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松江区九里亭街道2022年度 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003017N101202206131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公开主体:九里亭街道
- 发文字号:松府九办字〔2022〕13号
- 成文日期:2022-05-30
- 发布日期:2022-05-30
2022年度九里亭街道防汛防台
专项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发生在本街道的台风、暴雨、高潮、洪水和风暴潮灾害以及损害防汛设施等突发事件,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提高我街道防汛防台和整体抗风险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保障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和城街道安全运行。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上海市防汛条例》、《上海市城市防洪排水规划》、《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街道的台风、暴雨、高潮、洪水和风暴潮灾害,以及损害防汛设施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统筹兼顾、局部服从全局;以人为本、抢险救灾先人后物;以防为主、防救结合;科学决策、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团结协作、协同应对。
2街道概况
2.1自然地理
九里亭街道位于松江区东北部,东至小涞港,南至沪松公路,西至g15高速公路,北至g50高速公路,面积约6.79平方公里。下辖15个居委会(其中2个村改居委会),共有25个住宅小区。有公办幼儿园4所,小学3所,中学1所。
2.2社会经济
我街道截止2021年12月底,实有人口125016人,其中本市户籍38239人,外地来沪80790人,外籍5987人。全街道推进以工业逐渐向服务业转型,发展和培育四新经济、园区楼宇经济的发展思路。
2.3洪涝风险分析
九里亭街道的洪涝灾害基本因素主要是受台风、暴雨、高潮位的影响。树木树枝断裂,供电线路停电、部分河水倒灌,部分道路及小区积水,给行人出行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3组织体系
3.1领导机构
九里亭街道设立防汛防台指挥部,负责本街道区域的防汛防台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防汛防台指挥部下设防汛防台办公室,各居委会及有关单位设立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防汛防台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3.2应急联动机构
街道防汛防台指挥部在接到区防汛指挥部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防汛防台指令后,迅速的将指令转发于街道机关有关单位、各居委会、企事业单位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和区属单位,在汛情紧急时,召开防汛防台紧急会议,布置预防和抢险措施。
九里亭街道防汛防台应急联动机构
九里亭街道党工委 九里亭街道办事处 |
| 松江区 防汛指挥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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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里亭街道防汛防台指挥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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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机关各有关职能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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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居委会、企事业单位防汛防台领导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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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属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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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工作机构
3.3.1街道防汛防台指挥部
松江区九里亭街道防汛防台指挥部作为街道办事处领导下的议事协调机构,是本街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机构之一。街道防汛指挥部总指挥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副总指挥由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及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担任,本街道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领导为指挥部成员。
3.3.2街道防汛办
