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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松江建设规划(2021-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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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SHSJ8-009002-20211109-0000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公开主体:区司法局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2021-11-09
    • 发布日期:2021-11-09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是实现国家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十四五”时期是松江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城区治理现代化、高质量建设人民满意的“科创、人文、生态”现代化新松江至关重要的五年。为贯彻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上海建设规划(2021-2025年)》,深入推进“十四五”时期法治松江建设,充分发挥法治在松江新发展征程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央和上海关于法治建设总体要求,结合松江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坚持法治松江、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十三五”期间松江法治建设圆满收

    (一)“十三五”时期法治松江发展成效

    “十三五”时期松江区委、区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全方位推动法治松江建设,为服务“一个目标,三大举措”战略布局,建设“科创、人文、生态”的现代化新松江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全面依法治区开创新局面。建立体制机制,成立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设置执法、司法、守法普法三个协调小组,审议通过工作规则、细则等一系列制度文件,建立健全培训、备案、督察、考核等一系列机制,在全区18个街镇(经开区)建立全面依法治理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区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基本建立。加强依法执政,坚持和完善学法制度,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全区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带头上法治课,走在全市前列;在全市率先建立区委、区政府聘请法律顾问储备库实现全区党政机关、基层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率先制定区级层面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工作清单,扎实开展落实情况实地督察,区委书记、区长分别作出批示予以肯定;将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纳入党政机关绩效考核和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将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区委巡察重要内容,将法治建设作为民主生活会必谈内容和全面从严治党必查内容。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充分整合运用各方面法治资源和力量,确保防疫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十三五”期间,松江先后获得全国综治“长安杯”(连续三届)、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连续五届)、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上海市平安示范城区(连续六年)等荣誉。

    二是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和示范创建,并纳入区委、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工作,落实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制度,开出全市城管领域首张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发文主动公开率位居全市前列。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和改革创新,发布实施《松江区G60科创走廊产业集群项目“零距离”综合审批制度改革方案》,在全市率先成立项目审批中心和代办中心,腾讯超算中心项目审批刷新“上海速度”,综合审批改革得到市委书记李强批示肯定。截至“十三五”期末(2020年底),松江“一网通办”接入公共服务事项数量列全市第一,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效率、具备全程网办能力事项的比例、电子证照归集种类均居全市前列,被国务院确定为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先行先试区域,并代表上海参加世行营商环境测评,为我国排名大幅提升作出积极贡献。

    三是司法体制改革取得新成效。全面完成政法机关机构改革任务。不断提升执法司法质效,推进新型审判团队建设,在全国率先开展执行移动办案平台示范运用,在全市率先开展跨区域协助立案;探索建立未成年人检察一体化异地协作机制,与浙江平湖等地检察院会签《关于建立未检一体化异地协作机制的意见》;打造智能化综合指挥系统,开展警用无人机规模化应用试点;挂牌成立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前置机制,保障特殊群体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权益。不断推进执法司法公平公正,以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庭审直播四大平台建设为重点的阳光司法机制获市委政法委充分肯定;深入优化检务质量评价体系,不断提升检务科学管理水平;以如实受理立案制度改革为契机,实现公安机关行政诉讼“零败诉”;制定实施《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促进良性互动维护司法公正的实施办法》《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实施细则》等,不断强化对司法活动的监督。提供高质量精细有效司法保障,区委政法委和政法各机关均相继出台服务保障G60科创走廊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的方案举措。

