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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富林街道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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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SHSJ70-009002-20240726-0000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公开主体:广富林街道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2024-07-03
    • 发布日期:2024-07-02

     

    机关各科室(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队、事业单位、各居民区、管理站,高科公司:

    近年来,消防“生命通道”被占用、堵塞的现象屡禁不止,影响疏散逃生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时有发生。为深刻汲取近年来火灾事故教训,根据国家消防救援局、市区两级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部署要求,现将《广富林街道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广富林街道办事处

                   2024 4 30

    广富林街道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

    工作方案

     

    根据《松江区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工作方案》(松消专委会〔20249)及本区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部署,结合已部署开展的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和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安排,持续深入推进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坚决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问题隐患,坚决拆除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和排烟的铁栅栏、铁丝网和广告牌等障碍物,坚决清理妨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利用两年时间,健全“三条生命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门窗、消防车道)全链条管控机制,有效防范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二、责任分工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街道分管领导牵头,安委办、党建办、管理办、服务办、发展办、营商办、综合行政执法队、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城建中心、广富林派出所、大学城派出所、广富林市场所、广富林教委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派员组建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办),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明确任务分工,定期分析研判,加强督导问效。各居委会、管理站层面要参照街道模式,成立由行政负责人牵头的专项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职责,细化任务分工,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二)部门协同实施。此次专项行动建立健全条块协作,齐抓共管的专项工作机制,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全力指导各条线、各系统和基层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整治行动,强化业务指导和法制保障,加强联合执法和综合治理,确保专项行动落地见效。

    1、街道工作专班(安委办),负责牵头街道工作专班,根据区级工作要求全力推进专项整治行动,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解决整治过程中的难点问题,转发区级部门制定三类违法违规行为辨识方法和执法指引。会同区消防部门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测试室内消火栓和消防车通道、登高操作场地,及时发现并报告三类违法行为。

    2、各居委会、管理站,负责打通四至范围内“生命通道”工作,做好房屋外窗安装铁栅栏、铁丝网、广告牌等障碍物排查和拆除工作,接受消防部门业务指导,街道涉及行业部门、负有行政处罚职责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配合推进。

    3、党建办(宗教)、管理办(广告牌、郊野)、服务办(养老、教育、文体)、发展办(自建房、建筑工地)、营商办(商贸、文旅)、安监办(工贸、危化)、城建中心(住宅物业)等行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行业领域内单位对存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被占堵,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铁丝网等障碍物,竖向管井、敞开式外连廊堆放可燃物等情形开展自查自拆工作,更新汇总各类场所基础信息、隐患问题和整改清单,录入“消防安全排查信息平台”,对当事人发放限期整改通知;逾期未整改的,及时报告街道工作专班。

    4、广富林派出所、大学城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队、广富林市场所等街道负有行政处罚部门要与各居委会、管理站及街道各行业部门建立隐患问题及时响应联动机制,对在排查中发现的疑难问题进行甄别判定,研究制定解决措施,确保依法依规治理。加强对涉及本部门执法领域中三类违法违规及相近情形违法行为的检查力度,依法责令改正、实施处罚。

    (三)街镇统筹推进。街道按照网格责任划分,划片包干,落实排查责任,运用信息系统登记排查信息。要组织“七类重点人群”“三支处置队伍”分类分批开展专题培训,讲清三类违法违规行为情形辨识方法和处置要求,提高隐患发现及处置能力。要依法加大助拆强拆力度,对发现的难以辨识的三类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报街道工作专班核查认定;对有整改意愿、积极配合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从人力、物力、技术、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对有自拆意愿却无力实施的,要统一安排力量协助拆除;对拒不整改的,要全底数分类登记上账,组织实施综合治理。同时,梳理一批市民群众反复举报投诉占堵“生命通道”的住宅小区,纳入重点督办范围,攻坚拔点,消除隐患。

    三、主要任务

    (一)发动自查自拆。2024430日前,各单位要全面分析评估本辖区前期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阶段性情况,进一步研判攻坚难点,细化任务措施,健全联动机制,强化综合执法,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要通过召开会议、上门告知等方式,加强政策宣贯,向单位负责人、市民群众讲清畅通“三条生命通道”的重要意义和整改措施,告知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及法律责任,发动完成自查自拆。原则上,430日前,相关单位、场所应完成自查自拆,逾期视作拒不整改。鼓励居民主动拆除家庭外窗安装的铁栅栏,或采取可开启装置。

