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实施九杜路-沪松公路街面广告制作项目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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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003017N101202111304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公开主体:九里亭街道
- 发文字号:松府九办字〔2021〕71号
- 成文日期:2021-11-19
- 发布日期:2021-11-19
街面广告制作项目的决定
为提升九里亭街道形象,展现松江g60科创走廊,现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同意实施九杜路-沪松公路街面广告制作项目,具体如下:
一、建设单位:上海市松江区九里亭街道办事处。
二、工程范围:九杜路沪松公路东侧。
三、工程内容:原广告牌清理修整防水,公益和商户广告的设计、更新、制作。
四、项目投资:经财务监理预审项目总投资23.76万元,其中建安费21.6万元,施工监理费等二类费用2.16万元,最终按实结算,结算费用以财物监理审定金额为准。资金由松江区九里亭街道办事处自筹。
特此决定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九里亭街道办事处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