    四是法治社会建设实现新突破。聚焦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推动宪法宣誓形成常态化、制度化,全区实现党委(党组)中心组宪法学习全覆盖,组建“党政主要负责人普法讲师团”,推动实现宪法精神与松江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机统一。聚焦全民法治宣传教育,在全市首创每年5月为区级“谁执法谁普法”宣传月;成立校园法治联盟,以专题讲座、模拟法庭、知识竞赛等形式培养青少年法治素养;精品化培育法治文化,区方塔法治园、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公证文化馆等荣膺首批上海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品牌阵地,“小城杯”公益之星创意诉讼大赛和上海法治楹联作品征评活动荣获首批上海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品牌活动,经典案例“华政学子诉迪士尼案”引发全网、全民热议,形成“现象级普法传播”效应。聚焦基层依法治理,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地区,在全区17个街镇全面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三年行动计划,实现基层民主法治全覆盖;泖港镇黄桥村成为市人大常委会唯一一家设在农村的基层立法联系点,落实立法全过程人民民主。“村规民约助力乡村振兴”项目入选2020全国创新社会治理典型案例。五年间,松江先后荣获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全国双拥模范城(四连冠)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区上海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优秀单位等荣誉,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法治社会建设成效明显。

    (二)面临挑战

    对照城区治理现代化新目标、法治建设新要求、经济社会发展新需求和人民群众法治新期待,松江依法治区仍然存在问题和挑战。

    一是区委领导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优化。全面依法治区体制下充分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法治建设重点领域、重要事项、热点问题、重大案件等方面还缺少实践经验,依法治区考核指标体系作用发挥尚不充分,依法治区办和协调小组之间、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关系也需进一步理顺。

    二是基层法治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全面建立18个街镇(经开区)依法治理委员会体制下,基层依法治理机制尚不健全,一些街镇对如何抓法治工作尚不能准确把握,司法所现状与加强基层法治建设的新要求还不完全匹配,基层法治建设队伍法治素养和能力还不均衡,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基层法治建设成效。

    三是存在对法治工作的重视程度还不均衡的情况。个别单位中心组开展专题学法较少,以会代学现象较多,其党政主要领导未将法治建设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加以落实;对法律顾问的运用,大多还局限在提供法律咨询等传统法律服务事项上,在政策制定、重大决策方面参与程度还不够深。

    四是行政执法监督实效有待进一步提升。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还需向纵深推进,执法公示方面还需进一步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个别单位对复议答复、应诉答辩工作重视程度不高,行政诉讼案件中存在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不积极等情况。

    五是司法、普法守法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新类型案件和疑难复杂案件不断涌现对司法办案人员的前瞻性、创新性思维和专业能力提出了重大考验,“案多人少”矛盾依然存在。法治社会建设缺乏系统设计,部分单位对法宣教育和普法实践的结合缺乏深入研究,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统筹推进和指导落实上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十四五”时期法治松江发展趋势

    “十四五”时期,法治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将更加凸显。

    从国家层面看,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包括“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思想包括“协调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主要目标包括“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更加健全”。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确立了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为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和实践路径。

    从上海全局看,市委对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和人民城市建设作出重要部署,并对“坚持和完善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制度体系,使法治成为城市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提出明确要求。此外,上海更高水平改革开放、“三大任务、一大平台”的深入实施、“五个中心”建设的深入推进以及强化“四大功能”、打响“四大品牌”、优化营商环境等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都离不开法治的支撑和保障。

    从松江发展看,作为上海高端制造业主阵地和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策源地,“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高远、任务艰巨,要实现到2035年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设“中国制造”迈向“中国创造”先进走廊、科技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先试走廊、产城融合发展先行走廊取得显著成果,基本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创走廊,城市数字化转型取得重大进展,“科创、人文、生态”现代化新松江城市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基本形成独立的长三角综合性节点城市功能框架的主要目标,必须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

    二、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向着全面建成法治松江不断前进

    (四)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十一届市委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和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建设法治城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城区治理现代化,打造公开、透明、稳定、可预期的法治环境,为推动松江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在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建设“科创、人文、生态”现代化新松江,打造新发展格局“中心节点”和“战略链接”的重要枢纽之一,着力建设具有独立功能的长三角综合性节点城市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五)主要原则

    ——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牢牢把握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中央和市委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区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法治松江建设的正确方向。