    (二)开展排查助拆。20245月底前,各单位要按照“边排查,边整治”的整体推进思路,联合各部门依据责任分工完成三类违法行为排查任务。20246月底前,集中攻坚整治容易发生群死群伤的歌舞娱乐、洗浴、餐饮、宾馆等公众聚集场所,以及学校、幼儿园、医疗、养老服务机构、教育培训机构等特殊敏感场所,住宅小区经营性场所、配套公共用房、农村经营性自建房及“九小场所”;对住宅小区现有消防车道及标识不清晰的进行重新施划,推动停车矛盾突出的住宅小区配置移车器等装备器材,指导优化停车管理方案和应急处置程序。202412月底前,完成其它人员密集场所室内和室外通道整治工作;完成人员密集场所、住宅小区消防救援操作面、消防救援口、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等消防安全标识统一施划工作。20256月底前,梯次推进其他场所完成治理任务。

    (三)依法实施强拆。街道工作专班根据区专班联合整治计划,组织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舆论等方式,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组织依法实施强制执行,坚决督促整改到位;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违规设置铁栅栏、铁丝网、广告牌的,依法实施警告、罚款处罚;对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对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依规组织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妨碍物,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拒不改正的,或者给予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的,或者多次违法停车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纳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和个人诚信记录,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四)强化警示教育。要通过各主流媒体和各类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的重要意义、普及消防“生命通道”安全管理常识,引导广大群众共同维护消防“生命通道”安全畅通。要利用主流媒体和各级新媒体平台集中曝光突出问题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宣传火灾典型案例,动员基层力量上门做好群众工作,讲清利害关系和法律责任,大力开展警示教育,推动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对隐患特别突出、违法行为特别严重的报街道工作专班挂牌督办,并组织召开隐患整改现场警示会、约谈会,督促落实责任和整治措施,形成强大整治声势。要广泛发动居民群众举报涉及消防“生命通道”的隐患问题和违法行为,拓宽举报投诉渠道,形成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五)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要在全面排查、严格整改的同时,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和“回头看”、不断完善综合治理责任分工和联动机制。各居委会、管理站要指导住宅小区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明确最大停车总数,划定标识停车位置、绘制并向居民公示停车位和车辆通道示意图,报属地消防救援站适时开展夜间通行测试,保障消防车通行。要组织住宅小区修订居民防火公约,结合小区实际完善停车管理要求,明确相关车主紧急情况下移车要求。各类单位场所要按照“应划尽划”的原则,对消防救援操作面、消防救援口、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采取醒目的标识化管理,纳入日常安全检查重要内容,严防违法行为反弹。要增配移车器等紧急处置设备,鼓励有条件的优先配置电动移车器。结合实际建立经营性自建房出租前安全审查制度,加强源头把关,督促农村经营性自建房业主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查改安全隐患。对问题突出、隐患整改难度大的单位场所或区域,要实施包保责任制,牵头协调解决难点问题,指导建立长效管控机制,推动各项任务目标落地见效。

    四、工作平台

    对标城市运行“一网统管”的要求,依托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开发的“消防安全排查信息平台”作为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的统一工作平台,发挥数据接入、共享、落图等重要功能,并结合工作推进,实现数据、信息动态更新,为后续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提供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支撑。工作中,各单位应统一计数标准,即:发现和拆除中的“个数”以“门、窗”为计数单位,不以“单位或场所”计;拆除安装在每个“门、窗”的防盗窗、铁栅栏的面积以“门、窗”面积为计数单位;拆除或整改建筑外立面敷设的广告牌、铁丝网、金属格栅装饰面或其他障碍物的,以实际拆除面积为计数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居委会、管理站及相关部门要把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落实“两个至上”、强化“两个根本”,合力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二)坚持统筹推进。各居委会、管理站及相关部门要把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与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重点任务统筹结合、同步推进。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推动解决影响消防“生命通道”的深层次突出问题。综合运用执法查处、媒体曝光、舆论监督、信用监管等措施,坚持宣传教育与隐患整治、监管执法一体化推进,实现整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三)严格督导问效。街道安委办将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列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综合考核重要内容,加强日常督导检查和明查暗访,每周通过实地抽查等方式,推进工作落地,总结推广治理先进经验,调度约谈滞后单位和个人,由于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不力导致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按程序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四)做好台账梳理和信息报送。请各居委会、管理站及涉及部门要强化数据审核,实行数据认责,杜绝瞒报、谎报、漏报;完善台账管理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据可查,规范记录畅通“生命通道”攻坚整治行动的全过程,包括工作内容、实施步骤、进展情况等重要信息,形成系统化、标准化的台账资料库。应落实专人进行日报工作,按时报告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及次日计划,即日起每日中午12时前上报,上报“松江区畅通生命通道‘一栋一档’”(详见附件)

    联系人:茅泉、徐丽娜,联系电话:3768385237683860

     

    附件:  1广富林街道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专班

    2、松江区畅通生命通道“一栋一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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