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富林街道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 索 引 号:SHSJ70-009002-20240426-0000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公开主体:广富林街道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2024-04-26
- 发布日期:2024-04-26
机关各科室(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队、事业单位,各居民区、管理站,高科公司:
经街道领导同意,现将《广富林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广富林街道办事处
2024年 4月 19日
广富林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着力防范各类有影响的事故险情,确保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上海市安委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松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松江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沪松安委会〔2024〕3号)结合本街道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将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关口前移到管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着力消减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8项“常态化行动”和2项“专项化行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大排查、大培训、大宣传”工作,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以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为抓手,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成为上海首批国家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区,推动治理模式从事后救援向事前预防转型,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组织领导
建立由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陈洁任组长,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徐群任副组长,街道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任组员的广富林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专班,专班下设办公室,设在安监办,负责专班日常工作统筹协调。
建立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建设安全、交通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燃气安全、地下空间安全及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等8个专业委员会,强化跨部门安全工作协同,推动多部门联勤联动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
三、任务分工
(一)综合统筹。街道安委会制定辖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统筹做好全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组织推动。
(二)责任分工。街道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针对行业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分别制定本部门单位的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子方案。
街道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在方案中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的具体措施要求,从技术设备、人员素质等方面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准入管理,加大安全生产落后工艺、材料、设备等淘汰退出力度,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督办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聚焦重点环节、重点事项精准实施安全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关闭取缔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单位。
街道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在方案中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督促指导职责明确细化为若干条具体措施,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建立健全定期会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导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的常态化机制,结合行业领域特点针对性强化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
街道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要在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提供支持保障,共同推进安全发展。市、区及街道已部署开展的安全整治行动,按照原有安排继续推进。
四、主要任务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健全“一件事”由牵头部门组织推动、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各地区严防严控、全社会共同参与,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针对重大安全风险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街道区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遏制,城市韧性安全能力有效提升。
八项“常态化行动”:
(一)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提升行动
1、进一步强化党政领导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松江区落实安全生产领域“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实施细则》,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推进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纳入街道干部应知应会清单,突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方面的内容,加强经常性教育培训。完善领导班子成员职责清单,强化“一岗双责”。组织制定并严格落实党委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明确治本攻坚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述职、督导督查和考核考察等制度。
2、进一步夯实部门监管责任。持续完善街道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加强街道安委会工作机制建设,强化危险化学品、燃气、建筑施工、道路运输、消防、电力以及地下管线、高层建筑、厂房仓库、电动自行车、村(居)民自建房、电气焊作业等跨区域、跨部门安全工作协同,推动多部门联勤联动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
3、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落实市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指导意见》,重点建立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落实情况的记录和通报机制。建立“责任主体谈主体责任”常态化工作机制,围绕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企业安全生产文化建设等,培树一批“用体系管安全”典型示范企业,带动行业管理水平整体提升。2024年底前,街道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培树本行业、本领域2-3家企业;2026年底前,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总结经验做法,在本行业、本领域企业进行推广,形成长效机制。