    ——坚持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系统总结法治松江建设的鲜活经验,不断推进理论和实践创新发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切实保障人民权益,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松江。

    ——坚持统筹推进。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全面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聚焦上级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法治建设薄弱环节,着眼城区治理和“科创、人文、生态”现代化新松江建设,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切实增强法治松江建设的时代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从松江实际出发。对标中央及本市要求,立足松江区情,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法治建设总体进程、人民群众需求变化等因素,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借鉴域外法治有益经验,精准施策、循序渐进、久久为功,确保各项制度、举措行得通、真管用。

    ——坚持科技赋能。适应城市数字化转型趋势,加强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在法治松江建设中的运用,充分依托“一网通办”“一网统管”牵引法治松江建设资源整合、信息共享、模式创新。

    (六)总体目标

    在区委统一领导下,全面深化依法治区工作,建设领导有力、执法严明、司法公正、监督高效、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法治松江,不断提升区域法治化水平,使法治成为松江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城区治理现代化和展现软实力善治效能的闪亮名片。

    到2025年,党委(党组)依法执政水平不断提高,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区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完善,法治松江建设取得更大进展;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政法领域改革全面深入推进,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司法权运行机制更加科学有效,司法公信力明显提升;人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持续增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更趋完善,法治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松江、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城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三、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坚定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

    (七)坚持把宪法作为根本活动准则。本区域全体公民、各国家机关、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都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带头尊崇宪法和执行宪法。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坚持宪法法律至上,贯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机制,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一切规范性文件都必须严格遵守宪法规定,不得同宪法相抵触。落实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加强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宪法法律执行情况的监督。

    (八)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持续办好“12·4”国家宪法日和上海市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把宪法法律学习列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培训教育体系,健全完善宪法法律考试作为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和职务晋升必经程序的工作机制。以换届选举及人事任免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强化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青少年宪法法律教育,增强青少年的规则意识、法治观念。建设宪法宣传教育基地,打造宪法宣传教育线上阵地,发挥区宪法宣讲团作用,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向基层延伸,使宪法走进日常生活、走进千家万户。

    四、深入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在法治实践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九)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把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全力服务保障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设。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持续推进“一网通办”,提高在线办理率、全程网办率,实现政务服务平台化、协同化、标准化、精准化和便捷化,加快打造“网购型”政务服务城区。深化长三角G60科创走廊“一网通办”,将“长三角G60科创云”作为企业服务“一网通办”的重要组成部分,围绕产业政策、科技成果转化、金融信息服务等领域,实现异地电子证照、资质认证等互信互认,促进跨区域政府服务标准统一,建立跨区域需求协调解决机制。加快智慧G60科创走廊建设,逐步实现协同服务、一网通办、跨省通办。持续提高长三角跨区域廊“一网通办”效率,丰富长三角合作城市“一网通办”事项清单,打造长三角协同样板。深入实施《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外商投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反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保护等地方性法规规章,细化完善配套制度措施,打造稳定透明、公平有序、可预期的市场竞争环境。聚焦世行营商环境评价,继续简化企业开办手续和工程建设审批流程,推进全程电子化,实现办理营业执照“零见面”、“零跑腿”,创建市场主体注册许可“证照通办”服务机制,推动“一照多址”“一址多照”等企业住所登记改革。加大对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助力推进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建设,提升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深化运用免罚清单制度。进一步畅通政企沟通机制,在政策制定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等意见。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治理政府失信行为。深化长三角G60科创走廊法治研究中心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为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新一轮营商环境改革方案,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优化综合服务环境,当好精准服务“店小二”,把松江建设成为贸易投资最便利、行政效率最高、服务管理最规范、法治环境最好的城区之一。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更加注重用法律和制度遏制不当干预经济活动的行为,让市场主体有更多活力和更大空间去发展经济。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持续整治变相设置许可事项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复制推广“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经验,持续开展“减证便民”,提升“零距离”审批服务质量。深化“放管服”改革,将全市全区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证照分离改革,探索行业综合许可制度,积极推进“一业一证”市场准入改革,深入实施清单制度,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到2022年实现所有实行告知承诺的证明事项全部落地实施。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动态调整机制,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推动行政机关发文主动公开率始终保持全市前列。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年度制定计划制度,完善全流程管理制度和公众参与机制。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凡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均应经过合法性审查。健全改革创新类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基层的审批、服务、执法等方面力量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下沉到街镇,实现街镇“一支队伍管执法”。继续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加大执法人员、经费、资源、装备等向基层倾斜力度,建立条线部门与街镇执法联动机制,落实区级职能部门对街镇派驻机构的专业指导。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协同配合工作机制。完善行政执法权限争议协调机制。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探索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衔接平台。

