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宣传部 区司法局 关于在本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 五年规划(2021—2025年)
- 索 引 号:SHSJ8-009002-20211109-0000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公开主体:区司法局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2021-11-09
- 发布日期:2021-11-09
全民普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2016年至2020年,在松江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法治宣传教育部门的指导下,本区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16-2020年)顺利实施完成,全民普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点实、形式新、效果好,具有松江特色的法治文化蓬勃发展,全民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有了显著提升,为松江改革发展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2021年至2025年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上海在新的起点上全面深化“五个中心”建设、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关键五年,也是松江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高质量建设人民满意的“科创、人文、生态”现代化新松江至关重要的五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市委、市政府关于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精神,结合松江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谱写新时代普法工作新篇章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民普法全过程和各方面,更好转化为生动普法实践,推动“八五”普法工作创新发展。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重要讲话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服务保障松江“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为主旨,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全面推进依法治理,为推动松江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在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建设“科创、人文、生态”现代化新松江,打造新发展格局“中心节点”和“战略链接”的重要枢纽之一,着力建设具有独立功能的长三角综合性节点城市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民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公民对宪法法律法规规章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明显提升,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主动性显著增强;全民普法工作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备的制度体系、精准的实施体系、科学的评价体系和健全的责任体系基本形成;普法工作能级进一步提升,普法队伍不断壮大,宣传载体日益丰富,普法智能化水平稳步提升,大普法格局持续健全;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提高,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逐步形成。
(三)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民普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满足新发展阶段人民群众的普法新需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普法,促进依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为松江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保驾护航;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坚持全民普法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一体推进,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到全面依法治区全过程;坚持科技赋能智慧普法,提升普法工作能级。
二、深入落实普法重点内容,推动公民法治素养稳步提升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贯彻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相关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加强部署安排,推动广大干部群众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与整体性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机结合起来。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法治专门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全覆盖的系统学习和培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校(行政学院)重点课程,举办专题培训班;融入学校教育,推动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结合实际深入开展研究和宣传解读,推动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同普法工作结合起来,发挥好各类普法阵地作用,运用各类融媒体手段和平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
(二)突出宣传宪法。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持续推动宪法精神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持续办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实现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进一步强化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把宪法法律学习列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培训教育体系,健全完善宪法法律考试作为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和职务晋升必经程序的工作机制。加强青少年宪法教育,在青少年成人仪式、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加强宪法文化建设,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建设宪法宣传教育基地,发挥区宪法宣讲团作用,推动宪法走进日常生活、走进千家万户。
(三)突出宣传民法典。将民法典学习宣传作为各级党委、政府重点工作内容,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阐释好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广泛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以案释法”民法典宣讲活动,举办民法典专题公益普法系列讲座,分层分类开展民法典精准普法。推动各级国家机关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把民法典学习宣传纳入本系统、本单位普法工作总体安排,全面提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习运用民法典的能力。把民法典普法宣传解读融入执法、司法、管理、服务全过程。
(四)深入宣传与推动本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继续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规章宣传教育。围绕实施国家及本市重大战略、本区重点和中心工作,广泛宣传有关新发展格局、城市数字化转型、城市软实力提升、高水平改革开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围绕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广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诚信统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围绕长三角G60科创走廊、松江新城、松江枢纽建设,大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适应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需要,大力宣传我国涉外法律法规,为企业“走出去”发展战略提供法治保障。
(五)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适应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需要,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适应更高水平平安松江建设需要,深入加强惩治和预防犯罪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围绕生态文明建设、食品药品安全、扫黑除恶、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毒品预防、劳动保障、野生动物保护、个人信息保护、防治家庭暴力、社区管理服务、城市安全运行、矛盾纠纷化解、社会组织规范运行、欺诈骗保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