街道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简称街道防汛办)设在街道社区发展办,负责综合协调本街道防汛防台工作,对“测、报、防、抗、救、援”六个环节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街道防汛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归口管理、协调本街道防汛防台工作;
(2)贯彻执行区有关防汛防台工作的法规、政策和区防总的调度命令,及时上报并处理防汛防台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3)组织编制全街道防汛防台的总体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全街道的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并对实施情况实行监督;
(4)负责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全区的防汛防台工作,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指导各居委会、各部门防汛机构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动员、总结、先进表彰、资料汇编等工作;
(5)广泛发动群众,加强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社会的防灾意识,使广大干部群众共同自觉做好防汛准备工作,尽量避免和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6)归口管理、统一发布本区的雨情、风情、水情、工情、灾情等防汛信息,负责日常的防汛宣传、灾情统计和减灾效益分析评估等工作;
(7)组织协调全街道防汛预测、预报、预警、通信、指挥等现代化系统的建设,启动并组织指挥全街道的应急响应行动;
(8)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防汛资金的安排,督促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台物资的储备和管理,负责防汛物资的调度使用;
(9)承办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3.3.3街道防汛防台指挥部领导成员及成员
总 指 挥:王浩峰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总指挥:陈 彪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副总指挥:周洪昌 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成 员:陈 昊 街道社区党政办公室主任
刘震宇 街道人民武装部副部长
周 静 街道社区管理办公室主任
周 丽 街道社区服务办公室主任
徐维勇 街道社区平安办公室主任
张万里 街道社区信访办公室主任
冯晓兰 街道社区自治办公室主任
谢赛音 街道社区发展办公室主任
诸晓苇 街道社区综合保障办公室主任
蔡晓旭 街道社区党建办公室(宣传)副主任
陆建国 街道社区服务办公室(教委)负责人
徐民强 街道动迁办公室主任
蒋伟群 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中队长
陆 辉 街道城市运行管理中心主任
江 强 街道城市建设管理中心主任
沈国强 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九里亭
派出所所长
郜忠磊 松江区司法局九里亭司法所所长
金彩凤 上海市松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九亭所所长
陆国平 松江区水务局九亭水务管理站站长
张 琦 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九里亭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杨 宝 松江区交通委员会执法大队
九亭中队队长
刘国雄 松江消防支队九亭中队队长
史以贤 上海硕亭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经理
赵佳峰 九里亭实业公司经理
丁 芳 奥园居委会主任
朱 杰 杜巷居委会主任
赵伟华 九里亭居委会主任
汤肖燕 亭汇居委会主任
徐爱民 中大居委会主任
金玉萍 知雅汇居委会主任
孙佩莉 亭北居委会主任
吴贞燕 朗庭居委会主任
顾莲萍 涞寅居委会主任
郑 江 亭谊居委会主任
王丽莉 绿庭尚城居委会主任
田舒怡 九城湖滨居委会主任
袁培芳 贝尚湾居委会主任
沈蓓静 百丽苑居委会主任
刘震旦 五洲居委会主任
防汛防台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工作,也是人民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居委会、各单位必须各司其责,进一步落实防汛岗位责任制,相互配合,听从指挥,团结一致,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夺取防汛防台工作的全面胜利。
4各部门职责
职能部门 | 主要职责 |
武装部 | 根据汛情实际需要,组织民兵担负防汛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和抗风救灾等任务;要加强对民防工程的安全管理,督促民防工程使用单位做好防汛设施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 |
城运中心 | 要进一步加强巡查,督促指导各单位、各部门全面落实各项防汛准备工作和防御措施。根据响应等级落实好人员转移撤离相关工作;协调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做好汛期生产安全工作;结合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督促本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单位落实汛期安全措施。 |
党政办 | 按照要求统筹落实防汛防台期间后勤保障等各项抢险工作。 |
管理办 | 负责全街道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的防汛防台工作;负责城市道路行道树及公园绿地内树木的应急抢险,协助处置居民区受灾树木;协调城管等相关部门对户外广告、景观灯光和店招店牌进行防汛防台安全检查,督促设置单位落实防汛责任;督促环卫作业单位在暴雨、台风预警信号预通告或发布后,加强道路清扫保洁,检查并清理路边进水口,突击清除垃圾等杂物,确保道路收水口畅通。 |
