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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富林街道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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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公开主体:广富林街道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2026-01-20
    • 发布日期:2026-01-20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广富林街道党政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市松江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songjiang.gov.cn/gfljdsj/)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25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松江区广富林街道党政办公室,电话:021-37683800,地址:松江区人民北路3456号,邮编20162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广富林街道办事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2025年松江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扣“四个区”建设目标,聚焦“五项重点任务”,以公开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督,持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与公信力。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下,围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关切,系统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化、平台智能化、服务精准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注入坚实动能。现将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广富林街道办事处深化政务公开工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及时更新信息内容,确保信息的时效性,便于群众及时了解最新的工作动态,主动回应群众关切,接受群众监督。全年共制发政府文件 108 件。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5条,公开率为 100%,全文电子化率达 100%。制发的主动公开政府文件每季度及时提交区档案馆、图书馆、区行政服务中心 3 个纸质公文查阅点进行备案,实现信息可查、可溯、可验。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共受理自然人申请6件,其中“予以公开”3件、部分公开”1件、无法提供2件。优化申请全流程管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与申请表模板,强化双向沟通机制,提升答复精准度与服务规范性,实现“一次申请、全程响应、闭环服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松江区人民政府公文公开发布实施办法》,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审查与保密审查双机制,动态更新主动公开目录,确保内容依法、全面、准确。官网同步公示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联系方式(地址、电话、办公时间等),实现政府信息与政务服务事项“同源管理、同步更新”,构建全流程监督闭环确保数据一致性与权威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上海松江”门户网站与“广富邻”微信公众号双平台联动,及时发布政策解读与民生资讯,高效回应公众留言。通过内容深耕与形式创新,公众号阅读量与粉丝规模稳步提升,政民互动效能显著增强。

    ‌(五)监督保障情况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以制度建设为根基,以责任传导为脉络,构建“主要领导统筹、分管领导主责、党政办牵头、多部门联动”的闭环管理体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街道党政办牵头,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同时加强与社区党办(宣传)等部门和单位的协同及配合,街道党政办负责全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协调、监督,推动信息公开工作从“被动响应”向“主动规范”转型

    2.优化制度,规范监管。我街道对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和审核工作持审慎态度,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对不宜公开的信息不公开,对该公开的一律公开。在信息发布、公文报送、依申请公开等方面,建立相关审查机制,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公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程序,逐步实现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认真执行《广富林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广富林街道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机关各科室公开信息的维护情况、受理情况进行督查排查,及时发现不足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息更新机制虽已建立,但部分民生信息仍存在更新延迟;二是重点领域公开的精细化有待加强;三是公开内容以原文转载为主,公开内容实用性有待提升,缺乏针对性细化解读。

    (二)改进措施

    根据《2025年松江区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实施方案》,立足街道工作实际,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1.健全信息更新保障机制。依托全区统一政务公开平台,协同微信公众号,确保信息发布时效;对照市级政务公开目录规范,动态更新街道主动公开事项清单,全面实现公文公开属性源头审查电子留痕管理。

    2.优化公开内容与呈现形式。聚焦群众切身利益,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对最新政策文件、重点项目进展、财政资金使用等关键信息,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解读说明,对办事处工作报告、实事项目采取图标图解形式;构建 “线上 + 线下” 融合公开模式,持续做好街道门户网站信息更新维护,常态化开展 “政府开放” 等线下宣传活动,提升信息触达率。

    3.强化责任落实与流程管控。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日常推进工作,严格执行街道政府信息管理相关制度,细化各部门信息报送责任分工,规范信息发布前的内容审查、保密审查等流程,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政府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重点领域工作推进情况

    街道将持续深化政务公开机制,围绕街道规划、重大项目建设、便民服务等高频需求,通过政府开放日活动等活动,切实提高市民对政策的知晓度。依托门户网站和公众号两大线上载体,及时、规范公开财政预决算等执行情况,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同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要求完整、准确发布采购项目相关信息,保障政府采购在阳光下运行。

    (二)创新工作情况

    街道深化就业创业领域政务公开创新实践,构建 “线上 + 线下” 多维服务体系,以公开促服务、以创新提效能,切实提升民生服务精准度与企业获得感。依托 “松江区人力资源平台”“松江就业”“广富邻” 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即时发布岗位信息、政策解读等内容,实现招聘信息精准推送;持续举办 “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高校毕业生专场”“民营企业招聘月” 等线上线下招聘会,搭建供需对接桥梁,扩大就业信息覆盖面、增强实效性;开展 “优化营商环境暨政府开放月” 活动,联合区就业促进中心等职能部门,聚焦创业政策、普惠金融及配套服务,优化政策公开渠道、整合各类政策资源,确保企业便捷获取、高效享受政策红利,助力破解发展难题;打通企业从 “知政策” 到 “享红利” 的“最后一公里”,推动 “人找政策” 向 “政策找人” 转变,持续释放创业带动就业的叠加效应,营造 “鼓励创新、支持创业、带动就业” 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广富林街道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本市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本年度未发生需要收取费用的情况。


    相关链接一图读懂《松江区广富林街道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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