(六)深入宣传党内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要求,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成立党内法规宣讲团,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把党内法规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必修课,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纳入党组织考核重要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深入推进普法责任制,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一)深入落实普法责任制。把“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作为国家机关推进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工作总体布局,做到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明确属地化普法职责。完善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推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履职报告评议工作,“十四五”期间实现对全区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履职评议工作全覆盖。健全完善项目化运作方式,打响松江普法责任制工作特色品牌。持续在每年五月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宣传月活动。将普法责任制与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相结合,持续深入开展“党政主要领导上法治课”活动。充分发挥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谁执法谁普法”履职监督员作用。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以外的承担管理和服务职能的部门行业,根据“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制定发布普法责任清单,在参与社会事务管理、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普法融入各项服务管理之中。
(二)加大以案普法力度。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深入开展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以案释法活动,将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过程转化为精准普法的过程。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工作,定期向社会发布,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充分利用社会热点案事件开展法治解读评论,使社会热点案事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面普法的公开课。
(三)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深化媒体公益普法工作机制,积极发挥区融媒体中心“报、网、端、台、微”全媒体作用,引导各类自媒体自觉承担公益普法责任。不断提升普法栏目质量,做精做优媒体公益普法品牌项目。把法治类公益广告纳入媒体公益广告内容,保证播放比例,促进媒体公益普法常态化、制度化。积极利用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月、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设置普法专栏专题,开展权威准确的法律解读。推动把法治类公益广告纳入媒体公益广告内容。
(四)壮大社会普法力量。充分发挥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等力量的积极作用,结合自身特色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凝聚普法合力。探索运用政府购买服务和市场化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培育发展普法类社会组织,引导鼓励具有专业法律知识的社会力量及专业法律人员以资金、技术、智力成果、媒介资源等方式参与普法。引导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开展行业普法工作。加强普法讲师团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培养普法品牌团队,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法律工作者、专家学者、法学院校学生等参与普法的途径。推动普法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的管理服务、组织引导和政策、资金、项目支持,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
四、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实现普法对象全覆盖
(一)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认真落实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制度。完善法治培训和考核评估机制,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重要内容。巩固和完善区委书记及各级领导干部带头上法治课机制,充分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普法讲师团”作用,推动提高各级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制订区、街镇(经开区)两级党政领导干部学法应知应会清单,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规章。持续开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旁听、讲评“三合一”活动,落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每年现场或通过网络旁听法庭庭审至少一次。扩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覆盖面,持续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质量。
(二)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以宪法教育和公民基本权利义务教育为重点,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培养增强青少年的国家观念、公民意识、规则意识、法治意识。丰富完善法治教育教材相关内容,推动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法治课程开设率达到100%。进一步加强学校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课教师队伍建设,推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法治教育培训,5年内对所有法治课教师完成一次轮训,探索设立“法学+教育学”双学士学位人才培养等项目,探索在有条件的学校配备具备法学专业背景的法治课教师。充分利用松江高等(法学)院校资源优势,进一步推进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校园法治联盟等平台建设。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教育活动,在班队会、社会实践、成人或毕业仪式等活动中有机融入法治教育内容,持续深化青少年学生生命法治教育、模拟法庭、知识竞赛、普法讲座、“学宪法讲宪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青少年网上学法用法等活动,培育其法治信仰。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学习宣传,加强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建立社会法治教育网络,组织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国家机关及相关社会组织,与教育部门、学校合作开发法治教育项目,鼓励法律工作者、研究人员以各种形式参与青少年法治教育,鼓励设立提供青少年法治教育服务的专业化教育机构。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
(三)结合不同普法对象实际开展针对性法治教育。加强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开展村(社区)干部法治培训,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全面开展基层一线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和遵纪守法教育,提升法治素养和执法能力。深化开展“法治体检”,建立健全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档案,充分发挥松江新兴产业园法律事务托管中心等平台作用,引导企业树立合规意识,增强企业管理者和职工的法治观念。加强对城区白领、外省市来沪人员和在沪境外人士等群体普法宣传。根据妇女、老年人、残疾人、来沪务工人员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其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加强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法治教育,引导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
(四)推动实践养成。引导和推动公民依法行使权利,理性表达诉求,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把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的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诚信建设、法治示范创建、平安建设、文明家庭创建等活动。从遵守交通规则、实行垃圾分类、制止餐饮浪费、公共场所控烟等日常生活行为抓起,提高规则意识,推动遵法守规。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正义可期待、权利有保障、义务须履行,引导全社会树立权利与义务、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观念,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风尚。
五、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夯实社会治理法治基础