4、进一步夯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松江区落实安全生产领域“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实施细则》落实,由街道党工委委员具体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工作和力量统筹,健全基层安全管理体制机制。突出社区安全生产管理末梢,由居委会、功能区主任具体负责所辖区域安全生产工作,推进实施基层应急和安全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建立安全网格运行机制,推动属地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现场处置、行政处罚和宣传,及时处理移交发现的违法行为、重大事故隐患等线索,积极发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基层立法联系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三所(派出所、律所、司法所)”联动等基层治理创新叠加效应,守牢安全底线。
5、进一步加强评估考核。把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治本攻坚、综合整治等相关内容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考核,对治本攻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动态评估考核,加强考核结果运用,严格落实“一票否优”。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和督查检查,深化行业领域、属地治本攻坚行动月报、季度点评等机制,进一步加强责任倒查,对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中涉嫌不担当不作为、失职渎职的问题线索,加大点名、通报、约谈、移交力度,严肃追究责任。
(二)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行动
6、贯彻执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总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经验做法,2024年5月底前,下发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汇编、检查指引指南及解读视频。2024年底前,各居委会、功能区及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结合所辖区域、本领域实际,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专题学习培训,指导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事业单位准确把握相关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形成各行业领域学标准、用标准的良好氛围,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切实提升排查整改质量。
7、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强化风险研判,定期分析研判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等“大单位”,经营性自建房、沿街商铺、餐馆饭店、家庭作坊等“小场所”,储能电站、剧本娱乐、电竞酒店等“新业态”,紧盯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等“旧区域”和久拖不改的火灾隐患单位,实行分类化排查、差异化监管、系统化治理。督促社会单位常态开展火灾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建立隐患台账,落实闭环管理。完善重大火灾隐患区政府挂牌督办、整改销案制度。深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动态纠治锁闭安全出口、占堵疏散通道、门窗违规设置障碍物等违法行为。督促社会单位对照重点场所火灾风险防范指南和检查指引开展自查自改,健全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常态化机制。发动基层力量加强检查巡查,及时纠治动态火灾隐患。
8、深化城镇燃气专项治理。深化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组织经营场所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严格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燃气具行为,有序推进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严格实施燃气经营企业事中事后监管,督促燃气经营者按规定进行入户安检。深入开展气瓶、压力管道等涉燃气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9、深化建设工程施工专项治理。深化房屋市政、公路、水利、电力等工程的专项整治。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推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加强基坑工程、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暗挖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突出高处坠落、坍塌、起重伤害、中毒和窒息事故防范,加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审批手续不全、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不按方案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
10、深化道路交通专项治理。严格落实典型和严重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制度,倒查道路交通安全各相关环节存在的问题漏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和监测预警,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隐患。
11、深化工贸和危化品安全专项治理。结合街道实际以有限空间作业为重点,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工贸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管理,建立部门联动会商督办机制,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
12、深化其他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开展校园安全、民政机构安全、商贸服务业安全、文化旅游场所安全、医疗卫生托育机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体育场馆和设施安全、粮储安全、电力安全、邮政快递安全等专项治理。
(三)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大排查”行动
13、 强化源头管控。因地制宜建立完善各类发展规划的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有效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辖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等,根据国家、市、区有关规定,结合街道实际,严格产业准入,严把项目审批关,严禁被淘汰的落后不安全产能落户,强化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
14、健全企业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完善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完善行业领域专家、企业退休技安人员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大支撑保障力度,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
15、重大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围绕隐患上账、动态清零、闭环销号等管理要求,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重大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全量汇总,推动危险化学品、高层建筑、燃气、自建房、玻璃幕墙、厂房仓库、电梯等治理信息动态归集、共享集中,实现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的协同作战,形成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治理工作的合力。
