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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松司发〔2022〕3号关于印发《松江区第四届优秀青年律师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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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SHSJ8-009003-20220601-72522
    •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 公开主体:区司法局
    • 发文字号:沪松司发〔2022〕3号
    • 成文日期:2022-06-01
    • 发布日期:2022-06-01
    沪司发法制[2003]10号 签发人:缪晓宝

    上海市松江区委宣传部

    上海市松江区总工会

    共青团上海市松江区委员会

    上海市松江区司法局

     

    沪松司发〔2022〕3号

     

     

     

    关于印发《松江区第四届优秀青年律师评选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松江区第四届优秀青年律师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请遵照活动方案,结合本所实际,认真做好动员组织工作。

     

     

     

    (此页无正文)

     

     

     

     

     

    上海市松江区委宣传部               上海市松江区总工会

     

     

     

     

    共青团上海市松江区委员会           上海市松江区司法局

     

     

     

     

     

    2022年6月1日

     

     

     

     

     

    松江区第四届优秀青年律师评选活动

    实施方案

     

    为积极培养举荐青年律师人才,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松江律师人才梯队建设,鼓舞和激励广大青年律师推进行业持续发展,为建设法治松江贡献力量,开展松江区第四届优秀青年律师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通过优秀青年律师评选活动,选拔、激励和宣传在法律服务、行业发展、公益事业等领域中有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优秀青年律师,激励青年律师自强不息,努力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切实肩负起当代律师的职责和使命,为高质量建设“科创、人文、生态”现代化新松江贡献力量,在全面依法治区建设中不断建功立业。

    二、主办单位

    上海市松江区委宣传部

    上海市松江区总工会

    共青团上海市松江区委员会

    上海市松江区司法局

    承办单位:上海市松江区融媒体中心、上海市松江区青年联合会、中共上海市松江区律师行业委员会、上海市律师协会松江律师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松江区律师行业工会联合会、上海市松江区法律服务工作联合会。

    三、评选机构、时间、原则

    (一)评选机构

    本次评选活动由主办单位及承办单位成员组成松江区第四届优秀青年律师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并在区司法局律公科设评选办公室,负责本次评选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评选时间

    2022年6月—2022年9月

    (三)评选原则

    1.评选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程序,接受业内外的监督。

    2.评选活动的相关解释权归评委会。

    四、评选条件及推荐方式

    (一)评选范围

    1.在本区执业、连续执业4年(含)以上的专职律师,2018年5月31日(含)前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对综合素质强、业务水平高、为行业(单位)作出突出贡献、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的,可不受执业年限条件限制。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1日(含)以后出生。

    3.执业过程中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行业处分。

    4.曾获“松江区优秀青年律师”称号(不含提名奖获得者)的律师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二)评选标准

    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于宪法和法律,积极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职责和使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熟练掌握执业所应具备的法律知识和服务技能,具有一定专长,初步形成自己的专业特色,办案质量好,具备独立办理较复杂法律事务的能力。重视业务理论研究,有较高的理论水平。

    3.具有良好的执业形象和素质。模范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自觉维护律师声誉,竭诚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热心公益事业和关心行业发展。自觉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积极投身志愿者活动和慈善事业。有较强的行业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行业各项活动,为行业工作作出积极贡献。

    (三)推荐方式

    律师事务所对本所符合条件并提出申请的律师进行民主、择优推荐。

    五、评选程序

    (一)筹备和动员阶段(6月1日—6月30日)

    1.筹备阶段:组建评选活动工作专班,确定评选方案。

    2.动员阶段:各律师事务所根据评选活动通知要求进行动员部署,推荐、组织优秀青年律师参评。6月30日前将推荐表及推荐材料报评选办公室。

    (二)初评阶段(7月1日—7月31日)

    1.初审:评委会对参评律师统一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选。

    2.初评评分:由评委会组织区法院区检察院等单位相关人员、法学专家、律师等对参评律师的卷宗进行案卷评分,由评委会组织区委宣传部、团区委、区司法局、区融媒体中心、区青年联合会、区律工委等单位相关人员对推荐材料结合律师日常执业表现进行综合评分,根据两项评分结果,确定20名终评候选人(初评阶段评分将计入终评阶段)。

       3.公示:对20名终评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从公告之日起计算),听取社会各界对候选人的意见和反映。如遇异议,评委会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对经核实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候选人,评委会将取消其候选人的资格。公示结束后,20位终评候选人填写“公益活动承诺书”报评选办公室。

    (三)展示阶段(8月1日—8月31日)

    1.网络投票:在法治松江微信公众号上设投票区,由公众对20位终评候选人,进行限时7日的网络投票,严禁刷票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参选资格。