(一)深化法治社区(乡村)建设。依法制定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健全备案和履行机制,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依照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规范市民群众行为,建立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平台和机制,让依法决策、依法办事成为习惯和自觉。实施农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育一批以 “两委”班子成员、妇联执委、人民调解员、网格员、居(村)民小组组长等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建立激励机制,加强培训和动态管理。积极引导村(社区)法律顾问等在协助基层起草审核修订居民公约和其他自治管理规定、解答法律咨询、参与纠纷调解、申请法律援助、接受法律委托等日常治理工作中开展实时普法。开展面向家庭的普法主题实践活动,培育社区(乡村)学法用法示范家庭(户)。巩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行动计划的成效与成果,通过典型示范,持续引领带动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做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镇(街道)、矛盾不上交”。
(二)深化行业依法治理。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促进行业依法治理有序规范运行。推进“依法治医”。广泛宣传医疗卫生人员权益保障等相关法律规定,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医患纠纷,积极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推进“依法治校”。推进各级各类学校健全依法治理制度体系,加强学校法治文化建设,有针对性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等方面法治教育,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推进“法律进企业”。落实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持续广泛开展企业“法治体检”工作,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推动企业合规建设,防范法律风险,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推进“法律进网络”。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引导网民文明上网、理性表达,提高网民法治意识,打造清朗网络环境。依托网络新媒体平台建设“网络普法阵地”,开展普法宣传、弘扬法治精神。
(三)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将法治思维贯彻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各个环节,完善“五治融合”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努力打造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区。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城市发展的全过程,融入人民城市建设的各方面,努力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最佳实践地。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基层法治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大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完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和规范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专项依法治理,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办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
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助力全面提升城市软实力
(一)加强法治文化产品创作和集成。加强对松江本土优秀法治元素的提炼,把法治元素融入书画、楹联、丝网版画、剪纸、微视频、动漫、摄影等艺术创作中,不断丰富发展法治文化作品形式。引导激励各类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推动高质量法治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扩大法治文化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建立具有松江文化底蕴和特色的法治文化精品库。深入实施法治文化惠民行动,集中开展各个层面的、以法治为主题的演讲、辩论赛、知识竞赛、故事巡讲、文艺演出、电影展映、书画展览等各类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利用重大纪念日、传统节日等契机,开展法治文艺演出下基层、进社区等活动。利用各类新媒体,推出云上法治文艺展播、云端法治文化课堂等线上法治文化活动,积极参与“上海法治文化节”。
(二)加强法治文化品牌建设。将法治文化建设与弘扬新时代松江精神深度融合,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松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统筹法治文化阵地与区域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扩大法治文化阵地覆盖面,提高使用率。推动机关单位、城乡社区、住宅小区、楼宇、广场、公园、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公共交通场站等公共空间融入法治文化元素,因地制宜,提升功能,打造更多法治文化阵地,促进法治文化与机关文化、校园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和城乡社区文化深度融合。利用好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以及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场所,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升级区方塔法治园、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等阵地功能,基本实现全区每个街镇(经开区)建成一个市级法治文化品牌阵地,每个村(社区)至少有一个法治文化阵地。持续扩大“小城杯”公益之星创意诉讼大赛、上海法治楹联作品征评活动、法治松江公益广告大赛等法治文化品牌活动影响力,积极创建一批法治传播品牌栏目、节目和工作室。
(三)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挖掘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精华,根据时代精神加以转化、传承和保护。加强对本区法治历史遗迹和文物的保护,宣传代表性法治人物的事迹和精神。弘扬善良风俗、家规家训等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法治内涵,让崇德尚法精神在家庭中生根。
(四)加强红色法治文化的传承和弘扬。组织开展红色法治文化研究阐发、展示利用、宣传普及、传播交流等活动,教育引导全社会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自觉。建设一批以红色法治文化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大力宣传《上海市红色资源传承弘扬和保护利用条例》,讲好红色法治故事,传承红色法治基因。
七、加强组织实施,推动“八五”普法取得切实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普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体制,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和机制。将普法工作纳入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平安建设、文明创建、依法治理等考核评价内容,定期听取普法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发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和各街镇(经开区)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加强不同领域普法统筹协调机制建设,切实做好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督查落实工作。
(二)强化科技支撑。顺应松江城市数字化转型的趋势,推动普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长三角G60科创走廊九城一体化普法联盟,建立普法资源即时共享机制,探索依托网络平台实现普法内容制作的多地域合作,形成普法工作共建共享的成熟成功经验。加强智慧普法建设,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普法矩阵,推进普法工作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着力打造一批传播力大、影响力强的微博微信账号,健全完善覆盖广泛的法治传播平台体系,增强受众的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
(三)落实工作保障。健全推进普法工作重心下移的相关政策机制,推动人员配备数量、待遇、经费、装备等资源向普法基层一线倾斜,打牢普法基础工作。建立“八五”普法讲师团,打造讲师资源数字库,形成资源共享和专题宣讲长效机制。根据实际工作需求确定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并纳入本级财政预算,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普法工作。完善法治宣传教育专家咨询制度,加强对法治传播规律和全民守法规律的基础理论研究,及时开展新时代全民普法工作的应用性、对策性研究。
(四)完善考核评估。完善“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履职报告评议制度,建立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建立普法工作第三方评估机制,健全完善群众满意度测评制度。完善法治督察机制,加强对普法工作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察,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加强规划实施中的动态监测,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开展终期总结验收,加强检查结果的运用。健全激励机制,按规定表彰奖励普法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各街镇(经开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域、本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化及目标任务方案,深入宣传发动,全面组织实施,确保本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图文解读:一图读懂松江区“八五”普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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