服务办 | 组织、协调街道卫生健康系统的防汛防台工作,督促落实防汛防台工作,落实医疗救护力量和设备;做好汛期相关的医学救援、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
平安办 | 落实防汛防台期间各项安全维稳工作。 |
信访办 | 落实防汛防台期间各项信访等调解工作。 |
防疫办 | 在防汛防台期间做好街道、居民区及各单位疫情防控等相关工作。 |
发展办 | 加强二支抢险队伍管理,增强对城市排水管道运行状况的监管,强化与市政排水泵站运行单位的沟通联系,使管网和泵站发挥出最佳效益。做好建筑工地深基坑、临时活动房、脚手架、塔吊等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检查,督促参建各方把建筑工地人员避险转移预案落到实处。同时要组织开展做好地下空间和既有建筑玻璃幕墙防汛隐患的排查工作,督促业主和相关单位及时维护更新。协调水、电、煤等管线单位做好各类抢修工作等。 |
保障办 | 根据防汛防台抢险应急处置需要,紧急落实所需资金;管理和监督防汛防台经费和资金使用情况。 |
党建办(宣传) | 协调互联网防汛宣传和信息报道工作;遇重大汛情和灾情,指导协调防汛新闻报道工作。 |
教委 | 组织、协调街道内教育系统防汛防台工作;在街道防汛指挥部统一部署下,落实学校作为汛期紧急转移人员的临时安置点;落实区教育局红色预警发布后全区学校停课的组织、保障等相关工作;督促、指导教育系统开展防汛防台应急知识宣传宣教。 |
动迁办 | 做好待拆老宅基、厂房等防汛防台等各项工作。 |
城建中心 | 负责本街道各类房屋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街道居住类房屋的应急维修、空调室外机等房屋附加物的安全监管,协调推进住宅小区落实积水、地下车库受淹、绿化树木倒伏等抢险措施;开展对影响使用安全的房屋登记造册,进行督修,做好人员安全转移工作;负责本街道房屋(含附属设施)安全管理,做好防汛防台工作。 |
派出所 | 督促指导交通行业防汛安全和相关措施的落实,检查、监督城市道路防汛安全。台风、暴雨影响期间,加强城市交通秩序的维护,确保抢险救灾车辆优先、快速通行;并开展好下立交的防汛安全检查,指导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消除防汛安全隐患;协助相关部门组织群众安全撤离和转移。 |
司法所 | 落实防汛防台期间各项司法工作。 |
规划自然 资源所 | 指导防汛部门编制防汛专项规划;做好防汛工程规划审批和用地工作的指导,保障防汛安全。 |
城管中队 | 户外广告、景观灯光和店招店牌进行防汛防台安全检查,督促设置单位落实防汛责任;加强户外广告牌等高空构筑物的巡查和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
水务站 | 负责指导配合街道开展河道、水闸等水利设施的建设、管理和应急抢险工作,确保工程设施充分发挥作用;负责协调督促圩区泵闸管理单位,做好台风、暴雨预警信号发布后的水位预降,全力调度圩区泵闸落实排涝功能、合理控制内河水位;负责指导配合排水管理单位做好降雨期间排水设施的正常合理运行和应急处置,努力做好“两水平衡“;做好降雨量、河湖水位等水文信息的收集和报告工作。 |
市场监督 管理所 | 按照防汛预警等级落实组织防汛防台期间各商户关停等工作。 |
交通执法大队 | 督促指导交通行业防汛安全和相关措施的落实,检查、监督公路和城市道路、轨道交通、枢纽场站、公交站点、公共停车场(库)、桥梁、隧道等交通基础设施工程的防汛安全和相关防范措施的落实; |
消防支队 | 承担紧急情况下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积水区域突击排水工作和应急救援任务。 |
硕亭公司 | 检查、监督区域内商圈和商贸服务行业的防汛防台工作;组织落实防汛抢险物资的储备和供应。 |
实业公司 | 检查、监督区域内工业、生产性服务业和商贸服务行业的防汛防台工作;组织落实防汛抢险物资的储备和供应。 |
各居委会 | 落实属地防汛责任,全面做好辖区内各项防汛防台工作,并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明确防汛责任人,组织实施本辖区的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一小区一方案),并负责组织启动本辖区的防汛防台应急响应行动;贯彻执行街道防汛办的调度命令,及时上报并处理防汛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督促物业做好防汛物资的储备和管理,负责防汛物资的调度使用;负责做好社区范围内道路、地下空间的抢排积水工作;配合城建中心做好险情房屋(包括动迁老宅基)的加固工作,督促物业做好社区内出险绿化的抢险加固工作,组织落实危房居民安全转移,组织社区内抢险队伍参与各项抢险、救护、治安防范等工作; |
5预防与预警
5.1预防与预警信息
街道防汛防台指挥部接到即将发生严重风暴潮灾害预报时,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准备。当黄浦江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街道防汛指挥部应加强工程监测,并将堤防、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区防汛防台指挥部。当堤防和涵闸、泵站等穿堤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决口时,街道防汛指挥部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有关区域预警,同时向区防汛防台指挥部准确报告。洪涝灾情发生后,街道有关部门及时向街道防汛防台指挥部报告洪涝受灾情况,防汛防台指挥部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街道办事处和区防汛指挥部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
5.2预警级别划分
明确防汛防台、暴雨、台风、雷电和潮位等五大类、蓝、黄、橙、红四种颜色预警信号。
5.3预防预警行动
