共法律服务获取的途径、内容、方式。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在区门户网站发布《上海市松江区司法局信息公开指南》,明确指出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和相关规定,网络、信函、传真及当面提交渠道保持畅通,内部审核程序规范。2025年,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3件,均按照依申请公开的规范要求在法定时间内给予答复。全年发生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1件(未审结),未发生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建立公文公开属性认定机制,在发文稿纸上,设置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由拟稿单位填写后报保密部门、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定,公文上报同步提交公文公开发布意见单。根据《松江区司法局政府公报报送审核机制》,对适宜报送政府公报的公文及时审核报送。
二是遵照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发布与局保密工作制度、新媒体发布审核制度相衔接,所有对外的政府信息均经过局保密工作机构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再对外发布,重大信息由主要领导签字审核后对外发布,确保文字表述规范、合法。
三是规范开展重大决策事项。启动“十五五”法治松江建设规划、法治政府建设规划以及“九五”普法规划的编制工作,陆续面向社会各界开展征求意见建议。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以线上(网络)、线下(实体)公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搭建好公开平台。
一是在上海市松江区、上海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市政法综治网等网站后台报送政府信息。
二是在制定松江区司法局新媒体发布审核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政务新媒体“法治松江”微信公众号和“松江司法行政”政务微博优势,讲好松江司法行政故事,全年共计发布动态信息703条。
三是强化公共法律服务指引。在全区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常态提供“12348”松江法网、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公共法律服务指引。全区391个公服站、室配备“场地随申码”,实现一码查询。
四是多次开展政府开放活动。结合我局工作职能,8月,开展“法治赋能园区行”之“法治诊断”政府开放月活动、公益“法治诊断”暨“经彩同行”政府开放月活动,与企业面对面开展沉浸式普法、精准化咨询、长效化服务。10月和11月,区社区矫正中心和松江区行政复议局分别组织开展开放日活动,以法律咨询、实地参观、座谈交流、视频展示等多样形式向市民群众展现社区矫正工作、复议工作的运转日常。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明确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局领导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相关工作,结合局内部专题会议基层减负 等契机,积极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在政府网站公开政务公开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年内至少听取1次工作汇报;分管领导每季度研究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是按区政府、市司法局工作要求完成相关任务,认真落实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接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估。日常积极参与区级业务培训,接受相关工作指导。
三是及时、全面向区行政服务中心、区档案馆、图书馆定期移交政府信息。及时编制并公开信息公开年报指南、年报等。完成松江区司法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全年未发生信息公开办理不及时或不规范引发的责任追究的情形。
四是积极开展社会评议。开展2024年度法治松江建设满意度测评工作,在2025年宪法宣传周活动中,发布《2025年度法治松江建设群众满意度指数》。调查结果显示,本年度满意度总体得分达90.91分,较2024年的90.88分进一步提升,创下近年新高。此次调查基于1224份有效问卷,并结合企业座谈与居民访谈,覆盖十四项法治建设指标,客观反映了群众对依法治区工作的认可度,为法治松江建设提供了科学的民意依据。
五是认真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网上信访、“12345”市民服务热线、“12348”法律服务热线等公众参与、政民互动渠道畅通,及时回应政务微信、微博等市民咨询,妥善回应社会关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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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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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
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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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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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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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许可 |
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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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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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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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处罚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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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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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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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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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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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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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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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3 |
0 |
0 |
0 |
0 |
0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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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3 |
0 |
0 |
0 |
0 |
0 |
13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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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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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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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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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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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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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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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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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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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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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5 |
0 |
0 |
0 |
0 |
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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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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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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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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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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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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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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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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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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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总计 |
23 |
0 |
0 |
0 |
0 |
0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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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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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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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
0 |
0 |
0 |
1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结合《2025年松江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及2025年松江区政务公开考核评估指标,通过自我排查梳理,我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如下:
(一) 主要问题
政府开放活动的丰富性不足。活动以线下互动为主,线上参与渠道有限,问卷调查等公众反馈收集不充分。
(二)改进措施
多元开展政府开放活动。探索增加线上直播、留言互动环节,扩大覆盖面;在新媒体网站开设活动专区,公开活动议程并线上征集意见建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重点领域工作推进情况
未涉及
(二) 创新工作情况
松江区作为“上海科技影都”核心承载区,依托成熟的影视产业生态,已形成微短剧创作、制作、发行的初步集群。为更好赋能影视企业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帮助从业者在快速扩张中扫清障碍、轻装上阵,在市文旅部门的专业指导和支持下,全市首个聚焦微短剧行业的专项软法指引—《上海市松江区微短剧规范经营软法指引》在松江正式发布,配套制定的《上海市松江区微短剧依法经营指引》也同步推出,旨在为从业者提供“看得懂、用得上”的操作指南,助力企业专注创作与发展,推动产业从“流量增长”向“品质升级”转型,为全市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松江样本”。相关内容已分别发布在“上海城市法规全书”和松江区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的区司法局页面。
(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本市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本年度未发生需要收取费用的情况。
相关链接:一图读懂《上海市松江区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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