16、完善政府督办制度。按照“三管三必须”和“业务相近”“管合法也要管非法”的要求,全面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建立街道负有安全监管职责有关部门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加大专业指导力度,确保重大事故隐患闭环整改到位。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街道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对进展缓慢的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高危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要依法及时报告主管和监管部门,严格实行闭环管理,确保100%按期整改到位。
17、部署推进城市安全风险防范综合整治。持续巩固提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成效,聚焦解决违法审批、违法搭建、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等历史安全欠账、易滋生安全隐患的深层次问题,从源头上落实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开展安全问题隐患突出区域场所安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城镇燃气安全、厂房仓库安全、交通安全等综合整治。针对重大工程、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等“大单位”,经营性自建房、沿街商铺、宾馆饭店、“三合一”等“小场所”,城市更新、地下空间等“旧区域”,工业智造、光伏储能、新型生物燃料等“新业态”,仓储冷库、有限空间、危货运输以及违规动火动焊、堵占消防车通道、违法外包外租等“老问题”,常态化推进专项整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面排查,整治牵头部门参照相应评价指标,对整治工作开展动态评价,并定期点评通报,推动排查整治工作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全面提升安全风险防范效能。
(四)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18、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集中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推动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全覆盖,其中:2024年,组织开展社会面消防集中培训;2025年,组织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集中培训;2026年,组织对未覆盖到的有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五)开展安全生产“大培训、大提升”行动
19、强化高危行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推动危化品、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严格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电气焊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操作规程。
20、提升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质量。结合各行业领域实际,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加强教育培训效果督导检查,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2024年底前全面细化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健全教育培训效果督导检查机制,切实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明确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实习生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
21、提升从业人员应急避险能力。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全员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一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
(六)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22、健全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积极推动、引导有关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培育企业安全文化,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大力推动选树一批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标杆企业单位,落实达标企业在减少检查频次、复产验收优先、优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等方面的激励政策,推广安全生产管理先进经验。2025年底前,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单位,推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先进经验。
23、加强标杆示范作用。推动街道区域优质企业发挥发挥标杆示范作用。让先进的安全理念、安全文化向区域内各类企业辐射延伸。
(七)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
24、强化社会监督。宣传落实《关于加强本区安全生产举报处理和奖励工作的通知》(沪松安委办〔2023〕17号),发挥“12345”市民服务热线,强化部门举报热线和网站、来信来访等平台作用,充分发动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完善物质和精神双重奖励措施,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予以重奖,激励从业人员积极向生产经营单位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的合理化建议,提升从业人员爱企如家的强烈安全意识。
25、强化执法检查。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交叉执法、联合执法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执法,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严防小施工、小作业惹大事。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等手段,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26、强化基层监管力量统筹建设。综合统筹辖区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工作、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强化责任落实,共同做好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应急救援等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向基层末梢延伸。加强各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装备配备,推动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根据《市应急局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应急工作的指导意见》,落实好市、区有关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合理确定队伍规模,强化地方骨干专业安全生产救援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技术装备现代化水平,强化专业应急救援支撑保障。