5.3.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自然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防台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防台责任人、防汛防台队伍和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防汛服务组织的建设。
(3)工程准备。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应及时封闭穿越堤防的输排水管道、交通路口和排水沟;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台风暴潮防御预案。
(5)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通信专网的预警反馈系统完好和畅通。健全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7)防汛防台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8)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对在河道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编制高潮位影响评价报告,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防洪的项目,依法强行拆除。
5.3.2 台风暴潮灾害预警
(1)根据中央气象台发布的台风(含热带风暴、热带低压等)信息,有关气象管理部门应密切监视,做好未来趋势预报,并及时将台风中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和速度等信息报告街道办事处和街道防汛防台指挥部。
(2)可能遭遇台风袭击的地方,街道防汛防台指挥部应加强值班,跟踪台风动向。
(3)街道防汛防台指挥部应根据台风影响的范围,及时通知有关管理单位,做好防范工作。各工程管理单位应组织人员分析水情和台风带来的影响,加强工程检查,必要时实施预泄预排措施。
(4)加强对城街道危房、在建工地、仓库、交通道路、电信电缆、电力电线、户外广告牌等公用设施的检查和采取加固措施。
5.4主要防御方案
主要防御方案包括堤防防守和抢险方案、街道排水排涝方案、地下空间防汛方案、绿化抢险方案、危旧房屋抢险方案、高空构筑物抢险方案、人员转移安置方案。
6应急响应
6.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6.1.1 按台风暴潮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
6.1.2 进入汛期,街道防汛防台指挥部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6.1.3 台风暴潮等灾害发生后,街道办事处和防汛防台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排涝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6.1.4 台风暴潮等灾害发生后,街道防汛防台指挥部向街道办事处和区防汛防台指挥部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并同时报上级防汛防台指挥部。任何个人发现堤防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6.1.5 因台风暴潮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街道防汛防台指挥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街道办事处和区防汛指挥部报告。
6.2应急响应分级与行动
6.2.1ⅳ级响应(蓝色预警)
(一)ⅳ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ⅳ级响应,由街道防汛防台指挥部办公室和居委会、街道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发布台风蓝色预警信号后;
2、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信号后,即预报局部地区6小时降雨雨量超过50毫米,1小时降雨量超过35毫米;
3、预报米市渡水位超过3.80米;
4、河道堤防发生险情,可能造成局部地区危害的;
5、可能造成较大灾害的其他汛情(民居进水小于100户、农田受淹小于1000亩或房屋倒塌小于5间、人员伤亡小于2人)。
(二)、ⅳ级响应行动
1、街道防汛办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情的监测和防汛工作的指导,并将情况上报街道防汛指挥部副总指挥。
2、防汛指挥部、街道有关单位工作人员、居委会防汛专职工作人员进入岗位,组织开展防汛抢险和灾后救助工作,并加强汛情监测,密切关注汛情变化,分级及时向街道防汛办公室上报汛情、灾情和灾害处置等情况。
3、街道水务部门加强对防汛排水泵站、水闸的运行调度;量放水等抢险人员进岗到位,适时雨中路面巡视和积水抢排;沿河潮拍门遇高潮及时关闭。
6.2.2ⅲ级响应(黄色预警)
(一)、ⅲ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ⅲ级响应,由街道防汛指挥部进行处理:
1、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后;
2、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后,即预报局部地区6小时降雨量超过80毫米,1小时降雨量超过50毫米;
3、预报米市渡水位超过4.04米;
4、河道堤防发生险情,可能造成局部地区危害的;
5、可能造成较大灾害的其他汛情(民居进水100~300户、农田受淹1000~10000亩或房屋倒塌5~50间、人员伤亡3~5人)。
(二) ⅲ级响应行动
1、街道防汛防台指挥部副总指挥,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情的监测和防汛工作的指导,街道指挥部发出紧急通知,必要时由街道防汛指挥部召开防汛紧急会议。
2、防汛指挥部副总指挥、街道有关单位负责人、居委会行政负责人进入岗位,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要求,做好发动、检查设施、排摸危房和工棚,落实人员转移地点。并加强汛情监测,密切关注汛情变化,及时向街道防汛指挥部上报汛情、灾情和灾害处置等情况。
