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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张**等2名同志人民警察警衔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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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SHSJ7-009004-20240819-00001
    •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 公开主体:区公安分局
    • 发文字号:沪公松发〔2024〕6号
    • 成文日期:2024-08-19
    • 发布日期:2024-08-19

    分局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及《人民警察警衔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取消张**的人民警察二级警督警衔,取消朱*的人民警察二级警督警衔。

    此令

     

     

     

     

                 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 

                       2024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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