27、强化安全培训和帮扶指导。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三年内,结合各级党校主要负责人培训班,根据区要求对街道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开展跟班集中培训。结合区要求开展形式多样的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培训系统化规范化水平。组织对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分级开展安全执法指导帮扶。大力选聘执法技术检查员参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完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辅助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基层安全监管能力。推动保险机构积极参与高危行业领域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28、规范安全生产第三方服务。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切实保障和提升第三方服务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协力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创新基层安全治理的正面作用。
(八)开展安全生产“大宣传”行动
29、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交通安全日等活动,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在区级融媒体设置安教育,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主题目标,持续开展安全生全生产专题栏目,定期讲解安全生产知识、介绍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做法、曝光存在的突出问题,制作播放安全警示宣传片,强化典型事故教训吸取。落实开展应急安全服务“三个一”和“茸安君”走进基层活动,提升安全服务精准性。发挥松江区应急安全实训中心阵地作用,推进群众应急知识科普教育。
30、推进安全文化创建行动。积极组织落实开展公路水运建设“平安工程”、“平安农机”、“平安渔业”、“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等示范创建工作,努力选树一批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两项“专项化行动”:
(一)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专项行动
31、为创建国家安全示范城市强基固本。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市区两级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部署要求,对照创建标准开展自查自评,细化研究创建方案,积极落实区级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通过长短结合综合施策,排查整治一批突出隐患、推进老旧设施安全改造、提升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实现安全风险源头治理。
32、推进韧性安全城市建设。根据《上海市加快推进韧性安全城市建设的意见》,提升城市韧性安全能力,强化评估识别、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处置化解等全过程风险防控,加快打造与松江城市发展相适应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2024年,积极开展区级新一轮城市安全风险评估。
(二)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专项行动
33、强化数字赋能。积极开展区级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加快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与安全生产融合发展,持续加大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2026年底前安全生产风险智能化管控能力显著增强。
34、加大安全生产科技项目赋能。按照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及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积极落实在用设备报废标准,加大危化品、工贸、建设施工、交通运输、燃气等行业领域淘汰更新力度。聚焦突出重大风险隐患,加大安全生产科技项目赋能。2025年底前积极推进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
35、开展工程治理。深入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电梯安全筑底、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动。2025年底前积极开展城镇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整治全覆盖,持续推动安全基础设施提质增效,强化本质安全。
五、工作制度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工作统筹,结合本行业本部门实际需要,设立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协调推动本行业本单位治本攻坚行动。各居委会、功能区,做为属地管理单位,要强化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把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纳入属地管理各环节全过程,统筹部署推进,建立完善定期研究、动态研判、信息汇总、晾晒通报、督导检查等机制,切实加大督促推动力度,抓紧抓实抓细各项任务措施,确保取得实效。统筹协调和督促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并根据实际需要成立工作专班;各居委会、功能区及街道安委会有关单位要指定专人对接街道安委办,负责本单位治本攻坚行动的日常工作。
(二)加强责任落实。街道安委会要统筹做好广富林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组织推动。各居委会、管理站负责制定并实施本辖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街道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对接上级主管部门,研究制定本单位治本攻坚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确保专项行动顺利进行。
(三)定期研究调度。街道安委会要定期组织研究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有关工作,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跨地区、跨部门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街道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的跟踪分析,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定期向分管负责同志汇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情况并提供工作建议。街道安委会要加强督促指导,推动落实属地安全责任。根据市、区安委会要求,街道安委会将建立定期调度制度,由街道安委办汇总街道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工作完成情况和有关调度指标落实情况。
(四)加大安全投入。街道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强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科学合理安排预算,确保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治理资金,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各要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一张蓝图绘到底,以久久为功的劲头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要督促企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在企业绩效考核中把安全投入作为重要考核内容。
(五)强化正向激励。要用好正向激励手段,在党政领导干部考察、评优评先等工作中注重了解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按照市区两级应急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对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相关领导干部在同等条件下可按规定注意提拔晋升。要加大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先进地区、单位、个人的通报表扬力度,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路,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六)强化督查督办。街道安委会将“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作为安全督查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安委会督办交办制度,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突出问题及时约谈、通报、曝光。街道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分级建立健全督导督办、责任倒查等各项工作机制,紧盯重点行业,突出重点地区,紧抓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区域和点位开展督导检查,严格问责问效,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
