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公开主体:区司法局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2025-01-15
- 发布日期:2025-01-15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松江区司法局办公室,电话:37895107。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松江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关于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聚焦工作职责、市场主体和群众关切,不断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着力提高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群众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共主动公开行政发文5件。同时,每季度及时、全面向区政务公开专区、区档案馆、图书馆移交主动公开行政发文。
1、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方面:2024年,我局无相关信息产生。
2、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方面:相关信息已在区门户网站(http://www.songjiang.gov.cn)的政务公开专栏中进行公开。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方面:在政务公开专栏中专设规划计划、行政事务、人事任免等专栏,并及时将相关信息进行公开。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方面:及时将司法行政工作相关信息在区门户网站新闻中心(172条)、法治松江微信(608条)、松江司法行政微博(198条)、上海市司法局网站(92条)等进行公开发布,2024年累计发布信息1070条。
5、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方面:将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在上海市门户网站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专栏公开,共涉及3大类12项行政许可,25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对外公共服务事项467项。2024年,共实施行政许可179件,实施其他对外服务事项95625件,反馈率100%。办理结果分别在“中国上海(一网通办)”门户网站、上海市法律服务信用信息平台等公开。
6、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方面:将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在上海市松江区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双公示专栏公开。2024年,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3份。
7、财政预算、决算信息方面:在政务公开专栏中专设预决算专栏,分别将局(本级)与区法律援助中心2023年度决算、2024年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及时进行公开。
8、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方面:2024年,我局无此项信息。
9、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方面:我局严格按照《上海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沪财采【2023】24号)中的目录及标准进行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情况及时在区门户网站中进行公开。
10、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方面:2024年,我局无此项信息。
11、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方面:有关我局的政策信息均在区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进行公开,举措及成效情况在区门户网站新闻中心进行公开。
12、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方面:2024年,我局无此项信息。
13、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方面:我局无此项信息。
14、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方面:我局公务员招录统一由区委组织部、区公务员局组织开展,我局无此项信息。
15、公共法律服务获取的途径、内容、方式:在12348上海法网向公众公布获取各类公共法律服务获取的途径、内容、方式。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在区门户网站发布《上海市松江区司法局信息公开指南》,明确指出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和相关规定,网络、信函、传真及当面提交渠道保持畅通,内部审核程序规范。2024年,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其中,2件经补正告知后当事人逾期未补正,视为放弃申请。其余3件均按照依申请公开的规范要求在法定时间内给予答复,申请人未提出异议。全年未发生涉及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因此,无行政复议被纠错、行政诉讼败诉情况,亦无本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数。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建立公文公开属性认定机制,在发文稿纸上,设置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由拟稿单位填写后报保密部门、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定,公文上报同步提交公文公开发布意见单。制定《松江区司法局政府公报报送审核机制》,对适宜报送政府公报的公文及时审核报送。
二是遵照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发布与局保密工作制度、新媒体发布审核制度相衔接,所有对外的政府信息均经过局保密工作机构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再对外发布,重大信息由主要领导签字审核后对外发布,确保文字表述规范、合法。
三是承办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按照五大法定程序,开展《关于进一步深化松江区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编制工作,及时在门户网站做好全流程公开,包括草案全文、编制说明、草案解读、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以及决策结果等,最终完成集成式发布。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以线上(网络)、线下(实体)公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搭建好公开平台。
一是在上海市松江区、上海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市政法综治网等网站后台报送政府信息。
二是在制定松江区司法局新媒体发布审核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政务新媒体“法治松江”微信公众号和“松江司法行政”政务微博优势,讲好松江司法行政故事,全年共计发布动态信息806条。关联“法治松江”在“今日头条号”新媒矩阵联盟中持续联动。
三是强化公共法律服务指引。在全区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常态提供“12348”松江法网、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公共法律服务指引。为全区391个公服站、室配备“场地随申码”,实现一码查询。
四是丰富开展政府开放活动。结合我局工作职能,松江区行政复议局和区法律援助中心分别组织开展开放日活动,以实地参观、座谈交流、互动游戏、视频展示等多样形式向市民群众展现复议工作、法援工作的运转日常。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明确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局领导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相关工作,结合局内部专题会议、政治轮训班等契机,积极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在政府网站公开政务公开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年内至少听取1次工作汇报;分管领导每季度研究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是按区政府、市司法局工作要求完成相关任务,接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认真对照区府办《2024年松江区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实施方案》梳理全年工作及开展测评,报送实证材料。日常积极参与区级业务培训,接受相关工作指导。
三是及时、全面向区行政服务中心、区档案馆、图书馆定期移交政府信息。及时报送信息公开指南、总结、计划、年报等。全年未发生涉及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未因信息公开不及时或不规范产生相关责任追究结果。
四是积极开展社会评议。如,区政协法制委联合社会科学界别、泗泾镇联络组召开“关于我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情况”民主监督会议,我局向委员通报我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效,并对委员意见建议一一进行现场回应。如,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扩大)会议中,邀请基层法治观察员就进行履职汇报单位的执法普法工作开展现场评议监督,并给出建议参考。
五是认真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网上信访、“12345”市民服务热线、“12348”法律服务热线等公众参与、政民互动渠道畅通,及时回应政务微信、微博等市民咨询,妥善回应社会关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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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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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
规章 |
0 |
0 |
0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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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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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1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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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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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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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处罚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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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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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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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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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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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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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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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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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0 |
0 |
0 |
0 |
0 |
5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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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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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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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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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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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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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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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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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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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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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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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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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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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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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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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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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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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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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其他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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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总计 |
5 |
0 |
0 |
0 |
0 |
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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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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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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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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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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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结合《2024年松江区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实施方案》,通过自我排查梳理,我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如下:
(一) 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的多元化还不够。解读形式较为单一,还需综合运用案例式解读、动态跟踪解读、二次解读等多种方式。
二是工作创新力度还不够。在决策发布、便民服务、政民互动等方面,还需探索更多有效易懂的公开方式方法,以满足公众日益多样化的需求。
(二)改进措施
一是丰富信息公开的方式和内容。有效利用门户网站、新媒体政务平台,加强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主动性,提供有价值的信息服务,使得公众可以更加全面、方便、快捷地获取信息。
二是丰富政策解读的形式。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不断拓展解读平台,以图文、问答、视频等多种形式发布政策解读,扩大宣传效应。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重点领域工作推进情况
未涉及
(二) 创新工作情况
在门户网站政务直播间推送《“援松松”的法援日常》。区法律援助中心“援松松”线上向市民群众分享它的2周岁视频,同时发布兼具日常实用性与法律科普性的“援松松的法援日常”微信表情包,带领大家了解法律援助的定义、申请条件、申请流程、权益保障等法律援助相关知识。
(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本市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本年度未发生需要收取费用的情况。
附一图读懂:《松江区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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