    2.法治公益活动:组织20名终评候选人深入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开展“四个一”公益法律服务(解决一起矛盾纠纷,开展一场法治讲座,提供一次法律咨询,参与一次信访接待),展示青年律师的风采,提升评选活动的影响力。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开展

    (四)终评、表彰阶段(9月1日—9月30日)

    1.现场评审:终评候选人根据给定方向进行主题演讲(演讲主题提前2周抽签决定),由评委会组织相关单位人员、法学专家等依据现场演讲表现进行评分。

    2.终评表彰:现场评审当天,按照“综合评分”30%、“案卷评分”25%、“网络投票”10%、“现场评审”35%的权重现场计算总分。总分位列前10名的律师,授予“松江区第四届优秀青年律师”称号,其余授予“松江区第四届优秀青年律师提名奖”。

    3.宣传:将评选活动情况在东方律师网、《松江报》、“法治松江”微信公众号、《松江律师》杂志等媒体上进行专题宣传。

    六、注意事项

    (一)参评律师在活动结束前被市律协纪律委或区司法局正式立案调查,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

    (二)参评律师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采取不正当手段的,经评委会核实后,取消参评资格。

    (三)参评律师不得担任本次评选活动的评委。

    (四)参与评选活动的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七、评选要求

    1.参评律师应对本人的申报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有虚假材料,取消参评资格。

    2.各律师事务所参评律师应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积极配合,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3.各参评律师应将推荐材料按时间节点送交评选办公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须提供的具体材料如下:

    (1)松江区第四届优秀青年律师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

    (2)松江区第四届优秀青年律师候选人公益活动承诺书(附件2);

    (3)被推荐人近4年内个人独立办理或者主办的2个业务案例及相应的业务卷宗复印件,案例必须已结案,注明案号、案由、独办或主办,并就2个案例撰写简介,每个案例字数在800-1000字;

    (4)被推荐人近4年内所获荣誉、获奖证书及担任社会职务聘书等复印件,被推荐人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的照片(配50字左右文字)、纸质相关证明等;

    (5)被推荐人撰写的专业文章、论文、专著或其它专业成果(包括优秀法律文书、行业范本等),发表或出版的提供刊物名称等复印件;

    (6)其他需要提交的文件材料。

     除附件2以外的所有文件材料按A4标准纸规格装订,装订顺序如上述提交材料顺序,同时要有封面以及目录,上述材料提交至评选办公室,同时请将相应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ongjianglvshi@126.com)。所有报名材料不予返还。

    关于本次评选活动的表格以及相关材料样张均可在法治松江公众号上浏览并下载。

    附件1:松江区第四届优秀青年律师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2:松江区第四届优秀青年律师公益活动承诺书

     

     

    联 系 人:黄芳、孙飞、顾文杰

      址:松江区乐都西路867-871号2号楼2219室

      编:201699  

    联系电话:37717683、 37717033

     


    附件1

    松江区第四届优秀青年律师候选人推荐表

    姓  

     

    性别

     

    民族

     

    照片

    2寸免冠照)

    出生日期

     

    学历

     

    政治面貌

     

    执业

    证号

     

    律师事务所名称

     

    所内职务

     

    通信地址(邮编)

     

    起始执业

    日期

     

    办公电话

     

    传真

     

    移动电话

    及微信号

     

    电子邮箱

     

    业务专长

    (在“□”

    并具体填写)

    诉讼领域:

     

     

     

     

    □ 非诉讼领域:

     

     

     

     

     

     

     

     

     

     

    此页须本人签字:

     

    执业简历

    (并附一句100字以内的执业感言)

    简历:

    感言:

     

    个人事迹

    (在表格内填写300字左右的事迹简介,另附2000字左右的详细事迹材料)

     

     

    出版或者发表的

    论文著作及在区级(含)以上杂志、刊物、媒体上发表的文章

     

     

     

    此页须本人签字:

     

    主要获奖情况(含区级及以上)

     

     

     

     

     

     

     

     

    社会职务

     

    参加公益法律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的情况

     

     

     

     

     

     

     

    本人签字:                         年      日

    律师事务所

    意见

     

     

     

     

                                   

    填表说明:请严格按要求填写此表各项内容并加盖公章,此表可附页。

    附件2:

     

    松江区第四届优秀青年律师公益活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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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送:上海市松江区融媒体中心、上海市松江区青年联合会、中共上海市松江区律师行业委员会、上海市律师协会松江律师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松江区律师行业工会联合会、上海市松江区法律服务工作联合会。

    上海市松江区司法局办公室           2022年 6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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