(七)强化信息报送。街道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工作统筹,及时将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阶段性工作进展报送工作专办。建立跟踪评估机制,按照“项目化”“清单化”原则,逐项分解工作任务,逐年确定工作目标,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形成工作任务清单,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项督导,每半年开展一次进度评估。强化信息报送机制,各居委会、功能区及街道安委会有关单位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工作梳理总结,每月25日前向街道工作专班(安委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及任务清单完成情况。请各居委会、功能区及街道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于3月29日前,确定本单位联络员,将人员信息报至街道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茅泉、徐丽娜,联系电话:37683852、37683861,联系邮箱:215797537@qq。com)
附件:
1、关于设立广富林街道危险化学品安全等 8 个专业委员会的通知
2、松江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年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1
关于设立广富林街道危险化学品安全等
8 个专业委员会的通知
各居民区、管理站,机关科室(部门)、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区安委会相关工作文件要求,经街道研究决定,首批下设危险化学品安全、消防安全、建设安全、交通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燃气安全、地下空间安全、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等 8 个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各专委会)组成人员、工作职责和工作规则如下:
一、街道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
(一)组成人员
主 任:徐 群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副主任:王 屹 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副主任(负责安监工作)
成 员:武装部、街道社区服务办、街道社区发展办、营商办、安监办、街道城建中心、环保办、教委、广富林派出所、大学城派出所、广富林市场所等单位负责人为专委会成员。(注:各单位负责人已是街道安委会成员的,自然兼任专委会成员,也可根据工作实际另行指定,下同)
街道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办,办公室主任由王屹同志兼任。
(二)主要工作职责
1.加强街道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强化成
员单位间的协作配合,提高街道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效率。
2.召集成员单位会议和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向成员单位
通报工作情况,会商街道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情况,协调解决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大问题。
3.组织成员单位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联合执法、专项
整治、督查,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
律法规和国家、本市、本区有关政策举措。
4.组织审议成员单位提出的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建
议,指导成员单位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指导成员单
位做好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根据需要组织多单
位联合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完成街道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街道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
(一)组成人员
主 任:徐 群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副主任:倪树坚 广富林派出所所长
朱 建 大学城派出所所长
陈宏祥 街道社区发展办主任
王 屹 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副主任(负责安监工作)
成 员:街道党建办、武装部、街道社区管理办、街道社区服务办、街道社区发展办、街道社区保障办、营商办、安监办、街道综合执法队、街道社区事务服务受理中心、街道城建中心、环保办、水务站、教委、司法所、广富林派出所、大学城派出所、广富林市场所等单位负责人为专委会成员。
街道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办,办公室主任由王屹同志兼任。
(二)主要工作职责
1.宣贯消防法律法规、政府规章、技术规范标准和工作政策。
2.研究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协调推进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3.定期研究部署消防工作,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消防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总结推广各地区、各行业消防工作经验。
4.检查、指导、督促各地区、各行业和社会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对履职不到位的进行抄告。
5.完成街道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街道建设安全专业委员会
(一)组成人员
主 任:尹萍萍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副主任:陈宏祥 街道社区发展办主任
石爱明 街道城建中心主任
何多林 广富林水务管理站站长
成 员:武装部、街道社区管理办、街道社区发展办、营商办、安监办、街道综合执法队、街道城建中心、环保办、水务站、广富林派出所、大学城派出所、广富林市场所等单位负责人为专委会成员。
街道建设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街道社区发展办,办公室主任由陈宏祥同志兼任。
(二)主要工作职责
1.根据区政府部署,研究安排、指导协调街道建设安全生产工作。
2.根据区政府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要求,研究起草街道建筑施工、房屋管理等方面安全生产政策措施。
3.分析街道建设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
4.对事故相关单位及人员进行约谈警示。
5.完成街道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街道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
(一)组成人员
主 任:许亦军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常务副主任:尹萍萍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副 主 任:倪树坚 广富林派出所所长
朱 建 大学城派出所所长
陆金辉 街道社区平安办主任
陈宏祥 街道社区发展办主任
成 员:街道党建办、街道社区管理办、街道社区服务办、街道社区平安办、街道社区发展办、街道社区保障办、营商办、安监办、教委、司法所、广富林派出所、大学城派出所等单位负责人为专委会成员。
街道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街道社区发展办,办公室主任由陈宏祥同志兼任。
(二)主要工作职责
1.宣贯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政府规章、技术规范标准
和工作政策。
2.研究起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规划和计划,并协调推
进实施。
3.定期召开街道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分析道路交