3、街道防汛指挥部成员在防汛指挥部副总指挥,按职责分工,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并根据街道防汛防台指挥部的指令,协助各居委会实施防汛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6.2.3ⅱ级响应(橙色预警)
(一)、ⅱ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ⅱ级响应,由街道防汛指挥部进行处理。街道防汛指挥部总指挥必须进入岗位。
1、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后;
2、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后,即预报局部地区6小时降雨量超过100毫米,1小时降雨量超过80毫米;
3、预报米市渡水位超过4.13米;
4、河道堤防发生险情,可能造成较大危害的;
5、可能造成较大灾害的其他汛情(民居进水300~1000户、农田受淹10000~50000亩或房屋倒塌50~150间、人员伤亡6~10人)。
(二) ⅱ级响应行动
1、街道防汛指挥部总指挥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情的监测和防汛工作的指导,并将情况上报街道主要领导,提请街道召开紧急会议,作出应急部署,并适时下达人员撤离指令。
2、防汛指挥部总指挥、街道有关单位负责人、居委会行政负责人必须到岗,组织开展防汛抢险、人员撤离和灾后救助工作,并加强汛情监测,密切关注汛情变化,及时向街道防汛指挥部上报汛情、灾情和灾害处置等情况。
3、街道防汛指挥部成员在主要领导指挥下,按职责分工,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并根据街道防汛指挥部的指令,协助各居委会实施防汛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4、街道防汛办加强力量,水利、供电、市政、房土、建设单位派员参加,组成文字组、联络组、检查组、来电来访处理组。
5、全街道各级抢险队伍进入临战状态,民兵武装进入三级战备状态,在指定地点集结待命;防汛抢险物质储运单位做好随时调运的准备。
6.2.4ⅰ级响应(红色预警)
(一)、ⅰ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ⅰ级响应,街道领导进入岗位或到现场。
1、发布台风红色预警信号后;
2、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后,即预报局部地区6小时雨量超过150毫米,1小时降雨量超过100毫米;
3、预报米市渡水位超过4.25米;
4、河道堤防决口或城区重要地段河道堤防决口;
5、可能造成较大灾害的其他汛情(民居进水超过1000户以上、农田受淹超过50000亩或房屋倒塌超过150间、人员伤亡超过10人)。
(二) ⅰ级响应行动
1、街道政府主要领导主持会商,区防汛指挥部领导成员参加,作出防汛防台应急部署,加强工作的指导,必要时召开紧急会议,动员全街道人民全力抗灾抢险。
2、防汛指挥部总指挥、街道有关单位负责人、居委会行政负责人进入防汛抢险指挥岗位,迅速落实各项防汛抢险措施,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3、街道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进入指挥岗位,对本系统、本行业的防汛抢险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4、全面落实各项防汛应急抢险措施,全力保障辖区群众,特别是撤离转移人员、受灾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由街道防汛指挥部发布危房、工棚内人员全部转移的通知,街道防汛指挥部人员分组检查各街道人员转移情况。
5、全街道各级抢险队伍进入战斗状态,民兵武装进入二级战备状态,根据区防汛指挥部的指令,执行抢险救灾任务。
6、保持全街道防汛通信畅通,及时向街道指挥部上报汛清、灾情和灾害处置等情况。
6.3主要应急响应措施
6.3.1蓝色预警防御措施
1、市民注意收听、收看有关媒体报道,了解最新预警信息,妥善安置易受风雨影响的室外物品;
2、松江电视台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
3、各居委会、各部门按照防汛防台预案做好各项防御准备;
4、低洼、易受淹地区做好排水防涝工作;
5、沿江沿河单位及时关闭各类档潮闸门;
6、各防汛排水泵站加强值班,适时进行预抽空;
7、加固户外装置,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人员采取有效防御措施;
8、电力、通信等管线部门加强抢修力量的配备;
9、排水、放水人员和市容环卫清扫人员提前进行道路进水口清洁工作,并做好降雨过程中的量放水工作;
10、灾后,市政、绿化、电力、通信、水利等各专业抢险队伍要迅速组织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灾后恢复工作。
6.3.2黄色预警防御措施
1、市民尽可能减少外出或者到安全场所躲避;
2、区新闻媒体及时更新有关预警信号和安全提示,加强各种安全防范知识宣传;
3、各级防汛机构和有关抢险单位加强值班,密切监视灾情,落实应对措施;
4、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需采取专门的保护措施,必要时可以暂停作业;
5、一切防汛墙外作业施工停止;
6、消防单位加强备勤力量,做好抢排积水的准备;
7、排水、放水人员和市容环卫清扫人员及时进岗到位,确保排水畅通;
8、绿化管理单位加紧对树木进行绑扎加固和修剪;
9、灾后,市政、绿化、电力、通信、水务等各专业抢险队伍要迅速组织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灾后恢复工作。
6.3.3橙色预警防御措施
1、市民尽可能留在家中,关门、关窗、收物、防止坠物伤人;一旦室内进水,立即切断电源,防止触电;
2、各新闻媒体发布有关预警信号和安全提示;
3、各居委会、各部门按照街道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加紧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4、各类建筑工地停工,并对塔吊等设备进行锁定,对脚手架等进行加固或拆除,晚上加班企业停工;
