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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于国兵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及《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公告
向于国兵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及《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5-06-13 阅读次数:

于国兵:

本机关对你涉嫌私自收案收费的行为立案调查现拟对你作出警告并处罚款捌仟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你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本机关多次联系你未果,因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松司律听告﹝2025﹞1号)及《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松司律改通﹝2025﹞3号),详见附件。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

于国兵案件(听证告知书、责令整改通知).zip

      上海市松江区司法局

202561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