通安全形势,研究部署街道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协调解决
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道路交通安
全管理责任体系,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安全管理规
章制度,指导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和执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
并进行检查和考核。
5.负责街道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统计分析,组织开展道
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和检查,协调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问题,
消除事故隐患。
6.加强水上运输安全监管,定期研判水上运输重大风险,
建立健全水上运输突发事件处置体系。
7.完成街道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街道特种设备安全专业委员会
(一)组成人员
主 任:盛锦山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副主任:陈 卫 广富林市场所所长
成 员:街道社区服务办、街道社区发展办、营商办、安监办、街道城建中心、水务站、广富林派出所、大学城派出所、广富林市场所等单位负责人为专委会成员。
街道特种设备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广富林市场所,办公室主任由陈卫同志兼任。
(二)主要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研究、起草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计划,并协调推进实施。
3.定期召开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分析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协调解决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制,指导、督促相关单位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职责,制定和落实特种设备安全防范措施,并建立特种设备考核制度,定期检查和考核。
5.完成街道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街道燃气安全专业委员会
(一)组成人员
主 任:尹萍萍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副主任:陈宏祥 街道社区发展办主任
成 员:街道社区发展办、街道社区保障办、营商办、安监办、街道综合执法队、街道城建中心、广富林派出所、大学城派出所、广富林市场所等单位负责人为专委会成员。
街道燃气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街道社区发展办,办公室主任由陈宏祥同志兼任。
(二)主要工作职责
1.根据区政府部署,研究、指导、协调街道燃气安全生产工作。
2.研究起草街道燃气发展规划及工作措施,并监督落实情况。
3.分析街道燃气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
4.制定街道燃气应急预案,并组织定期演练。
5.完成街道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街道地下空间安全专业委员会
(一)组成人员
主 任:尹萍萍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副主任:陈宏祥 街道社区发展办主任
陶 健 街道武装部副部长
成 员:武装部、街道社区服务办、街道社区发展办、营商办、安监办、街道城建中心、水务站、司法所、广富林派出所、大学城派出所、广富林市场所等单位负责人为专委会成员。
街道地下空间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街道社区发展办办,办公室主任由陈宏祥同志兼任。
(二)主要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地下空间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研究、起草地下空间安全工作计划,并协调推进实施。
3.定期召开地下空间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地下空间安全工作,协调解决地下空间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建立健全地下空间安全管理责任制,指导、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地下空间安全管理职责。
5.完成街道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街道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专业委员会
(一)组成人员
主 任:徐 群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副主任:倪树坚 广富林派出所所长
朱 建 大学城派出所所长
陈宏祥 街道社区发展办主任
王 屹 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副主任(负责安监工作)
成 员:街道党建办、武装部、街道社区管理办、街道社区服务办、街道社区发展办、营商办、安监办、街道社区事务服务受理中心、街道城建中心、环保办、水务站、教委、司法所、广富林派出所、大学城派出所、广富林市场所等单位负责人为专委会成员。
街道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街道城运中心,办公室主任由王屹同志兼任。
(二)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和《上海市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工作措施》,加强街道城市安全发展工作统筹领导,研究解决影响安全发展的重大问题。
2.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及配套的评分标准、评价细则,分解、分类指导各相关行业领域做好参评工作,统筹推进街道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
3.督促推动相关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分析评估、督办和整改等工作。
4.完成街道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各专委会工作规则
(一)请示报告
专委会需请示报告的工作,由专委会办公室负责。向专委会主任及副主任等请示报告,情况抄送街道安委会办公室。
重要事项需向街道安委会主要领导请示报告的,由各专委会办公室先报街道安委会办公室,以街道安委会办公室名义请示报告。
(二)召开会议
经街道安委会(办)研究确定或向街道安委会(办)报备后,由各专委会办公室具体承办。
会议通知(函)落款为街道安委会(办)的,由街道安委会(办)盖章;落款为各专委会的,由各专委会办公室所在部门代章。
(三)印发文件
专委会办公室负责起草文件。以专委会名义发文的,经专委会领导审签后,由专委会办公室所在部门盖(代)章,并抄送街道安委办。
提请以街道安委办名义发文,经专委会副主任审签后,按现行文程序办理,盖街道安委办印章。
提请以街道安委会名义发文的,经专委会主任审签后,按现行文程序办理,盖街道安委会印章。
危险化学品安全、消防安全、建设安全、交通安全、燃气安全、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等专委会与区安委会对口专委会直接上下行文,需协调的,由街道安委会(办)统筹协调。
(四)有关职责
经街道安委会(办)同意,专委会可参照街道安委会(办)
有关文件规定,按照分层分级的原则,履行对应行业领域的挂牌督办、巡查约谈等职责。专委会办公室和成员单位职责,可参照街道安委会建立安全生产职责清单的方式予以明确。有关工作需专委会成员单位以外的部门配合实施的,配合部门属街道安委会成员单位的由专委会办公室直接联系;不属于街道安委会成员单位的,以街道安委会(办)名义联系,由专委会办公室报街道安委会(办)后具体承办。
附件2
广富林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年工作任务清单
|
序号 |
工作目标任务 |
工作要求 |
责任单位 |
时间节点 |
||
|
1 |
年度目标 |
重大事故隐患存量清零 |
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 |
1、重大事故隐患形成清单,报安委办;2、2024年内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存量 |
各居委会、功能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
12月 |
|
2 |
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持续下降 |
有效防范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比2023年下降5% |
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
各居委会、功能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