    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和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根据全市统一部署要求,深入推进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平台建设与应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常态化管理等工作。切实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加强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行政和解等非强制行政手段的运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风险防控机制。严格执行突发事件应对有关法律法规,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全面提升依法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机制,推进监管业务系统互联互通,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 跨部门联合监管强化重点领域重点监管,探索创新信用监管、分类监管、风险监管、包容审慎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构建公共信用信息修复常态化机制,实现应急管理等重点领域“互联网+监管”全覆盖。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建立“五位一体”信用工作推进体系,形成覆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信用监管模式。积极应对新经济业态、新经营模式加大管理方式和制度创新力度。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统筹推进。完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协调机制,统一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定《松江区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明确未来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对标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高标准、高质量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评选活动,大力培育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和经验,打造一批法治政府建设样板、标杆项目,力争获评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地区或项目。

    (十)持续推进公正高效权威司法。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和政法各领域改革。严格落实优化司法职权配置的各项举措,健全公检法司各司其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完善落实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权力运行体系,全面落实法官、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健全审判团队、合议庭、审委会、检委会等工作机制,完善法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等岗位职责清单和履职指引,依法行使办案权限。健全完善院庭长、检察长直接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工作机制,完善对院庭长、检察长检察官办案情况的考核监督机制。深化以法官、检察官为主导的专业化办案团队建设,推动司法人员专业化分工、类案专业化办理。细化完善审委会、检委会工作机制。完善统一法律适用机制,健全专业法官会议、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办案指导文件、参考性案例等相关机制建设。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和法律统一适用机制,落实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免责、履行职务受侵害保障救济、不实举报澄清等制度保护机制和违法审判责任追究机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严格落实诉讼制度改革各项任务。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动民事、行政诉讼制度改革举措在地方落地见效。健全侦查机关调查收集证据制度完善补充侦查、不起诉、撤回起诉制度。完善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制度规范法庭调查和庭审量刑程序落实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完善技术侦查证据的法庭调查和使用规则。推行检察机关专业化办案模式,深化捕诉一体机制。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细化量刑建议标准。健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深化落实刑事申诉制度改革,对不服司法机关生效裁判和决定的申诉逐步实行由律师代理制度。健全落实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对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的覆盖率达到100%,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提供辩护的比例达到100%。健全依法从严从快惩处妨碍突发事件应对的违法犯罪行为工作机制。完善民事诉讼制度,探索扩大小额诉讼程序适用范围探索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优化司法确认程序适用,全面建设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2022年底前实现诉讼服务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

    完善司法执行工作机制根据统一部署深入推进审执分离优化执行权配置落实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执行工作机制。推进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健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进一步落实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完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加大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全面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规范社区矫正刑事执行。深化刑罚执行一体化,完善监狱、看守所与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机构之间的工作对接机制。

    (十一)深入推进全民守法。全民守法,关键要大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提高全社会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推动形成自觉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环境,让法治成为一种信仰和习惯。