5、一线防汛墙外各类作业人员和工地临房、危棚简屋内人员按预案撤离转移至指定安全地带;
6、收起农业大棚的塑料薄膜,减少损失及对周边电线的影响;
7、对树木影响电线的要修剪;
8、城区泵站根据用电量情况加设临时泵;
9、对易积水点加设临时排水泵;
10、排水、放水人员坚守岗位,市容环卫清扫人员提前至凌晨3时上岗;
11、绿化、市政单位及时扶正、清除倒伏树木;
12、交通运输单位及时发布客运信息,妥善安置滞留旅客;
13、卫生院落实医疗救护力量和设备;
14、灾后,市政、绿化、电力、通信、水务等各专业抢险队伍要迅速组织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灾后恢复工作。
6.3.4红色预警防御措施
1、市民根据安全提示进一步检查落实自我防范措施;
2、各新闻媒体随时插播有关预警信息、安全提示和紧急通知等;
3、降雨量每小时达30毫米,城区泵站全力启动,量水员全部出动,对马路茄利井定路定人清理排水;
4、中小学、幼儿园以及其他有关单位采取停课或者其他专门的保护措施;
5、除直接关乎民生的企事业单位外,其他单位可自行决定是否停产、停工、停业。
6、灾后,市政、绿化、电力、通信、水务等各专业抢险队伍要迅速组织巡检,必须时由区、街道防汛指挥部请求武装部队支援,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灾后恢复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同时要做好对受灾群众的慰问、安抚工作,保持社会稳定。
6.4应急响应的组织工作
6.4.1出现台风暴潮灾害后,街道防汛防台指挥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
6.4.2街道防汛防台指挥部负责人应迅速上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有关单位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6.4.3 发生重大台风暴潮灾害后,街道防汛指挥部应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工作,必要时成立前线指挥部。
6.5信息发布
防汛防台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明确灾情等信息由市防汛指挥部统一发布,应急响应结束的条件和发布程序等。
6.6应急结束
6.6.1 当台风暴潮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街道防汛指挥部可视汛情和区防汛指挥部的指令,宣布结束紧急防汛期。
6.6.2 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6.6.3 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街道防汛防台指挥部应协助街道办事处进一步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7 后期处置
7.1灾后救助
7.1.1 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7.l.2 卫生院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7.1.3 街道办事处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7.2抢险物质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7.3水毁工程修复
7.3.1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
7.3.2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6.4灾后重建
各相关单位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7.5保险与补偿
当受到台风暴潮灾害后,保险单位应根据受损的实际情况,按照相应的保险规定标准来进行经济补偿。
7.6调查与总结
街道防汛防台指挥部应针对防汛防台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引进外部评价机制,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防汛防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找出问题,对防汛防台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防台工作。
8应急保障
8.1通信与信息保障
8.1.1任何通信运营单位都有依法保障防汛防台信息畅通的责任。
8.l.2防汛防台指挥部应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
8.l.3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单位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努力保证防汛防台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8.l.4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和电视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8.2抢险与救援保障
(1)对历史上的重点险工险段或易出险的水利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防汛行政首长负责组织实施。
(2)街道防汛防台指挥部受台风暴潮威胁的其他单位,储备的常规抢险机械、物资和救生器材,满足抢险急需。
8.3专业保障
8.3.1应急队伍保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防台的义务。街道民兵是抗洪抢险的重要力量。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
8.3.2供电保障电力单位主要负责抗洪抢险、抢排渍涝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8.3.3交通运输保障交通运输单位主要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救灾物资运输。