12月 |
|
|
3 |
推动落实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措施 |
在厂房仓库、冷库、建筑施工、有限空间作业等相关领域、重点环节制定并落实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和管理措施。 |
制定并落实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和管理措施 |
街道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
12月 |
|
|
4 |
部署发动 |
组建专班 |
组建工作专班,工作专班负责加强指挥调度、信息汇总、形势分析,指导推进三年行动相关重点工作,组织专项督导检查、跟踪评估等工作。 |
1、建立行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专班。2、建立8个专业委员会。3、各居委会、功能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建立子专班 |
街道安委办、各居委会、功能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
3月 |
|
5 |
细化部署 |
街道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原则制定本部门单位的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子方案;各居委会、功能区结合实际制定实施辖区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具体计划。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
方案及部署情况报街道安委办备案; |
街道安委办、各居委会、功能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
3月 |
|
|
6 |
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提升行动 |
进一步强化党委政府责任 |
组织制定并严格落实党委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明确治本攻坚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报街道安委办备案。 |
制定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
党政办、党建办 |
6月 |
|
7 |
进一步落实部门监管责任 |
强化危险化学品、燃气、建筑施工、道路运输、水上运输、电力以及地下管线、高层建筑、厂房仓库、电动自行车、村(居)民自建房、电气焊作业等跨区域、跨部门安全工作协同。 |
摸清区域内薄弱领域,由各专业委员会牵头,制定治理方案,开展跨区域、跨部门协同治理 |
街道安委办、各专业委员会 |
9月 |
|
|
8 |
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
组织开展“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助力城市安全发展”相关议题系列活动。积极落实实施国有企业安全生产“啄木鸟”计划。 |
积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啄木鸟”计划 |
安监办、工会、营商办、高科公司 |
11 |
|
|
9 |
建立“责任主体谈主体责任常态化工作机制 |
在施工领域开展“首要责任和总包单位主要责任落实”,在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全过程和全员”责任落实大家谈活动,在高危行业开展企业第-责任人“安全生产承诺践诺活动”,推动履职述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
落实常态化责任主体谈主体责任常态化工作机制 |
安监办、发展办、营商办等 |
11月 |
|
|
10 |
加强安全生产示范引领 |
围绕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企业安全生产文化建设等,培树一批“用体系管安全”典型示范企业(每个重点行业领域培树2-3家)。 |
培树一批“用体系管安全”典型示范企业(每个重点行业领域培树2-3家)。 |
街道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 |
11月 |
|
|
11 |
进一步夯实属地责任 |
强化《松江区落实安全生产领域“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实施细则》落实,由担任本级党(工)委委员成员的领导干部具体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各各居委会功能区主任负责本辖区呃逆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工作和力量统筹,健全基层安全管理体制机制。 |
由担任本级党(工)委委员成员的领导干部具体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各居委会功能区主任负责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工作和力量统筹,健全基层安全管理体制机制。 |
党建办、各居委会、功能区 |
12月 |
|
|
12 |
强化考核评估 |
深化行业领域、属地治本攻坚行动月报、季度点评等机制,进一步加强责任倒查,对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中涉嫌不担当不作为、失职渎职的问题线索,加大点名、通报、约谈、移交力度。 |
建立机制 |
街道安委办 |
11月 |
|
|
13 |
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行动 |
加强重大事故隐患政策标准解读 |
下发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汇编、检查指引指南及解读视频。 |
下发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汇编、检查指引指南及解读视频。 |
街道安委办、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
5月 |
|
14 |
加强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 |
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专题学习培训。 |
开展专题学习培训 |
各居委会、功能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
12月 |
|
|
15 |
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 |
深化消防安全、城镇燃气、建设工程施工、道路交通、工贸、危化品及其他行业领域专项治理。 |
开展专项治理 |
街道各专委会、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 |
12月 |
|
|
16 |
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大排查”行动 |
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 |
根据《上海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建立健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责任倒查追责机制。 |
建立健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责任倒查追责机制 |
街道纪委监委、安委办 |
12月 |
|
17 |
推动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 |
建立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建立健全分区域、分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 |
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 |
街道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 |
12月 |
|
|
18 |
数字赋能重大事故隐患整治 |
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重大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全量汇总。将消防隐患督改等职责嵌入街镇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平台场景应用,推动基层力量发挥实效。 |
将消防隐患督改等职责嵌入街镇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平台场景应用,推动基层力量发挥实效 |
街道安委办、城运中心 |
12月 |
|
|
19 |
推进城市安全风险防范综合整治 |
开展安全问题隐患突出区域场所安全、城镇燃气安全、厂房仓库消防安全、冷库等综合整治,常态化推进相关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
常态化推进相关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
安监办、发展办等 |
12月 |
|