    改进创新普法工作。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制定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重点学习宣传民法典等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工作实践,紧抓卫生防疫、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等方面,牢固树立“严格执法是最有效的普法”理念,主动将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深入开展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活动。发展壮大普法讲师团、普法联络员、法治副校长、志愿者等力量,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开展分层次多形式的普法活动,不断增强法治宣传的渗透力。到2025年,人民群众对法治宣传教育满意率超过80%。

    以法治文化建设助力人文松江建设。把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纳入人文松江建设总布局,融入新时代松江精神和城市品格,建设可阅读、可漫步、可体验的区域法治文化助力全面提升城市软实力。推进普法宣传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工作相结合,培育壮大普法志愿者队伍,共建志愿服务项目,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持续巩固全国文明城区创建成果。推动法治文化供给侧改革,加强方塔法治园、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等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增强实用功能。实现全区每个街镇(经开区)建成一个市级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品牌阵地不断扩大“小城杯”公益之星创意诉讼大赛、上海法治楹联作品征评等法治文化品牌活动影响力,结合松江传统文化和地域特色,培育一批法治文化活动大力推动法治文化产品创作,不断丰富发展法治文化作品形式,增强法治文化渗透力、感染力、影响力。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组织丰富多彩的法治文艺下基层,在重大节庆日、法律法规实施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深化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完善“五治融合”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努力打造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区。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城市发展的全过程,融入人民城市建设的各方面,努力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最佳实践地。以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为抓手,不断深化健全基层依法治理体系,充分发挥村规民约积极作用,推动居村(社区)法律顾问深度参与基层自治,充分发挥区域内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着力提高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强化党建引领,聚焦减负、增能、赋权,健全下沉街镇、居村事项准入机制,整合管理服务资源,统筹基层工作力量,不断推动重心下移,更好地为群众提供精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夯实社区治理基础,完善“好邻居”社区服务体系,实施社区工作者增能计划,打造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充分发挥“社区云”平台的支撑作用,推动传统社区治理向“互联网+”社区治理拓展。深入推进诚信松江建设,进一步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制度。规范失信惩戒对象名单制度,建立公共信用信息修复制度,在加强失信惩戒的同时保护公民、企业合法权益。加强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健全涉产权错案甄别纠正机制。加大对暴力袭警行为及暴力伤害医务人员犯罪行为打击力度。

    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制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统筹整合律师、公证、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资源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提质增效、机制创新,到2025年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实现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公共法律服务实现品质引领、资源聚合、共享发展,公共法律服务的群众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保持较高水平,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本完善。鼓励法律工作者参加志愿服务,健全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工作机制。完善法律援助制度,进一步明确援助标准规范和工作流程。加强人才队伍特别是涉外法律服务领军人才的培养,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有力人才支持。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与诉讼服务、政务服务、社会服务等领域的工作对接机制,健全公共法律服务质量评价机制、监督机制、失信惩戒机制,切实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成效。继续探索公共法律服务品牌建设,重点加强G60科创走廊公共法律服务保障,整合法律资源、优化法律供给、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和质量,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健全依法维权和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矛盾排查和风险研判,完善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积极助推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机制,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促进调解、信访、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强诉源治理,完善区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建设,打造“一站式”纠纷解决平台。深化法律援助制度改革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开展行政裁决制度试点扩大行政裁决适用范围。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

    全面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围绕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和服务乡村振兴两大主题,加强法治人才区级统筹,吸引专业法治人才回乡就业、参与乡村治理,推进乡村法治人才工作队伍发展。规范涉农行政执法,健全执法工作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将政府涉农事项纳入法治化轨道。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为载体,通过典型示范,引领带动法治乡村建设。完善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健全充满活力的群众自治制度,引导村民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制定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自治制度,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进一步加强乡村法律顾问工作,加强涉农法律援助工作,鼓励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主动向农村延伸。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促进家庭农场发展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助推乡村振兴产业兴旺、农民生活富裕。