8.4治安与医疗保障
8.4.1治安保障
派出所主要负责做好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8.4.2医疗保障
医疗卫生防疫单位主要负责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8.5物质与资金保障
8.5.1物资保障
街道防汛防台指挥部挥和重点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台风暴潮威胁的其他单位应按规范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并做好生产流程和生产能力储备的有关工作。水务站应及时掌握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情况,及时调整储备物` 资品种,提高科技含量。
8.5.2资金保障
街道办事处应当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一笔资金,用于本街道区域内遭受严重台风暴潮灾害的工程修复补助,如遇到重大灾害时可根据实际抢修的费用增加财政投入。
8.6社会动员保障
(1)防汛防台工作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防汛防台责任。
(2)汛期,街道防汛防台指挥部应根据台风暴潮灾害的发展,做好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量投入防汛抗台。
(3)街道防汛防台指挥部的组成部门,在严重台风暴潮灾害期间,应按照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防汛防台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9监督管理
9.1公众信息交流
(1)汛情、灾情及防汛抗台工作等方面的公众信息交流,实行分级负责制,一般公众信息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
(2)当主要江河发生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呈上涨趋势,按分管权限,由市防汛挥部统一发布汛情通报,以引起社会公众关注,参与防汛抗台救灾工作。
9.2培训
(1)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街道防汛防台指挥部统一组织培训。
(2)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课程、考核严格、分类指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3)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9.3演习
(1)街道防汛防台指挥部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抗台抢险演习。
(3)疫情期间组织开展的培训演练,提倡优先采取线上视频方式,减少人员聚集。通过线下方式组织的,要严格控制人数,对参加培训演练人员必须每日早晚两次抗原(间隔8小时)、一次核酸、佩戴口罩、并测温、检查核酸证明、健康码等,人员之间至少要保持1米以上间距。
(4)多个单位联合进行的专业演习,一般2~3年举行一次。
9.4防汛救灾与疫情防控
要把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防汛工作的各环节,真正做到 防汛备汛工作做到哪里,疫情防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在防 疫中统筹防汛,在防汛中不忘防疫。
(1)防汛检查和隐患排查。组织开展防汛检查、隐患排 查等外业工作,要严格控制人数,减少人员聚集。同时,要根 据被检查对象所在区域的疫情防控风险等级,做好个人防护 措施,确保自身防疫安全。
(2)防汛避险和人员转移。人员转移安置场所出入口应 布设场所码或"数字哨兵",配备额温枪、红外线测温仪或热 成像测温仪。要储备抗原检测试剂、口罩、75%酒精消毒湿 巾、物体表面消毒剂、免洗手消毒剂和防护服、护目镜/防护面屏、一次性医用手套等防护和消毒用品,坚决防止在群众避险转移中出现疫情燃点、导致疫情扩散蔓延。
(3)堤防巡查和工程维养。加强堤防巡查和水闸、泵站、 排水管道从业人员的教育管理,穿戴正确的个人防护装备,加强人员健康监测,合力调配现场运维作业人员,确保防汛 工程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4)应急抢险和物资调配。要加强抢险队伍的管理,落 实抢险队员实名制,足额储备好抢险队伍的防疫物资,确保 应急需要。抢险人员必须每日早晚两次抗原(间隔8小时)、一次核酸、佩戴口罩、并测温、检查核酸证明、健康码等,要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科学调配值守力量,预置备足和动态调整应急抢险力量。要提前与防疫部门沟通,落实应急抢险时的通行证明、通行方式与通行路线,确保发生险情时道路畅通,人、材、机、物能够及时调配到位。
9.5奖惩
对防汛抢险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和个人,由街道防汛防台指挥部和街道党建办联合表彰;对防汛抢险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对防汛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公务员管理条例》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9.6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街道防汛防台指挥部负责管理,并负责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每2年对本预案评审一次,并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
附件:1.预警等级分类表
2.九里亭街道防汛防台信息报送工作制度
3.九里亭街道防汛防台隐患排查工作制度
4.九里亭街道防汛防台值班值守工作制度
5.九里亭街道防汛防台应急响应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