|
20 |
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
推动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全覆盖 |
结合各级党校统一安排部署,在区委党校开设分课堂,同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 |
2024年,组织燃气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二级三级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参加集中培训。 |
发展办、服务班、安监办 |
5月 |
|
21 |
开展安全生产“大培训、大提升”行动 |
强化安全培训考试机构管理 |
贯彻实施《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标准,对区域内现有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进行一轮全覆盖条件复核,督促加强设备配备和设施建设 |
2024年底前对不符合条件的机构予以清退。 |
安监办 |
12月 |
|
22 |
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 |
结合各行业领域实际情况,全面细化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健全教育培训效果督导检查机制实,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 |
全面细化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 |
街道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
12月 |
|
|
23 |
提升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 |
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全员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一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 |
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全员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一次) |
各居委会、功能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
12月 |
|
|
24 |
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 |
健全完善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处理责任体系 |
建立健全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举办企业内部事故隐患发现处置机制最佳实践创建评选活动。 |
建立健全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 |
安监办 |
9月 |
|
25 |
加强安全监管执法 |
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统计、执法考评和典型案例报送制度,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对“零处罚”“只检查不处罚”等工作不力、处罚落实不到位的“宽松软虚”地区进行约谈通报。 |
对“零处罚”“只检查不处罚”等工作不力、处罚落实不到位的“宽松软虚”地区进行约谈通报。 |
街道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 |
12月 |
|
|
26 |
提升基层安全监管能力 |
推动落实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指引。充分利用外部专业力量提高执法检查质效。组织对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分级开展安全执法指导帮扶。完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辅助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基层安全监管能力。 |
充分利用外部专业力量提高执法检查质效 |
各居委会、功能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
12月 |
|
|
27 |
规范安全生产第三方服务 |
强化“谁使用、谁负责”主体责任。 |
加强质量评估,建立优胜劣汰调整机制。 |
各居委会、功能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
12月 |
|
|
28 |
开展安全生产“大宣传”行动 |
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 |
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交通安全日等活动,将安全教育纳人国民教育体系,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加强与区融媒体中心的深度合作,强化线上线下融合,发挥松江区应急安全实训中心宣传阵地作用,打造应急安全服务“三个一”和“茸安君”应急安全宣传品牌。大力开展案例警示和隐患曝光,多维度分析事故案例,常态化推出“隐患曝光台”。 |
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 |
各居委会、功能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
12月 |
|
29 |
选树示范先进 |
深化公路水运建设“平安工程”“平安农机”“平安渔业”“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等示范创建工作。 |
示范企业创建 |
各居委会、功能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
12月 |
|
|
30 |
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专项行动 |
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 |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部署要求,对照创建标准开展自查自评,细化研究创建方案,开展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
开展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
街道创安专委会 |
11月 |
|
31 |
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评估 |
发挥城市安全风险评估试点先发优势,按照区安委会部署开展新一轮城市安全风险评估。 |
按照区安委会部署开展新一轮城市安全风险评估。 |
街道创安专委会 |
12月 |
|
|
32 |
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专项行动 |
强化数字赋能 |
推进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与安全生产融合发展。 |
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与安全生产融合发展 |
安监办 |
12月 |
|
33 |
加快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 |
持续加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水利、电力、消防、粉尘涉爆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建设完善危险化学品等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监测分析系统,建立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双重预防机制信息平台,推进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
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 |
街道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
12月 |
|
|
34 |
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工程治理 |
深入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电梯安全筑底、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动。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 |
工程治理行动 |
各居委会、功能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
12月 |
|
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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