    助力完善生态治理体系。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严格实施垃圾分类处理,构建生活垃圾分类长效常态机制,强化生活垃圾的处置和综合利用,进一步提升垃圾分类成效。依法开展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提升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推动生态监管体系创新,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落实环境安全监督责任。深入宣传与生态环境保护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厚植生态松江建设的法治化土壤。

    打造智能化、数字化城市治理体系。以“两张网”建设为“牛鼻子”,以智能化、数字化为突破口,推动城市治理模式创新、治理方式重塑、治理体系重构。着眼“高效办成一件事”,持续推进“一网通办”建设,从以政府部门管理为中心向以用户为中心转变,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强化区级政务服务功能建设,大幅提升智能政务水平。着眼“高效处置一件事”,加强“云、数、网、端、安”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系统整合和数据汇集治理,持续推进“一网统管”建设,紧扣“一屏观全域、一网管全城”目标,搭建全景展示城市运行生命体征的区、街镇两级城市运行管理平台。加强管理要素资源整合和综合研判,加快形成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协同运行体系。

    五、加强法治监督,健全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

    (十二)推进对法治工作的全面监督。加强党对法治监督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保证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依法正确行使,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严格依法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重大事项决定权和工作监督权,运用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工作评议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法治建设的工作监督,加强区人大常委会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加强政协民主监督,注重发挥纪委监委专责监督职能,强化审计监督实效,重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形成监督合力,发挥整体监督效能。建立健全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的工作机制。指导、推动政法机关建立健全与执法司法权运行机制相适应的制约监督体系构建权责清晰的执法司法责任体系健全完善政治督察、法治督察、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综治督导等制度机制。

    (十三)加强对执法工作监督。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选择性执法、逐利执法等有关责任人的追责力度。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和处理机制,开展经常性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完善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健全工作规则,优化行政复议云平台,提升行政复议效能。加大对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的纠错力度,建立行政复议败诉案件通报制度,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功能。深入贯彻《上海市行政应诉工作规定》,推进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旁听、讲评“三合一”活动,扩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覆盖面,持续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质量,开展“三合一”活动次数明显提升。落实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办理情况书面反馈制度。

    (十四)加强对司法活动监督。全面推行法官、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统一规范法官、检察官办案权限。加强审判权、检察权运行监督管理,明确法院院长、庭长和检察院检察长、业务部门负责人监督管理权力和责任,健全审判人员、检察人员权责清单。健全司法机关内部监督机制,完善对院长、庭长、检察长办案情况的考核监督机制完善业绩评价标准体系和考评机制,健全内部公示、定期通报机制。严格落实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追责、规范司法人员与律师和当事人等接触交往行为的制度。健全完善司法人员惩戒制度,明确惩戒条件和程序。健全司法公信力第三方评估机制。完善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检察案件办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健全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公益诉讼体制衔接机制,建立检察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依法及时公开执法司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生效法律文书。完善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工作机制。

    六、加强法治保障筑牢法治松江建设的坚实后盾

    十五加强政治和组织保障。各级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要支持执法、司法机关开展工作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各级组织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为法治松江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各级党政部门要明确本部门负责法治工作的机构。各级法治机关党组(党委)要加强领导、履职尽责,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保障宪法法律实施。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的记录、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十六)加强队伍和人才保障。坚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总要求大力提高法治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努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加强法治专门队伍建设。加强科学理论武装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强化专业能力建设、加强法律职业道德建设。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和在职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同堂培训制度。建立健全法治部门干部和人才常态化交流机制,加大法治专门队伍与其他部门具备条件的干部和人才交流力度。建立健全法治工作人员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和管理制度,完善职业保障体系。健全法官、检察官员额管理制度。加强执法司法辅助人员队伍建设。

    加快发展法律服务队伍。健全职业道德准则、执业行为规范,健全完善符合律师、公证行业特点的职称评审制度。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法律服务人员从业的基本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深化律师行业党建。健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机制。完善律师惩戒机制建立律师不良执业信息记录披露和查询制度。加强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居(社区)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加快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到2025年,全区律师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万人律师比提升至万分之十五,至少具有100名全国范围内具有领军作用的律师人才。加强公证、企业法务、人民调解等专门人才培养。

    (十七)加强科技和信息化保障。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全面建设“智慧法治”推进法治松江建设的数据化、网络化、智能化。优化整合法治领域各类信息、数据、网络平台充分依托“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实现法治信息数据的互联互通与共享应用。推动科技创新手段的深度应用加快智慧政府、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公安、智慧司法建设,推进政务服务、诉讼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实现更多事项“掌上办”。推进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研发应用。持续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三位一体”建设,全面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

    、加强党对法治松江建设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全过程和各方面

    (十八)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部署安排,持续推动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学习内容,与整体性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机结合起来。各级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要率先带头学习,统筹各法治工作部门和各单位法治工作机构开展学习培训,实现法治专门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学习培训全覆盖。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校(行政学院)重点课程,融入学校教育,推动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结合实际深入开展研究和宣传解读,推动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同普法工作结合起来,同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等活动结合起来,发挥好各类普法阵地作用,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拓展学习宣传的广度深度。

    (十九)持续推进依法执政。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加强重大决策的合法性论证。善于通过人大法定程序,将区委重大决策变成具有法定效力的重大决定,保证党的决策在全区有效贯彻执行。推进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建立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确保党委规范性文件与党内法规、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完善党委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按照规定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市委依法治市办备案和报告工作。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依法治区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加强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实行党内法规制度执行责任制。强化监督检查和追责问责,将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党委督促检查、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

    (二十)加强法治建设理论研究和智库建设。充分发挥区法学会、高校专家、法治工作者以及政法部门研究机构等作用,组建全面依法治区专家智库,推动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建立依法治区专家决策咨询机制,发挥专家学者参谋智囊作用。立足松江法治建设的实践探索,加强对法治建设重点领域、重要事项、重大案件、热点问题的理论论证和实践调研,深入研究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

    (二十一) 全面加强和改进基层法治建设。健全完善基层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细化明确区域内相关单位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深入贯彻《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建设切实提升基层法治水平的意见》,进一步充实司法所力量,优化司法所管理体制,强化司法所队伍建设,提升司法所工作保障,加强司法所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司法所协调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基层政府法制工作和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三类12项职能,全面加强基层法治建设。强化街镇在城市综合管理中的统筹协调作用,完善条块联动工作机制,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提升执法效能。加强基层一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持续提升基层行政执法法治审核能力,推动行政执法程序落实。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建设,强化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大力加强基层法治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司法所在基层法治建设中的统筹协调作用。

    (二十二)加强松江区委对全面依法治区的领导部署、统筹协调。健全完善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领导体制和组织架构,建立健全委员会行政检察协调小组制度机制,充分发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对全区法治建设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等功能作用。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和各方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责任落实机制,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执法、司法、守法普法、法律监督工作全过程,推动各方面步调一致、形成合力。完善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监察委、区法院、区检察院贯彻落实区委决策部署的体制机制和工作制度。健全区委定期听取政法机关工作汇报制度和政法机关党组织重大事项向区委报告制度。研究依法治区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对法治建设项目推进情况实施绩效评估。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每年听取依法治区工作汇报,加强对依法治区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的研究部署。健全完善基层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法治建设责任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机制,将依法治区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落实《上海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方案》,“十四五”期间实现区党政主要负责人,街道、镇、经开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区委、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全覆盖。加强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报备工作。加强对重大法治问题的法治督察。

    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要加强法治松江建设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准确贯彻落实本规划的精神和要求,结合实际,出台可执行、可操作的举措,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落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各协调小组要督促本领域有关责任部门和单位推进落实,加大对实施中重大问题的协调力度。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要明确任务分工,抓好督察督办,压紧压实责任,确保各项部署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图文解读:一图读懂《法治松江建设规划(2021-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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